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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及措施内容精选4篇

小编:储XY

通过行动方案,可以引导食品小作坊的生产者重视品质,加强原材料的选择和管理,优化生产工艺,提高产品的口感、香味和营养价值。通过提升食品质量,可以增强产品的竞争力,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食品的需求。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及措施内容精选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阅读与收藏,希望能够帮到大家!现在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及措施内容1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防范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提升,提高我县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结合__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__大和__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重大部署和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保障食品安全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结合__实际,准确把握食品小作坊产业特点和发展规律,依法依规、各方履责,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循序渐进、注重引导,努力实现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和产业发展双提升。

二、工作目标

按照“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思路,力争通过3年(20__—20__年)时间的综合治理,实现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健全,社会共治局面基本形成;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全面遏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产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一批特色品牌得以形成;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基本建立,整体社会美誉度得到明显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引导帮扶,实现食品小作坊依法登记、规范生产

1、明确责任。食品小作坊对所生产销售的食品安全负责,保证所生产销售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符合标准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将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予以保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食品小作坊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等工作,协助、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履行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制定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制度、规范、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工作。

2、普查建档。各市场监管所要集中时段、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本辖区食品小作坊全面普查摸底工作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食品小作坊名称、生产地址、业主姓名等身份信息、生产加工食品品种、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添加剂、产品包装形式、销售区域、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为整治工作打下基础。食品小作坊档案要实行动态管理,发现新开办食品小作坊及已建档食品小作坊基础信息发生变更时要及时更新。

3、规范登记。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开展小作坊登记工作。要积极主动开展引导帮扶,帮助食品小作坊通过整改达到登记发证条件。要提高登记效率,强化登记服务,简化办理手续,探索实施网上申请、网上办理,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到20__年6月,全县食品小作坊登记率达到100%。

4、教育培训。各市场监管所要对食品小作坊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食品小作坊业主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食品小作坊建立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进货查验、产品标签标识等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小作坊生产卫生规范,监督食品小作坊开展食品安全公开承诺。

(二)治理整顿,促进食品小作坊改善条件、提高质量

1、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根据本地食品小作坊的数量、分布、风险分级和自身监管力量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计划,实行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100%全覆盖,并按照风险分级确定检查频次。督促、指导其依法生产经营,保证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

2、监督抽检。县市场监管局要结合本地实际,以食品安全舆情、日常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情况为导向,逐步加大对食品小作坊生产的地方特色食品、节庆食品、旅游销售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力争2021年底实现食品小作坊年度抽检覆盖率60%以上。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处置,不合格食品后处理率100%。

3、区域整治。县市场监管局要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集中区域的整治工作,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列出风险隐患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确保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风险隐患及时化解,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严防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4、执法查处。各市场监管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未取得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依法进行查处;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开展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日常管理,协助处理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示范带动,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发展、品牌升级

1、培育示范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选取部分基础条件比较好、产品质量比较高、发展意愿比较强的食品小作坊,指导其开展生产条件再提高、生产工艺再优化、生产流程再规范工作,积极培育一批示范食品小作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转化提升为食品生产企业。到20__年底,全县培育示范食品小作坊不少于10家;2021年底,不少于15家;20__年底,不少于20家。

2、建设示范集中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方便群众生活、促进食品安全的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合食品小作坊集中生产的园区,健全厂房、给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完善食品安全公共检验室等配套设施,提供政策、资金等优惠,鼓励和支持食品小作坊进入园区集中生产经营。探索园区集中采购、物流配送、组团销售,统一把关、共享检验、共管风险等生产和管理新方式,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整体提升。争取至20__年底,全县建成不少于1个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示范区。

3、打造食品小作坊特色品牌。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的食品小作坊品牌,充分发挥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的作用,深入挖掘食品小作坊品牌中蕴含的饮食文化、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内涵,加大研究、保护和宣传力度。组织制定传统特色食品相关地方标准。支持特色食品小作坊品牌参与各类展销展览、文化交流和宣传推介活动,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积极推进地方特色品牌食品小作坊产品进超市、进宾馆酒店、进高速公路服务区、进机场车站、进旅游景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开设网上商城,推进特色品牌食品小作坊产品网上营销。争取到20__年底,全县打造出一批品质优良、知名度高、市场欢迎的食品小作坊地方特色品牌。

