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字典范文网 >> 法制宣传日宣传 法制宣传日简报(优秀8篇)

法制宣传日宣传 法制宣传日简报(优秀8篇)

小编:HT书生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写范文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法制宣传日宣传篇一

今年12月4日是第x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12月6日,恰逢我乡赶集之日,黄龙乡政府联合派出所、畜牧站等多个部门,在畜牧站门口举办了黄龙乡“12.4”全国法制日宣传教育活动。

各部门紧紧围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这一主题,积极开展了多项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结合我乡实际,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法制年画、法律宣传小手册、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台等方式,向群众普及、宣传和解答了有关宪法、法律援助、低保、医疗保险、村委选举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

此次活动,共发放法制年画200余份,宣传小册子200余份,宣传资料1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余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法制宣传日宣传篇二

12月4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走进象耳镇。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契合“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主题,镇计生办、劳保所、民政办、交警中队等多个部门联合金象园区国土分局、安监局,在象耳镇中心街道展开了“建设法制象耳”的宣传活动。

活动以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教育引导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为重点,结合群众需要,进行了法律援助、计划生育政策、交通行为规范等内容的宣传。

活动通过悬挂相关法制宣传标语、发放500余份宣传资料手册、组织近10名专业人员现场为群众答疑等多种形式开展,吸引了大量民众参与,对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推动群众学法用法起到巨大的作用。

法制宣传日宣传篇三

为使广大群众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提高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12月5日,凤仪司法所联合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局、团委以及镇妇联、团委、科协、凤仪派出所在凤中路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活动,为群众提供宪法法律知识“大餐”,零距离提供法律服务,在全镇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法制宣传横幅、发放法律法规等资料进行法制宣传,走上街头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现场吸引不少过往群众驻足,纷纷领取宣传资料和咨询法律问题。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作耐心解答,并将一些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发放给群众。在当天活动中,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册》《安全防范宣传单》《消防安全防范常识》《宪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宣传资料200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

此次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让自觉学法、守法和用法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丰富了群众的法律知识,提高了群众的法律素质,增强了居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形成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法制宣传日宣传篇四

12月4日,州县相关部门联合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环保、妇联、国土、质监、食品药监、民政、卫生、计生、财税等20多个部门,在青海湖广场举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咨询活动。活动通过现场法律咨询、法制宣传展板展示、分发各种法律书籍和宣传资料等形式,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深受过往群众欢迎。

今年是第15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以深入学习宣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宪法为重点,努力在全县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活动现场,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系列问题,如依法信访、非法集资、婚姻家庭、环境保护、人身损害、劳动保障等,都在法制宣传展板上明确介绍,吸引了众多群众观看。此次宣传活动,不仅在广大人民群众中传播了法律知识,弘扬了法治精神,还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和谐共和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法制宣传日宣传篇五

二十一团分局紧紧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动主题,从12月1日—8日,与团司法办、派出所等部门联合起来,认真组织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在全团营造了浓厚的法制氛围,取得了一定实效。

一是团场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和今冬普法工作的通知》(团办发64号),要求各单位精心组织,大力宣传与职工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好今年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二是全团在人口集中地、办公室前统一悬挂主题宣传横幅5条;

三是12月1日-5日,在团电视台滚动播放“124”宣传主题标语10条;

四是在团“法制园地”节目中,宣传“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相关知识;

五是开展送法律入户活动。12月2日下午,普治办工作人员、分局以及通达居委会共同开展送法律读本、法律宣传单入户。共送法律读本10本、法律宣传单50份。

六是基层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本单位干部群众收看了团电视台从12月1日—10日播放《农村普法系列读物》中的法律知识。学习兵团“五五”普法干部、职工、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

七是组织全团600余名干部参加兵团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法制宣传日宣传篇六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演讲是《网络游戏——一朵带剌的玫瑰》。 2003年7月的一个深夜,一个令人难以忘却的深夜,山西一名16岁的中学生,为了筹集上网的费用,潜入叔叔家中,几十分钟以后,包括爷爷、奶奶以及叔叔在内的五条鲜活的生命,转瞬便离开了美丽的人世,一个花季少年几乎是一夜之间蜕变成了一个杀人恶魔。

无独有偶,天津一名年仅13岁的少年,以前在班里学习总是保持前几名,去年暑假期终考试成绩却排在全班三十几名。经父母盘问,原来是儿子贪恋上网所致。为了让孩子的成绩及时补上去,暑假期间,断了家里的网线,不让孩子去任何地方玩,让他在家复习功课,可是孩子仍然在他们上班后偷偷地到外面网吧上网。事发当晚,当孩子想溜出去上网时被他的母亲给撞上了,便阻拦他,不让他去上网。可谁知孩子不但不听,反而跑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逼他母亲,说如果不同意,就砍断自己的手指。孩子的母亲以为是吓唬她的,说什么也不同意,没想到孩子情急之下,真的拿着菜刀对着自己的左手就是一刀……原本美满的家庭,从此留下了一道抹不去的阴影。

故事读完了,但是我的心情却变的更加沉重了。我想,大家的心情也如同我一样。这一幕幕触目惊心的场面,这一个个令人发指的事件,无不带给我们以心灵的震撼,它值得我们每一个青少年进行深刻的反思。

众所周知,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的更新,更多的新事物涌入了我们的世界,其中也包括了互联网。自90年代后期互联网进入我国以来,网络犹如雨后的春笋一般,发展迅速,如今已遍布城乡,飞入寻常百姓家。作为一种新的传媒手段,互联网在经济建设和人们的各项活动中起着积极而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也为青少年朋友的学习、交流及娱乐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天地。但是,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互联网则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一朵带刺的玫瑰。很多青少年朋友正是因为过度地沉迷于互联网,沉迷于网络游戏,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对危险的预防能力,对其学业、健康和思想都造成了巨大的危害。

