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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我与孩子共读书的故事 我与孩子共阅读(模板3篇)

小编: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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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孩子共读书的故事我与孩子共阅读篇一

在学校召开亲子共读活动以来,我与儿子一起阅读《小布头奇遇记》和《怪城奇遇记》,读到高兴时,看到儿子哈哈的大笑,听着儿子“接着读!接着读!”的催促声,心里感到很满足,仔细想一想,与儿子一起阅读,真的体会很多。

平时总是发现儿子学的太慢,如此简单的东西却总是理解不了,自己急的不得了,后来静下心来想一想自己小时候的样子,才发现儿子也真不容易,理解比什么都重要,暗暗的告诉自己要学会换位思考,至少在陪儿子阅读的我要有耐心,用儿子的思维体会儿子的生活,这也是一种收获吧。

与儿子一起阅读,通过一些小故事,让他知道什么是对错,让他知道一些简单的社会准则,从小就树立积极向上健康全面的的生活学习世界观。与儿子一起阅读,不仅儿子高兴,我自己也感到很快乐,虽然生活很累,工作很忙,但是拿着书给儿子讲故事的时候,就会不知不觉放松起来,感觉很温馨。

发现互动学习的效果真的不错,学得轻松,掌握得也快,有点儿羡慕他,要是我们小时候也这样该多好。

在学校召开亲子共读活动中,我和儿子共同学习,共同成长,陪伴儿子读书的同时,和儿子一起读书,一起在书中感觉故事的精彩,词语的优美,让儿子感受到读书的乐趣。总之,在与儿子一起阅读过程,我的收获真的很多很多。

我与孩子共读书的故事我与孩子共阅读篇二

我平时最大的爱好是读书,现如今,我的儿子也像我一样非常喜欢读书。

我对于读书的热衷来源于小时候,那时候物质匮乏,精神生活更匮乏,仅有的几本书变成了我最好的精神粮食。现在想想,那几本书是我儿时的一个宝物,是我除了与伙伴们嬉戏打闹外,能专注坐在哪里享受美味大餐的源泉。孩子小的时候,我和他的妈妈就时常带他一起读书,虽然开始时他还不认识字,但他最喜欢的事就是坐在我们腿上听我们读书,享受属于我们的美好时光。

读小学时的孩子,会自己看书了,他经常会看一些我们不曾涉及的书,然后讲给我们听,这时的我们会大吃一惊,然后高兴地叹服,孩子慢慢地成为我的小老师了!当然,他经常会在看书的同时,问我们一些问题。有时我们也回答不好,我们就鼓励他自己多看书、多思考。

跟孩子一起读书后,我们也沉淀了很多,学习了很多。为了能跟孩子一起交流读书心得,我们又重温了小时候的故事,找回了曾经美好的童年回忆;为了给孩子更好的教育,我们买了很多教育的书,这些书籍给了我们很多启发,很多甚至对自己的日常工作与为人处事都很引导作用;跟孩子一起读书之后,我们也学到了很多新的知识,再次体会到了学习与提高的充实与乐趣;更重要的是,跟孩子一起读书之后,让我们能从肤浅的应酬与娱乐之中脱身出来,静下心来感受亲子相处的乐趣,让我们体会到了平静祥和的亲子之乐,而这对我们自身的精神境界也是一种新的升华。

现在孩子长大了,一直保持着喜欢阅读的良好习惯。家里的图书不缺,一摞一摞地买回家,其中有“大手牵小手”亲子共读本,因为忙,工作家务每天层出不穷,和孩子一块读书的机会总是不多。其实孩子很爱学习,有时候晚上写完作业,外面天是黑的,屋内灯是亮的,小家伙就找出一本书,安静的读起来,经常要我们催促,他才收拾好睡觉。

孩子订阅了许多他喜欢看的杂志,时常他还会拿回家一本从同学那里借阅的书。昨天放学路上,他问我:爸爸,为什么地球会有磁场?我都觉得我答不上来了,我只好告诉他去书上寻找答案。