4、构建食品小作坊诚信体系。各地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加快食品小作坊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使用制度,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健全奖惩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小作坊登记信息、监督检查信息、产品抽检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食品安全信用信息,引导消费。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管理、督促行业自律,营造食品安全诚信环境,培育食品安全诚信文化。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及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小作坊在传承传统饮食文化、扩大就业、促进创业、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以及开展食品小作坊3年整治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并把食品小作坊的整治提升与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重大战略有机结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各地政府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部门按要求、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20__年底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政策支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以采取资金资助、奖励等措施,引导食品小作坊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的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强化服务指导,提高办事效率,激发食品小作坊产业活力。

(三)加强部门协作。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发挥联系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工作信息通报和联合管理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在隐患排查、日常管理、宣传教育、产业发展等方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实现工作无缝对接。鼓励食品小作坊按属地管理原则组建行业协会或加入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自律作用,引领和推动食品小作坊行业健康发展。

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及措施内容2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防范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提升,提高我在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__县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__大和__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的重大部署和食品安全监管“四个最严”要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县委、县政府保障食品安全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食品小作坊产业特点和发展规律,依法依规、各方履责,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循序渐进、注重引导,努力实现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和产业发展双提升。

二、工作目标

按照“整治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思路,力争通过3年(2020-2022年)时间的综合治理,实现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基本健全,社会共治局面基本形成;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全面遏制,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产品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一批特色品牌得以形成;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基本建立,整体社会美誉度得到明显提升。

三、工作措施

(一)引导帮扶,实现食品小作坊依法登记、规范生产。

1、明确责任。食品小作坊对所生产销售的食品安全负责,保证所生产销售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符合标准要求。镇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建立健全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工作机制,将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予以保障。各村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食品小作坊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等工作,协助、配合镇食安办等部门开展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食安办履行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制定食品小作坊监管工作制度、规范、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2、普查建档。各村委会要协助镇食安办对本辖区食品小作坊进行全面普查摸底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食品小作坊名称、生产地址、业主姓名等身份信息、生产加工食品品种使用的食品原料及添加剂、产品包装形式、销售区域、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为整治工作打下基础。食品小作坊档案要实行动态管理,发现新开办食品小作坊及已建档食品小作坊基础信息发生变更时要及时更新。

3、规范登记。镇食安办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开展小作坊登记工作。要积极主动开展引导帮扶,帮助食品小作坊通过整改达到登记发证条件。到2020年5月,全镇食品小作坊登记率达到100%。

4、教育培训。镇食安办要对食品小作坊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食品小作坊业主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食品小作坊建立并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原料进货查验、产品标签标识等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小作坊生产卫生规范,监督食品小作坊开展食品安全公开承诺

(二)治理整顿,促进食品小作坊改善条件、提高质量

1、监督检查。镇食安办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根据本地食品小作坊的数量、分布、风险分级和自身监管力量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计划,实行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100%全覆盖,并按照风险分级确定检查频次。督促、指导其依法生产经营,保证持续符合生产规范要求。

2、监督抽检。镇食安办要结合本地实际,以食品安全舆情、日常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情况为导向,逐步加大对食品小作坊生产的地方特色食品、节庆食品、旅游销售食品等重点品种的抽检力度。力争2021年底实现食品小作坊年度抽检覆盖率60%以上。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处置,不合格食品后处理率100%。

3、区域整治。镇食安办要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菅集中区域的整治工作,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列出风险隐患清单,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确保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风险隐患及时化解,实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严防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4、执法查处。镇食安办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未取得登记证的食品小作坊,依法进行查处;严厉打击食品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日常管理,协助处理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示范带动,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发展、品牌升级。

1、培育示范食品小作坊。镇食安办要选取部分基础条件比较好、产品质量比较高、发展意愿比较强的食品小作坊,指导其开展生产条件再提高、生产工艺再优化、生产流程再规范工作,积极培育一批示范食品小作坊,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转化提升为食品生产企业。

2、打造食品小作坊特色品牌。要积极培育富有地方特色的食品小作坊品牌,充分发挥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的作用,深入挖掘食品小作坊品牌中蕴含的饮食文化、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内涵,加大研究、保护和宣传力度组织制定传统特色食品相关地方标准。支持特色食品小作坊品牌参与各类展销展览、文化交流和宣传推介活动,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积极推进地方特色品牌食品小作坊产品进超市、进宾馆酒店、进高速公路服务区、进机场车站、进旅游景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积极开设网上商城,推进特色品牌食品小作坊产品网上营销。争取到2022年底,全镇打造出一批品质优良、知名度高、市场欢迎的食品小作坊地方特色品牌。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食品小作坊在传承传统饮食文化、扩大就业、促进创业、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以及开展食品小作坊3年整治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并把食品小作坊的整治提升与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污染防治等重大战略有机结合,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部门按要求、按进度完成工作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确保2022年底如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政策支持。采取资金资助奖励等措施,引导食品小作坊改善生产经营条件和工艺技术,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强化服务指导,提高办事效率,激发食品小作坊产业活力。

