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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亚里士多德共和政体思想及启示

小编:

摘要:亚里士多德是西方政治学的集大成者,共和政体思想是在中庸哲学基础上阐发的,具有明显的折衷调和色彩。共和政体其他几个方面的特征:以公共利益为宗旨,符合并促进全邦人民的共同幸福;以中产阶级为领导阶级,维护城邦的长治久安和稳定;以法治为治理原则,用法律来规范、制约权力,确立法的至高权威。他的思想对中国的发展也起到很大的作用。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中庸;共和政体;启示

一、引言

亚里士多德是西方学术史上重要人物之一,他的《政治学》是在借鉴与批判柏拉图思想以及走访希腊158个城邦进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而做出的巨作。《政治学》是一部开创性的著作,不仅标志着政治学已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而且影响意义深远,政体论则是《政治学》中最有价值的部分之一。笔者在此主要研究亚里士多德政体分类中的共和政体思想。

亚里士多德认为共和政体是正宗政体之一,他认为:“以群众为统治者而能照顾到全邦人民公益的,就称之为共和政体”。[1]亚里士多德的共和政体观作为一种对古希腊城邦政治制度现实运行的反思,折射着对古希腊城邦政治制度理想与现实运行认识的先见之明,反映了中庸之道的运用,体现了中庸是一种政治的秩序美。亚里士多德以中庸之道构建自己的共和政体观,反映了古希腊人在创建和维护古希腊城邦政治制度背后的那一种精神实质―中庸。

二、共和政体的特征

1、共和政体的哲学基础―中庸

中庸政治观是亚里士多德共和政体的哲学基础,其中庸政治观强调物质和精神上的调和和折衷。在性情上避免过度和不及的感情波动,从而避免影响到行为和日常生活中。而物质也是如此。政体的选择最好是保持在中间形式上,掌握城邦统治权的多数人不要牺牲其他少数人的利益。从这个方面来说,共和政体兼顾贫富,是实现中庸的最好形式。亚里士多德引用公元前六世纪福季里特的祈祷文,明确了“中庸”的含义:“无过不及,庸言致群,生息斯邦,乐在中行。[2]共和政体是平民政体和寡头政体的相结合,为政应该运用中庸思想,可以协调贫富两阶级的矛盾,较为稳定而适宜一般城邦。

2、共和政体的宗旨―共同的利益

亚里士多德认为正确的政体以正义为原则,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以统治者利益为最高的政体都是变态政体。他在《政治学》中讲到:“这一个人或少数或多数人的统治要是旨在照顾全邦共同的利益,则由他或者他们所执掌的公务团体就是正宗政体。”[3]而仅以统治者的利益的政体全部都是错误的政体,因为他们实行独裁专制,包括僭主政体、寡头政体与平民政体。共和政体混合贫富,兼顾了出身和财富,从而避免极端而兼顾了社会整体的利益,有利于城邦的保全。虽然亚里士多德旨在公民的共同利益,但他并没有否认公民个体差异的存在,而是把公民个体利益的存在作为城邦的基石。这一点他是否认了柏拉图的公产公妻的观点,主张一种有限的私有制,承认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存在,这也体现了亚里士多德的中庸思想,让实现公民共同利益成为可能。整个城邦呈现出一种自由、平等、多元化的特点。

3、共和政体治理原则―法治

在政体治理方面,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优于人治。他认为:“凡是不凭感情因素治事的统治者总比感情用事的人们较为优良,法律恰恰是全没有感情的;人类的本性便谁都难避免有感情。[4]法律不仅可以抑制人性的恶,还可以使公民轮番为政的制度固定下来,有效抑制权力,防止权力腐化。因此法治比任何一位统治者的统治更为可取。在亚里士多德眼里并不是盲目的推崇法律,他认为要想公民服从的法律必须是以公民共同利益为前提的良好的法律制度。在服从法律的前提下,他并不否认公民的自由,自由决不是放纵,绝不可超越法律的限度,因为人人都为所欲为,必将造成城邦的混乱,结果对公民自身也不利。这些思想已论及了法律、自由、秩序之间的关系,尽管是为巩固奴隶主阶级利益服务的,但蕴含的法治理念毕竟是人类文明的动力,社会进步的标志,其影响远远超出了思想本身。亚里士多德的法治理论,不仅启发和推动了西方法学的形成和发展,而且倡导了一种法律的至高无上、法律的神圣权威以及法的统治优于一人统治的社会观念,形成了支配西方长达两千多年的法治传统,并至今绵延不断。[5]

三、历史影响及对中国的启示

亚里士多德的共和政体理论,从现实方面的功用来看,是为保持现在政体的稳定。我国当前政治社会发展也需要借鉴和学习其中的价值,首先,进一步健全社会的权力制衡机制。在亚里士多德的政体理论中,已经指出了权力过分集中,容易造成各种弊病。我国自古以来,权力就相对集中,如果根据我国国情分析,权力的过度分散也是不符合实际的,所以就需要加强我国的权力制衡机制,合理设置权力机关,做到有权力就有制约与监督。其次,构建法治社会。“法治社会的首要标志就是必须确立法律至上的原则。法律至上的原则不仅要在制度建构上得以体现,更重要的是它必须确立存在于人们的法律理念之中。”[6]中国正在走向法治社会,但是由于中国历来有法律而无法治,从某种角度说中国就是王权至上或是领袖至上的历史,是人治的历史,归根到底,法律并不是至高无上的。因此我们需要借鉴并作出相应的改进,制定优良的法律,只有是优良的法律,才能维持中道,才能保护公民的正当利益;严格地执行法律,这在我国实行也是有难度的,受中国现在的社会制度,官员制度及社会风气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要对人为干预行为严厉打击,扫清执法的内部障碍。第三、坚持公平正义的原则,注重阶级和谐发展。亚里士多德的共和政体有效融合了富人和平民,通过合理的分配,兼顾两者的利益,使他们能和谐相处。在我国,最显著的一个现象就是我国农村人口占的比例最多,但是在人民代表大会中农民的代表却是比例少;另外一个现象就是我国的阶级贫富差距也大。阶级和谐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阶层和谐指社会阶层结构比例适当,阶层关系呈均衡状态,阶层矛盾较为缓和,各阶层能和谐相处,共同推进社会发展与历史进步。这就要求加快社会流动,为社会的弱势群体提供改善生活环境的新的机会,为他们创造上升的公平外部条件,必要时给予一定的帮助。

通过对亚里士多德共和政体思想的梳理,更加钦佩亚里士多德的先见思想,他的共和政体思想绝对没有过时,他的中产阶级理论、法治思想和中庸理论都将继续对政治实践和政体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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