时至今日,读书不仅是我的最大爱好,也成了孩子的最大爱好,跟孩子一起读书,他进步了,我们也进步了。

我与孩子共读书的故事我与孩子共阅读篇三

我家里买了很多的书,但是每次买来我都是拿来看看样子,从来不读,妈妈叫我读,我总是说:“等一下,马上就读。”可是过了很久我还是没读。因为不读书,所以我的作文也不咋地。

一次偶然的机会,爸爸要去书城买几本书,到了三楼,我跟爸爸说:“爸爸,我去五楼读书,行吗?等下你来五楼找我好了。”爸爸说:“好吧,你去吧,别乱跑,等下我找不到你了。”其实我去五楼不是去看书,而是去看玩具,然后叫爸爸买。

到了五楼,我奔向玩具,在跑的时候我看见一本名字很有趣的书,叫《非常老师》,我就坐下来,细心的看了起来,不知不觉我已经看了1个小时了,爸爸上来了,我只好放下书回家了。回到家后我跟爸爸说:“爸爸,以后的每个星期天能不能去书城看书啊?”“可以啊,看书当然好!爸爸支持你。”爸爸高兴地说。

自从这以后,我就爱上看书了,有时候口袋里有钱,就会到书店里去挑几本自己看的有兴趣的书买回来,也是自从这以后我的作文开始逐渐的好了起来。我从这总结出一个经验:看书要看自己有兴趣的书,买来后也不要看的很晚,这样会影响睡眠,白天你想看就看,不想看就不看。

那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鲁宾逊漂流记》,我就一股脑钻进里面了。那书的内容是:鲁宾逊出身于英国约克郡的中产家庭。由于他一心要遨游四海,了解世界,终于不听父亲的劝告而离家去做了船员,他在非洲沿岸遭到海盗袭击成了奴隶,逃脱后在巴西开始经营种植并发了财。为了补充庄园劳动力他登上了非洲的航海之途。途中突遇风暴,他只身一人漂流到无人荒岛上得救。他从遇难船上运出粮食、衣物、工具等物,开始了岛上独立生活。《圣经》成为他的精神支柱,凭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不息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后来又搭救了一个土人,把他收做仆人。一直到第二十八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宾逊帮助船长制伏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宾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们。

这本书伴随了我许多快乐的时光,使我得到了这一种,文学艺术美的享受。使我见识了很多。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

我很爱看书,可以说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读书既让我快乐,又让我进退两难。

快乐

有一次,我在一本杂志上看到了一道难题,我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认真思考,刻苦钻研,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算出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期中试卷中看到了那道题,我们班的同学大部分口做不出来,而我却轻而易举的写出来正确的答案。之后,老师在办公室了表扬了我,我听后心里比吃了蜜还甜。从此,我对那门课产生了兴趣,学习成绩也提高了不少。

进退两难

记得还有一次,我的一些要好的朋友约我星期天8:30左右去考番薯。当时,我满口答应,可到了星期天早晨,我看书入了迷,连时间都忘了,更别说烤番薯了。快到9:00的时候,我的朋友来催我了,叫我快去,不然就没得吃了。我听后心里很矛盾,到底去还是不去呢?去吧,不行!我总得看书长知识吧!那不去吧,可那是我最要好的朋友,不去怎么好意思呢?可……过了十五分钟,我终于做出了决定:不去了!因为读书可以增长知识,而且书中的知识可以永久的刻入脑中,而烤番薯只能满足一时,满足不了一世。

我爱看书,无论什么理由都阻挡不了我在书的王国遨游的步履。

小时候,我还不识字时,妈妈就给我买了几本图画书,妈妈一边教我识字,一边给我讲书上的故事,我都听得入迷了。慢慢的我认字了,能看懂带拼音的故事书,每次故事看完了,我还沉浸在故事情节中,多么希望故事能再长点。