(三)加强部门协作。镇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联系

协调作用,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工作信息通报和联合管理机制,各部门要在隐患排查、日常管理、宣传教育、产业发展等方面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实现工作无缝对接。鼓励食品小作坊按属地管理原则组建行业协会或加入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组织的自律作用,引领和推动食品小作坊行业健康发展。

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及措施内容3

各村,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__]__号)、全省、__市及召开市质量工作会议精神,提升食品生产小作坊产品质量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整治的重点与内容

整治重点:按照《__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质监局关于__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__政[20__]__号要求,经过普查建档的食品生产小作坊。

整治内容:卫生条件差、安全隐患大的食品生产小作坊;使用非食用原料、回收原料、霉烂变质原料及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原料辅料、滥用添加剂的食品小作坊;制售假冒伪劣的食品加工“黑窝点”。

二、工作目标与步骤

(一)目标

对全镇已普查建档的食品生产小作坊进行全面的梳理整治,取缔生产卫生条件差,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和作坊式的食品加工黑窝点,落实生产高风险食品的食品生产小作坊转产措施,确认保留的食品生产小作坊100%提交《食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规范和日常监管的一整套长效机制,明确政府和部门在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中的责任,切实保证食品生产小作坊的安全、健康生产。

(二)步骤

食品生产小作坊专项整治按“一取缔,二转产,三确认,四到位”四个步骤进行。

1、贪污取缔安全隐患严重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和制售假冒伪劣的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

按照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必备条件要求,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小作坊生产条件进行全面检查,凡严重不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的,给予一个月的整改期限,整改期满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坚决打击、取缔制售假冒伪劣的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

2、落实生产高风险食品的食品生产小作坊转产措施。

凡生产瓶(桶)装饮用水、瓶装白酒、儿童食品、乳制品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给予一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满必须转而生产其他产品,违者将依法处理。

3、对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小作坊予以确认

在完成“取缔”、“转产”两项工作后,对保留下来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小作坊,予以确认后保留,建立监管档案,纳入乡镇政府的日常监管范畴。

4、落实“四个到位”措施

一是承诺到位。经确认保留下来的食品生产小作坊业主,必须向镇政府提交保证依法生产经营并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的“食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

二是培训到位。镇政府和质量监管部门,分期对食品生产小作坊业主和从业售货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既要包括生产该类产品的基本卫生安全要求,同时还要明确告知食品生产小作坊业主和从业人员必须为自己生产的产品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培训合格者发给证书,允许生产。

三是整改到位。镇政府按照各类产品的生产规范,用三个月时间帮助不能达标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将生产条件整改到符合该类产品基本的规范要求。

四是监管到位。镇政府将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小作坊日常监管机制,对予以保留的食品生产小作坊要落实日常巡查、定期公示、限制销售区域等措施,同时提请市政府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取缔违法食品生产小作坊。镇政府会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具体措施。

四、时间要求和任务分工

此次食品生产小作坊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梳理分类、张榜告示

时间:9月上旬至10月31日

要求及分工;

1、由质监部门将普查建档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名单提交镇政府,并会同镇政府进行分类梳理,确定取缔、转产及拟保留的三种类型食品生产小作坊名单,由镇政府在乡村街道显著位置张榜公示一周后无异议的,由镇政府开列名单,提出明确的保留意见,提交市政府确认保留。

2、取缔类的食品生产小作坊由质监部门提出整改要求,镇政府负责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期一个月。整改期满后由镇政府组织质监、工商、卫生部门逐家验收,仍不合格的由镇政府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取缔。验收合格的开列名单,按程序确认。

3、转产类食品生产小作坊由质监部门提出名单,镇政府负责通知业主,转产过渡期一个月,期满由镇政府落实转产情况,到期未转产的由镇政府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取缔;重新生产其他产品的,由镇政府实地查验后提交市政府确认保留。

4、市政府及时召开会议,及时对镇政府提交的保留类仪器生产小作坊予以审查确认。确认工作可以根据情况,分批进行。

5、由市政府组织各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取缔假冒伪劣食品的生产加工“黑窝点”专项行动。

6、镇政府设立举报电话或举报信箱,方便群众监督举报。

第二阶段:落实措施,建立机制

时间:20__年11月1日至20__年11月30日

要求及分工:

