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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政府采购合同法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6篇)

小编:XY字客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政府采购合同法篇一

本法第四十四条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作出了特别规定,即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立法目的

确定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世界各国立法强调合同自由,合同采用什么形式,由当事人决定,一般不加以干涉。但是,政府采购活动具有很强的公共性质,政府采购合同不完全等同于一般的民事合同,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不宜采用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因此,本法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形式作出特别限定,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形式的规定,含义非常明确,即政府采购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谓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形式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订立政府采购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的政府采购合同,这是无效的。

2. 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时,具体采用何种书面形式,本法并未明确,有待国务院及财政部作出具体规定。

实践中可能会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书面形式,一般应采用合同书的形式订立,也不排除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订立。如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要在合同成立之前签订确认书。

本法第四十五条对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的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定,即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立法目的

明确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合同的必备条款作出规定。一般来说,合同由当事人自愿签订,合同的内容也应当由当事人约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但是,采购人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不能随心所欲。因此,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也就不能像一般民事合同那样由采购人与供应商随意确定,其主要内容必须有所限制。基于上述原因,本法对政府采购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了特殊规定,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问题的规定,含义比较明确,即要求财政部会同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对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作出具体规定。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问题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其内容应当包括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必须具备的条款,否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无效。根据本法的规定,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并会同制定政府采购合同的示范文本。

本法第四十六条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即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立法目的

明确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期限,以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按照本法的规定,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者经过资格认定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代理采购。在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以后,采购代理机构就会根据采购人的委托,按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办理有关政府采购事宜,包括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是,采购代理机构并没有与中标、成交供应商自行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政府采购合同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由采购人负责签订或者授权采购代理机构代其签订。即使是自行采购,采购人也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中标、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工作,并向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因此,无论是代理采购还是自行采购,政府采购合同都要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签订。这样,客观上就需要确定政府采购合同的期限,本法对此应当作出特别规定。同时,基于中标、成交通知书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中的重要性,本法也对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法律效力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等问题的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1.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同,只是采购人和供应商对采购结果的书面确认,有关事项在采购文件中都已具体确定,因此,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中,无论采用何种采购方式,执行什么样的采购程序,最后都必须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并要书面通知供应商,因此,中标、成交通知书应当具有十分严肃的法律效力。按照本法的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旦依法确定,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改变中标、成交结果,中标、成交供应商也不应当放弃中标、成交项目,否则,就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采购人授权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本法关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期限等方面的规定,同样适用于受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即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 采购人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授权采购代理机构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一旦依法确定,采购人就不能改变中标、成交结果,只能按照中标、成交结果,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合同法篇二

1.合同文件

(1)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____号询价单

(2)乙方提交的报价单;

(3)售后服务承诺。

2.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和数量,详见乙方提供的报价单。

3.合同金额

本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_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单价详见卖方提交的报价单。

4.付款条件

本合同货物在规定的时间内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后,由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中心联系电话:________)支付货款。付款条件同询价单要求。

5.交货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为:____________;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 。

6.质量保证

卖方所提供货物未有特别约定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质量有缺陷,经查实后,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并按原价退还货款,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乙方处罚。

7.合同纠纷处理

本合同货物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按照《民法典》,由甲方直接与乙方进行处理;并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进行处罚。

8.合同生效及其他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鉴证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收到乙方提交的足额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后生效。如有变动,必须由甲方,乙方,鉴证方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改或补充。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鉴证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 乙方(供货商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方(单位公章):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

政府采购合同法篇三

需方:

法定代表人:

供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严格遵守_________招标文件、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中的相关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供方根据需方需求提供下列产品:

编号:

产品内容:

型号规格和主要配置:

计量单位:

产地:

协议供货价格:

调整价格:

实际采购价格:

数量:

单价:

合计:人民币

二、质量标准及保证期

1、供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谈判中所确定品牌的生产厂家正宗原装产品,其型号、规格必须符合投标文件所述的各项技术指标,质量必须达到该项设备的出厂质量标准或国家标准;所供产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属于国家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目录范围内的,必须提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所供产品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所附各种资料及配件等必须齐全,所有设备均需带保修卡。产品属于外国进口的,必须是指定在中国大陆销售的产品,并且必须附有中文说明书。