原先我们住的.地方,不远处有个集市,那里有许多摆地摊卖书的,那些花花绿绿的书就像可口的零食一样吸引着我,我总是看看这本,拿拿那本,恨不得把它们全买回家  ,然后痛痛快快的读个够。那时我胆子小,觉着买书是浪费钱的,所以每次只敢买一本。然后边走边看,等回到家时   ,那本书也就看完了,只能在心里盘算着下一次出去时再买一本。

六岁时,我们家搬到了莱城。当妈妈第一次领我到三味书屋时,我惊呆了,那么大的房子全是书。卖书的阿姨非常热情,把我领到一个书架面前,她说:“这些都是故事书,你自己选吧,。”书架上有个格林童话、希腊神话、睡前故事、寓言故事……它们像磁铁一样深深的吸引着我,心里有说不出的高兴。后来,妈妈每次逛街时,总带上我,把我领到书店,我挑上几本自己喜欢的书,像叶圣陶的《稻草人》,杨红樱的《笑猫日记》,高尔基的《童年》……然后,妈妈把我领到尚座,那里有桌子和椅子,我就坐在那里仔仔细细的看。

现在通过图书借阅,我能看到同学的许多书。每次借来的书我都认真的读。晚上睡觉时,我总是在床上读一会儿,有时读的时间长了,妈妈就过来催我早点睡,我只能恋恋不舍得把书放在床头,开始睡觉。有时在梦里又看起了书,真有趣。

其实我并不太爱看书,只是拿看书来消遣而已。但是我只要主动走进书的世界,就无法自拔,就会被书中的内容深深地吸引。

记得那天晚上,我在屋里写作业,我的心里很不高兴,“这么多作业,我得写到猴年马月啊!”我自言自语道。这时,我不免开始东瞧瞧,西望望。突然,我的目光死死地盯着书架上的那本刚看到一半的《伊索寓言》。我非常想知道下面又发生了什么有趣的故事,可是妈妈说学习时间不能看课外书。那本《伊索寓言》仿佛在向我招手,还是看会儿课外书再写作业吧!我禁不住书的诱惑,还是从书架上把它取了下来。

可是妈妈要是来检查作业或是来看我在干什么,我就要被“天打五雷轰”啦!想着,我便小心翼翼地把门关上,又飞快地写完一项作业,之后我就踏踏实实地看起书来。

转眼间,我就融入书中了。我成了故事中的一份子。一会儿,我发现自己在草原上,看到一只饿狼正准备吃掉那群肥羊;一会儿,我又转移到了树林,听到了马蹄声和枪声,这回是一个猎人在追杀一只鹿;一会儿,我来到了一口井边,看见可怜的羊和狐狸在想方设法地逃出去……有时我会笑话狮子和熊的愚笨,佩服狐狸的头脑和狼的精明;有时会训斥医生的偷窃行为;而且我还会编出新的小故事。

唉,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正当我看得起劲时,我被“砰砰”的敲玻璃声惊醒了,原来我屋子和阳台只隔一个窗户,妈妈正在阳台大喊道:“你在干什么呢?!不写完作业就看书!”我只好灰溜溜地去写作业了。

虽然我看书的时间不长,但是我渐渐地爱上了书。书能告诉我们许多知识和道理。书,一个多么好的伙伴啊!

我是一个小书痴,一天不读书我就觉得全身痒痒的,很不自在,像没有了空气一样好难受。

我比较喜欢看一些讲述故事的书,只要手头上有一本这样的书,我就爱不释手。像吸毒一样,一旦吸上了就难以摆脱。

我有时后可真觉得自己是一个超级小书痴,竟然把自己当作故事中的人物。有时后上学的路上不时做着书中人物的姿势,说着书中人物的对话。

有些同学也知道我去的地方来来去去都是着个地方。什么名胜古迹,风景优美的地方我从没去过,但我从书中正和白居易在一起进入天平山,感受以下那白云悠悠的感觉;和刘禹锡一起感受秋天那秋高气爽,碧开白云的景色;和李白一起渡河到荆门山外,体会那水是那么美……我有时候还和书中的主人翁一起游山玩水,体会大自然的美。和作者巴金一起去鸟的天堂,体会一下苍天大树无小鸟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与李纬同学进入风景如画的桂林。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特别热衷于攀登上这座“阶梯”。小说、散文、历史故事、天文知识……不管是什么书,只要对我的“胃口”我都爱看。下面来听听我与书的故事吧。

