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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转轨经济与江浙模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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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提出

当今世界上正在进行经济体制转轨同时又获得高速增长的恐怕只有中国一家。解释这一世界历史现象,破解“中国之迷”,就成为国际经济学界和中国经济学界的热门话题,但是国内外众多的研究者在解释这一现象时,常常仅注重于中国的中央决策系统的指导理论和政策走向方面的研究,从而往往忽视中国的国情特征,忽视由于各个地域之间资源结构,要素禀赋,地理环境上的差异而导致改革和发展在不同区域间的不平衡性,以及这种不平衡性对中国的转轨经济的影响。事实上,中国在转轨经济获得的巨大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受益于中国各地域之间的资源结构的多样性和不平衡性,得益于具有快速发展条件和市场经济方面的资源优势的地域的先行发展,进而带动了整个中国的转轨经济形成梯队态势的顺利运行。研究中国转轨经济中先进地区的发展方式及其特征,可以从一个新视角来破解“中国之迷”。

现实分析表明,1978年以来,广东、浙江、福建和江苏4省的经济增长率一直稳居中国各省区前列。由此组成了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第1梯队。在探索中国的转轨经济何以能获得举世瞩目成功的原因时,不能不注意研究这四个省区的转轨时期的经济发展及其特殊性。 关于资金输出,笔者再多言几句。包括上海、江苏、浙江在内的长江三角州地区一直是中国的中央财政的重要提供源,以1992年为代表年,这一年上海、江苏、浙江3省市对中央财政的贡献占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中央财政贡献总额的80.4%,并分别居全国各省区的第

1、

2、3名。

此外有关国民收入的转移和省际资金拆借方面的研究也表明,江浙地区的资金流出是居全国各省区前列的(翁君奕,徐华,1996;魏后凯等,1997)。这表明高速增长并没有使这一地区成为资金吸纳中心,从而产生和其他地区争夺资源的矛盾。相反,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具有资金输出,协调并带动其他地区经济发展的特征。 江浙模式的意义 江浙模式是在70年代末期开始的中国的分权化改革的背景下,在具有特定的发展阶段和特定的资源禀赋等发展条件下,形成的一种发展和改革模式。这些特定的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也许是江苏和浙江特有的,但是江浙模式的出现至少在发展经济学和转轨经济理论方面提出了以下方面的有意义的经验:

1.选择正确的发展战略的标准。长期以来,占支配地位的主流发展经济学的理论家大多认为,由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在技术、资金和市场方面的弱势,有必要采取外向型的,或曰出口主导型的发展战略,这种理论由于日本及亚洲NIES(亚洲新兴工业国和地区)的兴起而被多数人接受。60年代以来,经济发展迅速的东亚国家和地区以及中国的广东,福建地区几乎都是采用外向型的发展战略的。然而,江浙地区却是一个例外。江浙地区的发展表明,选择吻合本地区资源赋存结构的主导产业,最大限度的利用本地区的资源优势,是选择正确的发展战略最关键因素。

2.选择正确的改革和发展目标。和东亚模式一样,江浙模式又一次显示了非新古典市场经济模式或称不完全的市场经济模式的存在价值。这种非新古典市场经济模式的一个特点就是承认政府在经济发展中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承认人们可以根据本国和本地区情况创造出有关市场经济模式的各种修订本。承认在统制经济模式到市场经济原教旨主义的“夜警国家”模式之间有一个区间,在这个区间里存在着多种选择。对这种选择的研究将在今后相当一个时期内成为发展经济学和转轨经济学的重要课题。

3.选择正确的改革战略。探究1978年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功的原因,破解所谓“中国之迷”,是国际经济学界的热门话题。为此,人们给出了各种解释,把中国的改革开放过程和前苏联作了比较,提出了中国是渐进改革的概念。但是这种解释似乎过于笼统,反映了人们对中国体制转轨过程的认识还停留在浅水区。如果仔细地分析江浙地区这样一个典型区域的经济体制的转轨过程,就会知道中国经济发展的成功和中国改革的过程有关,和中国以分权改革起步,将发展经济的决策权下放给地方部门有相当大的关系。江浙模式的研究表明,作为有代表意义的市场经济部门的乡镇企业,无论是在改革前后,其每一步发展都和地方政府系统的经济自主权的扩大有紧密的联系。说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起源于体制外,这不确切。中国的改革的成功,主要的原因在于它是一场自下而上的改革,一场从微观到宏观的改革,几乎所有成功的改革都来自地方,来自基层民众和地方政府部门的创造和创新精神,农村家庭承包制如此,乡镇企业的发展和专业市场的兴起如此,发展个私经济带动地域经济发展如此,甚至引进外资和对外开放也是如此。 江浙模式的架构 一个具有自身利益和竞争压力,并且在自身管辖范围内具有相对独立决策权的地方政府,一个具有相对排他性产权结构的乡镇企业,一个受惠于传统市场资源优势,充满活力的不断发展和不断向计划体制渗透的市场,这三点构成了“江浙模式”的基本架构。 1.地方政府。在中国的转轨时期,地方政府的行为一直是一个引起人们争议的现象。许多人,包括外国和中国的研究者常常根据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把地方政府的行为归于政府行为一类,并据此认为,地方政府参与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过程是具有消极作用的。中国中央部门的一些经济理论研究者甚至杜撰了一个想像中的改革模式,在这个模式中,中央决策部门以及一部分接近上层核心决策层的精英理论家被描述成改革的推进力量。而“中间势力”,这主要指地方政府部门则常常被定位于改革阻力的角色,例如在推进企业改革,稳定宏观经济,熨平经济波动,减少地区发展差距方面,地方政府的作用常常被描述成消极的,不能排除在有的地方会有这种情况。但是作为一种模式来解释中国从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中期的改革和发展中的矛盾现象和曲折过程,是和事实相距甚远的。对江浙模式的分析证实,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中期,中国经济发展和体制转轨获得成功的关键在于使地方政府获得了指导和推进发展地域经济的主动权,这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因素:第一,地方政府有了自己可以支配的相对独立的利益。第二,地方政府在发展本地区经济方面有了根据自己所处地域的实际情况进行“理性选择”和自主决策的弹性空间。把中国转轨时期的地方政府的行为,简单地等同于经济学意义上的政府行为是不恰当的,这是中国经济的特殊所在。事实上至少在中国体制转轨的第一阶段(指70年代末到90年代初中期)地方政府的行为常常带有现代经济学中的经济人行为的某些特点。当中国处于既要改革,但又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和企业家集团时,分权改革后的地方政府在某种意义上承担了这一时期中的模拟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和企业家的角色,他们使中国经济显示了活力,而又不至于陷入混乱。必须强调指出,在作出有关地域经济发展和经济改革的决策时,有两方面的因素使地方政府有可能作出比中央政府部门更具前倾意义的判断:其一,在中国,地方政府在实现发展目标,推进本地区的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时事实上处于一个激烈的竞争环境中,竞争对手是他们的“兄弟省市”或“兄弟县市”,竞争的胜负往往和地方政府首长的个人利益有直接的关系。许多事实表明,实际上是竞争而不是市场才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市场体制比计划体制更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原因,是因为前者比后者有更多的竞争因素,因此,是否按照教科书的理论去完善市场不是最重要的,形成一种有序的竞争格局,才是问题的本质。其二,地方政府的决策者常常比他们的上级部门更靠近基层,靠近活跃变化着的生产力要素。至少在推动和发展本地区经济方面,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在信息把握程度上具有更大的优势。 区域产业结构趋同及发展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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