2、供方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并完整地履行保证期内的免费现场维修服务承诺。

3、在质保期内,供方必须及时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产品或部件。如果供方收到需方通知后,未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赶到现场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全部由供方承担,并从质量保证金中抵扣。

4、在质保期内,如发现产品有其它潜在缺陷及供方使用了不符合标准要求或不符合投标书承诺的原材料、零部件、外购件,需方有权退货或向供方索赔。

5、供方应与制造商签订所提供的产品享有制造商完全质量保证及要求产品保修和维修的权利的合同,并向需方提供书面文件副本。当制造商不完全履行义务时,供方有责任与义务,要求制造商履行义务,必要时,需方支持供方提起法律诉讼,否则,由供方承担制造商应承担的全部责任。

6、质量保证期:产品的免费质保期为_________年,提供_________小时保修,终身维护。质保期限均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以上质保期如涉及费用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在质保期内,如有质量问题,供方应予以免费更换或维修。

7、在质保期头_________个月内,如产品有严重制造质量的问题或质量缺陷,供方应免费予以更换;在质保期内,如同一产品出现三次质量问题,供方需免费予以更换,以保证需方正常运行。

8、供方在产品系统集成过程中,如果产品间技术性能相互不兼容而影响系统性能,由供方承担一切责任。给需方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供方应赔偿。

三、技术资料与文件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以下技术文件:

1、产品使用手册、安装使用指南、维护维修说明书服务手册;

2、产品的合格证、保修卡等;

3、所投产品的详细介绍资料;

4、有关产品的权威性检验报告;

6、测试记录、系统测试报告、合格证等;

7、安装验收报告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等。

四、产品包装

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为准绳。

2、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供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3、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需方查询供方应给予解决。

4、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五、运输

1、运输方式:按下列第项执行:

铁路运输;

公路运输;

水路运输。

2、运输线路及费用负担: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委托承运单位发运产品,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而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3、接货单位:_________。需方如要求变更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_________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编月度要车计划;必须由需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做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供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六、交付

1、交付时间:供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分_________批将产品全部交付完毕并负责安装调试。交付日期以设备始发航空部门/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根据。

2、供方应在交货日_________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发货事项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向供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3、交付地点:由需方指定_________为交付地点,所有产品配送到指定地点后,需方安排专人签收,并负责保管好设备。需方验收之前的运输、保管及相关费用及一切风险责任由供方负责。

七、安装、调试与验收

1、安装:产品的安装由供方负责,供方应对产品和系统安装提供全面的技术服务与支持,为顺利安装运行提供完全技术保证。

2、调试:调试由供方负责,供方为运行调试提供技术和产品的必要条件。并应向需方有关人员讲解产品和系统结构与计划调试方法,包括系统的性能、技术特点、调试技巧等有关技术原理、方法,指导解决调试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3、验收:

产品运抵需方指定地点后,由需方对到货产品的数量、型号、外观质量、随机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进行检查,要求供方提供验收方案,与需方协商后确定。要求供方在整体验收前向需方提供汇集成册的全套系统技术文件及资料、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保证、保修维护文件,以及安装、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如供方不能完整交付产品及合同规定的资料、文件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供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供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验收地点:产品安装地。

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对未达到技术要求的不合格产品,一律拒收;并可终止合同执行。

因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引起纠纷,则由具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进行检测,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八、伴随服务

1、供方提供现场培训计划,对需方的使用操作人员进行切实有效的培训,确保产品能良好地运作。主要培训内容为产品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需方未使用过同类型产品,供方还需就产品的功能对需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产品安装现场或由需方安排。

2、在质保期内供方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因设备配置、设备或零部件制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故障,供方应在24小时内立即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保证设备及时恢复正常,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供方承担。

3、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零件及服务,并应及时有效,设备发生故障后,供方应在收到需方信息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排除并交付使用。保修期后应提供长期优质服务。在使用寿命期内,供方应保证对设备的零件、易损件的供应。

4、供方应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上门维修和技术支持的服务,并进行终身维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售后服务机构的名称、联系方法等。

5、保修期后的产品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九、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将全部产品运至指定的地点经安装验收合格后由财政主管部门支付货款达到合同总额的_________%,质量保证期期满支付合同总额_________%的余额。