1、镇政府负责,要求经确认保留下来的食品生产小作坊业主在20__年11月30日前100%向镇政府提交“食品质量生产安全承诺书”。承诺书一式四份:业主一份、镇政府一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一份、市质监局一份。

2、镇政府将抽调专人,相关部门协同,按照质监部门提出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卫生安全规范”及相关的培训材料对确认后保留的食品生产小作坊业主分期分批组织培训。

3、镇政府负责,质监、工商、卫生、农业、海洋渔业、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参与,组织对食品生产小作坊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4、镇政府制定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查批准。同时明确本镇政府负责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的领导和监管责任人,建立食品生产小作坊长效监管的指导、

5、由市政府负责,卫生、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部门组成,制定并实施对镇政府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工作方案,并继续对应取缔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开展查处取缔行动。

6、由质监部门负责同,制定对食品生产小作坊日常巡查、产品抽查、限制产品销售范围、定期公示、监督检查等监管措施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规范完善

时间:20__年12月1日至20__年6月30日

要求及分工;

1、由市政府组织,对镇政府食品生产小作坊整治工作进行验收,问题严重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政纪、法纪处理。

2、由市政府组织,在辖区内建立食品生产小作坊整治示范乡镇(街道)、村,召开现场会,推广典型经验。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食品生产小作坊专项整治由市政府负总责,质监部门牵头,镇政府组织实施。

2、成立食品生产小作坊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危贤锋同志兼任。

3、切实协调好各部门的力量,科学分工,合理安排,及时协调解决食品生产小作坊专项整治中的政策问题,整治力量、经费等相关条件保障。

(二)建立长效机制

1、镇政府把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纳入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事关食品生产小作坊质量安全问题;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措施,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2、完善乡村两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制度,加强协管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协管员落实责任的奖惩机制。

3、建立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日常巡查和产品抽查制度,及时查处取缔违法生产的食品生产小作坊。

4、建立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的帮扶机制,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分层次制定帮扶措施,要帮助有条件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完善措施,提高保证质量安全的生产水平,办齐证照,扩大规模,实现由食品生产小作坊向食品生产企业的提升。

5、宣传食品生产小作坊整治的成效,宣传报道守法经营的食品生产小作坊,树立正面典型,同时对违法经营者通过媒体曝光,在乡村街道张榜告示,通过舆论和社会的力量,坚决遏制食品生产小作坊的违法行为。

(三)注意工作方法

1、要认真总结食品生产小作坊专项整治的经验,特别要总结针对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的难点采取有有效办法,并及时予以推广,推动食品生产小作坊专项整治和监管工作的健康开展。

2、要讲究政策界限。食品生产小作坊业主大多数是乡村的农民,普遍存在文化水平低,对食品安全重要性认识不足,法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差的情况。食品生产小作坊专项整治既要坚持原则,坚决取缔违法行为,同时还要讲究方法,掌握政策,耐心细致,加强宣传教育,帮扶为主,查处为辅,让食品生产小作坊业主在这场整治中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社会责任教育、食品生产的卫生安全常识教育,提高食品生产小作坊业主对食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食品小作坊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及措施内容4

食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以下简称“三小”)存在“多小散乱”、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生产经营环境“脏、乱、差”等问题,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为规范我县食品“三小”生产经营行为,不断强化食品安全治理成效,进一步推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卫生县创建工作,引导食品行业稳步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突出问题导向,压实主体责任,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安全水平。通过对全县“三小”的综合整治,杜绝无营业执照、无许可证、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三无”现象,全面提高经营者的法治意识和食品卫生管理水平,做到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服务、卫生设施配套、功能布局合理、管理制度落实、环境卫生整洁、“三防”设施健全,各项指标达到创建标准和要求,建立完善“三小”行业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我县“三小”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二、工作内容

(一)小作坊整治提升

1、依法依规登记。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规定程序和条件,开展小作坊登记工作。各地食品小作坊登记率达到100%。

2、动态信息管理。全面普查摸底并建立档案,详细记录小作坊主要信息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实行动态管理,对新开办食品小作坊及已建档食品小作坊基础信息发生变更时要及时更新。

3、全面监督检查。按照风险分级确定检查频次,实行食品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100%全覆盖。逐步加大对食品小作坊抽检力度,实现食品小作坊年度抽检覆盖率100%。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时处置,不合格食品后处理率100%。

4、示范带动发展。选择改造意愿较强、场所具有代表性的小作坊进行改造提升,创建一批示范性小作坊。积极争取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及奖励资金,扶持食品小作坊升级发展,对一些改造投入大、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突出、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小作坊给予资金奖补。