网络游戏是网络发展的产物,但由于网络管理的不规范和监控得不到位,网络成了一个个美丽的陷阱,吞噬着一个又一个有志青年。许多学生因此耽误了自己的学习、废弃了美好的前程。据一项调查显示,上网学生中超过80%是在打游戏,15%左右是在交友聊天,真正查询资料用于学习的人数少之又少。网络游戏开发商为了牟取暴利、吸引更多的无知少年,游戏的内容多以暴力和赌博为主。中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尚在形成,自我克制能力还不高,在进行这类游戏的过程当中既容易上瘾,影响身体影响学习,更会在不知不觉中留下暴力的影子,为自己的人生埋下隐患的种子。如今的中学生,大多数孩子是独生子女,他们本来就比较缺乏与他人的沟通,如果再沉迷于网络游戏,就会使他们减少和人交流的愿望,甚至会患上“电脑自闭症”,处于亚健康状态或直接导致心理障碍。在学校中,因迷恋网络游戏造成学习成绩下降,乃至旷课、逃学的现象日益增多。暴力互动游戏还极易引发青少年道德失范,行为越轨,甚至犯罪。而且由于习惯了网络游戏中的残暴行为,许多未成年人的犯罪手段也越来越令人发指。

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但可以诱发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而且极易伤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据报道,有个少年因五天五夜泡在网上,血液未能正常流转,致双脚麻木浮肿不能行走;有个少年在网吧玩游戏,剧烈的打斗场面,使他过度激动,心脏病突发,骤然死亡。

由此可见,网络游戏已成了青少年教育的一大障碍。

那么,如何防止因上网而上瘾,真正做到远离网络游戏呢?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自己严格要求自己,真正重视自身的身心发展,把学习尤其是课堂的学习放在首位,端正拖拉的心态,按时按质完成相关作业,多参加一些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把有限的时间和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学习和服务当中去。

同学们,让我们共同携手,树立坚定的信念,告别网络游戏,做文明健康的中学生吧!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法制宣传日宣传篇七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与法同行快乐成长》。

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19个法制宣传日。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必须知法、守法。俗话说:“无规矩,则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生活将无法正常地运行。也许,有些人会不以为然,认为人应该是拥有自由,而自由是由自己决定的。可是,要知道我们所拥有的自由,是指在法律约束下的自由,如果没有了法律,或者不遵守法律,那么我们也不会拥有自由。

因为你过度自由,势必造成别人的不自由。有些未成年人年少气盛,法制观念淡薄,做事缺乏理性思考,有时不计后果;在处理同学关系中讲义气,不能分清是非曲直,甚至酿成校园暴力,这些行为不利于自身良好品质的形成,甚至有可能因此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每个人在成长的历程中都难免会犯错。犯错并不可怕,重要的是如何面对。及时改正,我们仍是好孩子。但若执迷不悟,一错再错,就会葬送前程。

所以,同学们,错与不错只是一念之差,守法与犯罪也只是一步相隔。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从认真学习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相互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地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将来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不可忽视法律——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秩序才更加井然有序;因为它的存在,我们的生活才更加自由;因为它的存在我们攀登的脚步才更加坚实。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起,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成长之路吧!

法制宣传日宣传篇八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一日

12·4法制宣传策划书(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活动意义

为了丰富我校的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体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提高我校大学生法律思想道德基础,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同时也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当代大学生对社会的关注和对生活的热爱,特在12·4法制宣传日举办法制宣传活动。

(三)活动目的(1)通过实践性的服务和宣传,让更多的人重视法律,了解法律,遵守法律。

(2)提高广大人民的维权意识,帮助解决法律疑难问题。

(四)校外活动时间地点:2013年12月4日中山北路信阳市公安局门前

(五)校内活动时间地点:2013年12月4日学院主干道处

(六)活动方案:

(1)活动内容:

1.法律宣传:现场发放法制知识宣传页

2.问卷调查:制作有关基本法律常识和法制权益维护若干问题的问卷,进行现场问卷调查,了解同学们劳动法律知晓度和实际情况,并依据问卷调查结果写一篇相关调查论文,为我校大学生劳动维权进行帮助。

3.法律咨询:我们将有法律援助小组成员现场回答咨询者的法律问题,复杂问题我们会做义务咨询记录,请法学专业老师解答。

4.万人签名:邀请群众在横幅上进行签名

(2)现场布置:在活动开始前我们组织人员布置咨询现场,基本包括:

1.宣传横幅悬挂

2.咨询点布置

(3)活动进程:

8:00——组织所有参加活动的成员在所指定地点集合。

8:30——准时到达活动现场(对活动开展需要的资源进行合理安排,布置咨询点)。

9:00——11:00分组发放宣传资料、法律问题咨询。11:30——活动结束,整理现场。

(4)组织机构:

主办:共青团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委员会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社会科学系团总支

承办:华锐学院社会科学系法律爱好者协会

(5)参与人员:

华锐学院社会科学系法律爱好者协会会员

(6)指导老师:王章力

(七)所需物品、预算(暂定)

法律基本知识资料各200份(40元)校内外宣传调查表各200份(40元)横幅、海报、展板、绶带等(200元)

共青团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委员会

华锐学院社会科学系团总支

华锐学院社团联合会

法律爱好者协会

2013年12月1日

热点推荐

上一篇:法院竞争上岗演讲稿分钟 法院竞争上岗演讲稿(实用8篇)

下一篇:乡镇年度安全生产的工作总结范文最新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