3、支付单位:_________

4、供方指定的结算账号如下:汇款单位: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十、违约责任

1、供方延期交货与安装,每延期一天,按延期交付的产品总额_________%交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延期交付的产品总额的______%。

2、在质保期内,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由于需方操作人员失误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需方负责。

3、供方所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而供方应及时予以更换,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4、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产品、拒付产品款的,由需方向供方偿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违约金。

5、需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供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需方向供方偿付欠款总额的_________%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_________%。

6、供方如转包合同,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向需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7、供方的产品型号、规格、配置等发生变化时不能按合同供货时,应及时书面通知需方,经_________部门同意后准予调整,替代产品的型号、规格、配置等不得低于合同规定,且价格不得高于合同价格。供方应每个月向需方和_________部门报一次价格浮动的情况。

8、本合同价格分阶段执行。首次价格为中标价,以后每三个月买卖双方可就价格进行协商,价格协商的原则:价格上调时需方将不予以考虑,价格下调时需方将予以减除。合同履行期在三个月内的将不考虑价格调整。

9、如果供方不按时向需方报告价格浮动的情况或者擅自调整产品型号、规格、配置等,需方有权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供方款项,并终止供方合同的执行。

10、供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果所提供产品出现更改配置等弄虚作假行为,供方应向需方交纳违约金_________元,同时,需方将视情节在_________年内不允许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11、供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果在售后服务环节接到部门单位关于所供产品质量问题的通知后,凡是出现响应不及时、服务质量差、态度不好等问题的,需方在接到正式情况反映后,都将按照程序进行调查核实予以处理。经查实,如果所反映的问题属实,情节严重的,供方应交纳违约金_________元,同时,需方视情况在_________年内不允许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12、供方在履行产品买卖合同中,如果为采购项目单位提供虚假发票或所供产品金额与所开发票金额不符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实,如果所反映的问题属实,情节严重的,供方应交纳违约金_________元,同时,需方视情况在_________年内不允许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13、按照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有关规定和办法,供方应以实际政府采购产品金额为基数计算,每季度向_________累计交纳一次代理服务费,其代理服务费标准为:_________。

14、供方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如果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不允许使用_________采购方式,或政府采购机构发生变动,或生产厂家所生产产品经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验部门鉴定其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或供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的,需方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十二、保密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十三、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四、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供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政府采购合同法篇四

甲方:_________(使用方)

乙方:_________(供货方)

签证方: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

注:1.商品型号、数量、配置要求及使用单位地址等详见附件清单;

2.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各使用单位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国产商品是20__年12月31日以后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商品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前按照其与使用单位事先直接联系约定(使用单位地址、联系人等见清单)将所供商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拆箱,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毕后交甲方验收。

2.在所供商品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

第四条售后服务

1.合同商品从验收后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的商品保修期为保修卡上提供的保修时限。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商品实行免费维修。保修期后,乙方仍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成本费。

2.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时,最迟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修复,必要时采取临时调换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

第五条验收

1.乙方将所供商品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由各使用单位当场负责验收。

2.合同商品从验收合格次日起_________天内,出现非甲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排除的故障,由乙方予以整机调换。

第六条货款的支付与质量保证金

1.货物送达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货物总价的_________%,同时,乙方需交纳合同总价_________%的质量保证金,由乙方交入签证方帐户,货物送达验收合格_________个月后,如使用单位无质量问题索赔,由签证方退还乙方。

2.如甲方为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单位,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如甲方为非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单位,资金由签证方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向_________会计核算中心发起支付。

第七条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_________的滞纳金;乙方逾期_________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并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签证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_________的滞纳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货款的,应向签证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在商品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年内违反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的,将予以没收质量保证金,损失赔偿不足部分,按本合同第九条处理;在商品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后发生质量问题的,按本合同第九条处理。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为政府采购之合同,本合同中所指签证方享有与甲方同等权力,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和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叁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_________政府采购中心执_________份。

3.相关询价文件、报价单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签证方(公章):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传真: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

政府采购合同法篇五

供方(中标人):_________需方:_________根据《_________》询价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供需双方同意就_________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纸张定点采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品项目、品牌、规格、型号、等级(正品)、单价_________。