(二)小摊贩整治提升

1、统一信息公示。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公示营业执照、摊贩信息公示卡、承诺书、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等重要信息并在醒目位置悬挂。督导食品经营者落实责任义务,督促监管人员及时跟进开展检查工作,实现无空白、无盲区监管。

2、规范经营管理。食品经营、贮存场所与生活区分开,做到清洁卫生,地面、柜面、货架、食品包装上无灰尘,墙面无污渍、无渗水、无霉变等;食品一律上架(柜),隔墙离地摆放;销售食品分类分区码放整齐,无混放杂乱现象;销售有温度控制要求的食品,按要求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并按要求贮存;散装食品的存放、标签符合要求。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做到索证索票齐全、资料分类清晰、票证粘贴整齐,确保销售的食品来源合法、正规、可追溯。不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和“五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或小作坊登记证明、无食品标签)食品、食品添加剂;不伪造、涂改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对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及时下架停售、依法处置,并作好记录。

3、加强档案建设。在食品经营场所建立统一格式的食品安全自律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将经营单位自律情况予以固化;在辖区市场监管所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将市场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予以固化。通过档案建设,实施痕迹管理,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监管效率。

(三)小餐饮整治提升

1、严把备案关口。认真对照《食品经营许可现场审查通则》、《安徽省小餐饮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条件,把好现场核查关,凡未达到备案条件的,限期整改,直到符合要求方可经营。

2、落实索证索票。不断指导强化内部管理,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原料来源可靠安全。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做好记录。

3、规范操作管理。原料清洗加工过程、餐饮具及工用具清洗消毒符合餐饮操作规范,确保生熟分开。加强厨房、就餐区、卫生间环境卫生管理,防止交叉污染。有防尘、防蝇、防鼠、通风等卫生设施,按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垃圾密闭存放,及时清运,制作、盛放食品用具、容器等有标示。

4、强化分级监管。把日常监督检查与风险分级管理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相结合,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双随机”检查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采取局所联动、交叉互查,对辖区经营户开展随机抽查。

5、用好抽检手段。扩大监督抽检覆盖面,加强对熟肉制品等风险等级较高的高风险食品监督抽检力度,重点对违法添加罂粟壳、工业明胶,违规使用含铝添加剂进行抽检,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

三、工作步骤

(一)摸清底数,完善档案。各市场监管所严格按照《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在全面动员和排查的基础上,摸清辖区“三小”底数,对符合条件的食品“三小”实施登记备案,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划分类别,分类管理。

(二)排查隐患,防范风险。各监管责任单位要督促指导已备案登记的“三小”生产经营者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整改,落实跟踪检查责任。要围绕主体资格、索证索票、卫生防护、工艺流程、打击“两超一非”和制假售假行为等内容开展隐患排查,通过隐患排查,防范“三小”食品安全风险。

(三)集中整治,确保成效。把“三小”整治提升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从整治“三小”生产经营场所,特别是从布局混乱、物品摆放无序、环境卫生差、人员着装不整洁、相关证照不齐全等问题入手,帮助引导从业者建立起相对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严格的操作规范,确保生产经营场地干净整洁有序,生产经营活动合法合规,食品安全得到保障。

(四)问题导向,逐步推开。要梳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手段加以解决,取得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做法进行逐步推广,实现“整治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目标,为全县“三小”食品安全质量整体提升和下一步精细化监管夯实基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三小”整治提升工作作为夯实食品安全基础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狠抓落实。突出工作重点,明确工作步骤,并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治提升工作取得实效。

(二)压实主体责任。要通过日常检查、专项治理、行政约谈等方式,督促“三小”生产经营者全面开展自查,增强法律法规意识,提高生产经营过程管理与控制,破解日常检查中反复出现的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食品过期、消毒保洁不到位、环境卫生差等老大难问题,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安全。

(三)明确监管职责。要以制度为抓手,按照“四有两责”和网格化监管要求,科学制定监管计划,明确“三小”监管责任人和日常检查重点,建立、完善监管档案,公开日常监督检查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确保依法监管、科学监管、严格监管,夯实监管责任,消除监管盲区。

(四)探索监管方式。要充分认识“三小”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及时总结、巩固取得的成效,将工作经验制度化、机制化,不断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探索建立切实有效的“三小”长效监管方式。

(五)加大执法力度。宣传十次不如检查一次,检查十次不如处罚一次。要用好“最严厉的处罚”,对“三小”违法违规行为敢于动真碰硬,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依法查处不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屡查屡犯的依法从严查处,使食品安全意识和卫生意识入脑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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