记得有一次,同学买到了一本我非常喜欢的书,他刚一拿到学校来,我就迫不及待地向他借这本书。刚开始,他不打算借给我,可在我的软磨硬泡下,他终于肯借给我了。拿到书以后,我可是爱不释手,生怕把书弄脏了,弄坏了,把它当做宝贝似的。我是下课看、坐车看、走路看,就连上厕所我都想把它拿进去。就因为这本书,爸妈可没少说我,他们说我是一只不折不扣的“书虫”,恨不得钻进书里去。一个学期,我最多能看五六本书。假期出去玩时,我总会担心我那些心爱的书籍,比如爷爷奶奶收拾屋子给放错了地方,被水泡了等等。每天一回家,我连手都不洗,就直奔卧室看看自己的书还在不在。

书籍不仅让人们消遣娱乐,我们还可以从书中学到许多道理。比如有一次,我打碎了一个瓷瓶,爸爸回家后对妈妈说:“咦?瓷瓶怎么碎了?嗯,肯定是他自己没站稳,不小心摔下去了。”我明白,这是爸爸在暗示我,让我自己承认错误,但我却迟迟鼓不足勇气,没敢对爸爸说。当天晚上,我在书中看到了这样一则小故事:美国总统华盛顿小时候,看了他爸爸心爱的苹果树,并主动向爸爸承认了错误,他爸爸并没有怪他,而是表扬了自己的儿子。我从这则故事中明白了一个道理:不怕你犯错,重要的是要能主动承认错误,知错就改。第二天,我主动向爸爸承认了错误,爸爸也没说我,只是告诉我下次要小心一点。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

我从小就和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听姥姥说,小时候,民间有个习俗:在孩子出生一百天时在孩子眼前摆上几种物品,他第一次抓到的东西,以后就能喜欢、拥有。在我一百天时,妈妈在床上摆了粮果、钱、笔、书和碗,我伸出稚嫩的小手,抓住了那本书,虽然只是一本小人书,却为我以后打开了书的世界的大门。

儿时的一次游戏,似乎注定了我和书成为朋友。我模模糊糊地记得,幼儿园时,我为了要回心爱的书,竟和同学动起了手。那次,妈妈给我买了我梦寐以求的《鲁滨逊漂流记》,我特别喜欢它。第二天,我把书带到了幼儿园。我的同桌是个极不讲理的孩子,当他看见了我的书,也很喜欢,便向我借,可这么心爱的书,我都没看呢,便没有答应,可他却一下夺过书不再还给我,我先和他商量,可他却不理睬,然后我俩就开始了“唇枪舌剑”,互不相让,最后我一气之下和他动起手来,至于后来的情节我已记不清了,但是结果我终于夺回了我心爱的书。至今,我的书架里还保存着那本《鲁滨逊漂流记》,在它的旁边还有一本书勾起了我对往事的回忆。

六月的一天下午,我和妈妈高高兴兴地去书店买书。在回家的路上,我们各自捧着自己的书说说笑笑,这六月的天就像孩子的脸一样说变就变,刚才还是晴空万里,转眼就乌云密布,不一会下起了倾盆大雨。我和妈妈没带伞,便飞快地向家跑去,在路上,妈妈为了不让书被淋湿,便用身体挡住书,我也学着妈妈把书塞进衣服里,用手使劲地捂着,虽然我们俩被淋湿了,但我们的书却没有碰到一滴雨,妈妈露出了开心地微笑,我也跟着笑了。直到现在,我也没舍得把它放进箱子里,而是摆在书架最显眼的地方,因为它的存在已不仅仅是一本书。

这些事只是我与书的故事的一个缩影。书,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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