第二条供方质量及服务承诺

1、协议中规定的合格产品。

2、承诺普通纸达到下列要求:

a、白度:80度以上;

b、定量不超过规定允许偏差的177;0.5%;

c、规格不超过允许偏差的177;0.5%;

d、使用长网纸机生产的产品;

e、其他以国家技术指标为准,国标没有规定的以企业技术指标为准。

3、承诺在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送货上门。保证用户的正常工作。

4、承诺对办公纸张完好性负全责。如发现提供的纸张有破损、规格及型号不符或其它原因无法使用的,供方在接到使用单位通知后1小时内予以退换,并承担退换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供方在协议签订后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供货;地点:_________市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第四条履约保证金供方缴纳的每包件_________元履约保证金,在协议履行结束后退还。

第五条货物验收供方对送达的普通纸必须在外包装上注明产品的具体名称、规格及单价。使用单位根据供方提供的《政府采购提货单》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单价及总额进行验收,并在《政府采购提货单》(一式三联)上签字。

第六条货款支付市级采购采用先发货,后付款形式。供应商必须出具由税务部门监制的货物销售统一发票。并凭签字后的《政府采购提货单》和发票向供应商按月以转帐或银行委托收款等方式支付货款。

第七条统计报送供方应根据采购人提货情况,按季编制《政府采购统计表》,送市政府采购中心____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一份。《政府采购统计表》必须注明产品的具体名称、规格、单价及总额。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供方在协议规定时间内不能供货的,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部分项目不能按期供货的,供方需负相应责任。

2、供方提供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任意抬高或变相抬高供应价格等不符合本协议标准的产品,需方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有权终止本协议;情节严重的,禁止供方________年内进入_________市政府采购市场。造成使用单位经济损失的,供方需赔偿经济损失。

3、供方违反本协议

第二条的约定,被使用单位投诉和其它单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则每次供方应以履约保证金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整改保证。被使用单位投诉和其他单位举报三次以上,查证属实的,需方不再退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九条协议生效

1、本协议一式三份,经供需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供方、需方及_________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各执一份。

2、本协议履行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供需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需方所在地的法院处理。

政府采购合同法篇六

一、采购标的物的价格 、规格型号、材质、数量

二、运输方式:由供方负责运输、由需方自提、由供方待运到需方

三、运费承担方:运输费用由需方负担、由供方负担

四、验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和双方协商而定的图纸等标准

五、合理损耗部分承担方

六、到货地点

七:违约责任(规顶退货的费用的承担方)

八:其他规定(可以规定 相关的票据、入库问题和一些安装等问题的规定) 九:货款的结算方式和结算时间:月结30/60天、现金支付、承兑汇票(银行和商业)、款到发货和货到付款(一般看情况而定)

002一般合同构成的基本要素是什么

一、三个行为分别是,要约邀请,要约,承诺

二、成立。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的成立必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

(1)要有合同的当事人。合同必须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因为,合同的订立是双方或多方法律行为,只有一方当事人就谈不上合意问题,因而也就根本不能成立合同。不过,参加订约当事人并不局限于自然人,其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民事主体。

(2)合同的订立须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作为合同订立必须经过的两个阶段,是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也是合同成立必须具备的基本规则。

(3)合同当事人须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即所谓合同当事人达成了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构成要素,它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三、乙可以行使“撤销权”.期限的规定为《合同法》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后,当事人不得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该民事行为有效。

003合同的内容要素

合同正文由合同的内容要素构成,合同内容要素即主要条款如下所述。

1.标的

标的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可以是货物,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工程项目,智力成果等等。合同的标的要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以便确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2.数量和质量

数量是以数字和计量单位来衡量标的的尺度。质量是标的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包括标的名称、品种、规格、型号、等级、标准、技术要求、物理和化学成分、款式、感觉要素、性能等。数量和质量条款是合同的主要条款,没有数量,权利义务的大小很难确定;没有质量,权利义务极易发生纠纷。因此该条款要给予明确、具体的规定。

3.价款或者报酬

价款是根据合同取得财产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以货币表示的代价。报酬是根据合同取得劳务的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货币,又可以称为酬金。价款或报酬是有偿合同的必备条款,合同中应说明价款或报酬数额及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程序等。

4.合同的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

合同的期限包括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有的合同如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必须具备有效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当事人履行合同的时间限度。履行的地点和方式是确定验收、费用、风险和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依据。

5.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合同规定违约责任有利于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也有利于确定违约方所承担的责任,这是合同履行的保障性条款。

6.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发生争议时,其解决方法包括当事人协商,第三者调解、仲裁、法院审理等几种。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约定争议解决的方法。

7.其他

除合同主要条款以外,双方当事人应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条款。

004买卖合同的构成要素

买卖合同的构成要素有:主体、标的、行为要素。

主体要素指出卖人和买受人。

标的要素指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和价金。价金是与买卖标的物对价给付的金钱,价金的给付通常用支付一词。

005从基本的合同要素浅谈合同风险的防范

《合同法》中规定: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我们来有针对性的具体讲解一下: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合同的主体审核:1、合同当事人情况:首先,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格主体资格。虽然现行《合同法》对合同当事人并没有特别限制(已经包括了自然人),但并不是说没有合格主体的问题。一方面涉及到专营、专控的业务必须由专业公司经营或经特别批准后经营,另一方面一些工作要求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的公司或人员才能完成。

首先,合同当事人的资质、履约能力能否适合合同内容,符合法律的强制性或指导性的规范,是审查合同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准。主体不合格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存在巨大的风险。其次,合同如果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合同当事人授权的经办人或代理人代为签订的,在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的同时,还应注意审查合同签订人是否取得委托人的委托证明,并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人的名义签订。在一些单位委托本单位业务人员或聘请外单位人员签订经济合同但未给予正式的、完备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对合同签订人的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应作具体分析:1)合同签订人用委托单位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用委托单位的合同专用章签订合同的,应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代理权。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应确认为有效。2)合同签订人持有委托单位出具的订立合同或者联系业务的介绍信签订合同的,视为委托单位授予合同签订人代理权。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应确认为有效。

3)合同签订人未持有委托单位的任何委托证明文件所签订的合同,如果委托单位未予盖章,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但是如果委托单位已经开始履行,应视为委托单位对合同签订人的代理权已经予以追认,因此,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

(二)标的:标的违法是指合同的标的物为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流通,或限制流通的专卖、专控物质不是由专业公司或经专门部门批准后经营。比如毒品是禁止流通的;再比如烟草制品必须由烟草专卖企业经营。违反这一规定,不仅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还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第十条有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涉及知识产权的标的物,应注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合同标的违法,必然导致整个合同无效。这显然非常重要。

(三)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这四项交易性条款非常重要。除了要符合经济性,保证实现企业目的外。还要注意其内容是否有违法及风险所在。如质量标准要遵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法规规定。如果有国家规定的指令性或指导性价格的,价格条款应予遵守。对于买卖合同,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应特别加予注意。合同法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谓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是指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之日起转移,部分动产如船舶和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也应进行登记的。在所有权保留的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所有权自买受人交清最后一笔款项时转移给买受人。虽然之前出卖人早已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标的物的风险并不是随所有权转移而转移,而是按照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的控制原则承担。 此外注意,货款的结算方式必需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掌握好合同交易性条款中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避免违法违规带来的制度风险很重要。而合同的救济性条款是为了保证合同的交易安全,主要针对合同违约的信用风险的条款。《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一般应有的条款后两项,就是救济性条款。

(四)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违约责任制度在合同法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英美法系国家的合同法站在“保护”的角度,将这种制度称为“违约救济”。我国现行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存在违约事实就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赔偿,《合同法》第113条采用了合理预见规则。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在违约责任的各种形式中,最常见的是损害赔偿。实践中如何确定损失数额,尤其是如何界定间接损失,这是一个很复杂也很有趣的问题。按照一般逻辑推理,在两个事物之间找因果关系,并不困难。但只要有因果关系的损失,违约方就应当赔偿的话,实践中就可能发生损失无限扩大的情况。为此,创立了“合理预见规则”,即违约方在订约时已经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将会发生的损失,才是他应当赔偿的损失。《合同法》第119条还规定了防止损失扩大规则。第119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对于合同双方自行约定的违约金,合同法也确立了适当性的原则。这些规定都有利于限制违约风险的无限扩大。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及根据仲裁协议或条款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企业应根据法律规定选择既有利于解决争议又能保护自身利益的争议解决方法。并应特别注意诉讼的时效及中止和中断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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