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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模板8篇)

小编:笔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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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篇一

为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扛稳扛牢农业大省的责任,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到2021年,全省建成5982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22年,建成650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稳定保障1000亿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25年,力争建成8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全省高标准农田数量、质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安全保障基础更加坚实。

(一)突出集中连片,规模建设。坚持按灌区或流域集中连片建设,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平原地区不低于1000亩,丘陵山区不低于500亩。全省划定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率先建成高标准农田。鼓励支持工作基础好的粮食产能大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5年,全省整县推进达到30个以上。促进土地小块并大块,支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优先支持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建设高标准农田。

(二)突出节水优先,旱涝保收。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农田水源工程建设,着力解决农田工程性缺水问题。完善田间灌排工程设施,实现高标准农田旱能浇、涝能排。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重点发展管道输水灌溉,加快发展喷灌、微灌和水肥一体化,推进实施精准灌溉、智慧灌溉工程,切实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适应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求,推动实现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符合计量条件。

(三)突出综合治理,确保质量。在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基础上,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大力实施秸秆还田、深松深耕、有机肥替代、保护性耕作,推动工程措施、生态措施、农艺措施有机融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有序推进已建项目区改造提升和农田水毁灾损工程修复,到2025年,全省改造提升面积达到1500万亩以上。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以项目建设为载体,推动基础设施配套、耕地地力提升、技术推广应用、土壤墒情监测等资源要素集成,与农村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有机结合,全面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综合效益。

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生态病虫害防治、塌陷地治理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新建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并主要用于粮食生产,不得在高标准农田内种植杨树、桉树、构树等林木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

(一)建立一体化规划、标准机制。全面摸清各地“十三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底数,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水资源利用规划等,组织实施省、市、县“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构建上下结合、紧密衔接的规划体系。依据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研究制定我省平原区、山前冲积平原区、丘陵区、低山丘陵区等不同区域类型的建设标准、投资标准,完善分区分级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标准,构建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

宽管护经费来源渠道,确保建成的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工程管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建立一体化评价、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结合粮食安全责任考核等,对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按时完成任务且成效突出的进行通报和奖励,对建设进展缓慢和未完成任务的予以约谈、处罚等。做好工作对接和数据移交,加快完成“十三五”以来已建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新建项目要及时上图入库,建成全省农田建设“一张图”和现代化监管系统。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保障粮食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各级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强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人员力量。农业农村部门要全面履行好农田建设统一管理职责,发展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充分调动农民参与项目建设管护的积极性,构建完善“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社会支持”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机制。

化财政支出结构,落实支出责任,确保按确定的投资标准足额落实配套资金。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力度。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指标核定、调剂和收益分配机制,以新增耕地、新增产能、质量提升等收益作为债券偿还来源,鼓励市、县(市、区)发行债券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以财政资金为引导,鼓励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创新适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金融贷款产品,采取担合作模式,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 (三)加强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体系,严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确保项目安全、资金安全、队伍安全。加强作风建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加强对工作的精准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篇二

根据许昌市《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许农业〔2019〕145号)及相关文件,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0.3万亩)。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3月8日在河南团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保障国家粮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河南粮食核心产区建设,加快构建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新格局。

二、优化项目布局

设,优先在“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避免重复建设,我市选择增福镇南部和和尚桥镇2个镇进行规划。

三、项目规模

许昌市下达2020年长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0.3万亩),项目总投资502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资3968万元,许昌市投资316万元,我市配套736万元(含示范区县级配套420万元)。分两个项目,分别位于和尚桥镇和增福镇。一是长葛市和尚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涉及和尚桥镇太平店、岗杨、张固店、樊楼、牛庄、蒋庄、段庄、楼张、贾庄、秦庄、任庄、新张营12个行政村,耕地面积2.4万亩,投资4120万元。二是长葛市增福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位于长葛市北部增福镇,南部与和尚桥镇相接,涉及增福镇八宝庄、张刘寨、马刘3个行政村,耕地面积0.6万亩,投资900万元。

四、主要内容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的要求,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以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建后管护为重点,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

五、实施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2020年1月13日至5月30日)

各有关镇、村及时召开乡村两级动员大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

(二)工程建设阶段(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要求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于2020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0日)

建设单位在2021年3月30日前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审计局要在2021年5月30日前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施工单位、有关镇要及时完善项目资料档案,迎接省市考核。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难点节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项目骏工验收等工作。各有关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镇及单位要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努力争取群众支持配合。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浓厚工作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市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有关要求,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户,严格执行报帐制。

(四)严格督查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是民生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台账,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核减工作经费,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长葛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3月31日

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篇三

为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整村推进、统一实施、高效利用、加强管护”的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2021年,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2.5万亩,各乡(镇)任务见附表。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央及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

(一)坚持整村推进。各乡(镇)要对照已经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对“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未开展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田,采取分年度、分批次整村推进的办法,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地点。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及农业产业发展布局相结合,重点加大灌溉与排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农业用水计量体系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

(二)加大资金投入。在积极争取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各类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农业生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尊重群众意愿,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群众积极筹资投劳。

(三)统一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勘测、设计单位,统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统一开展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以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审计等有关单位配合做好项目选址、方案审批、资金拨付、结算审计等工作。项目竣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四)注重高效利用。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后高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基础平台作用,重点做好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和适度规模经营紧密结合,协同推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要优先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蔬菜种植,坚决遏制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五)加强建后管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移交使用人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做好登记造册。要规范办理移交手续,通过签订移交协议等方式,明确工程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要建立健全“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三级管护机制,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经费,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能够发挥长久效益。

(一)实施准备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3月31日前制定年度实施方案;4月30日前依法确定项目勘测、设计单位;6月30日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7月30日前完成工程招标控制价财政审核;9月30日前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二)工程建设阶段(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督查调度,各乡(镇)政府要督促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确保2022年3月31日前全面完工,并及时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7月30日)。2022年4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2022年5月30日前,县审计局要完成工程决算审计;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同时,县农业农村局、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及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迎接市级全面验收和省级绩效考评。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统筹调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骏工验收等工作,协同项目所在乡(镇)、村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项目所在乡(镇)、村要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职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抓好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监督,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按时完工。

(二)注重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微信、手机短信、标语、横幅、宣传明白手册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引导群众关心、支持、主动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要从严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帐制,做到专款专用。要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安排项目建设费用,科学整合涉农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工程建设。一是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按照农业农村局、项目区所在乡(镇)、村各50元/亩的标准配套工作经费合计375万元,用于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落实建后管护经费。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后管护意见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9〕3号)要求,县财政按20元/亩的标准配套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50万元。此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三是为充分调动项目所在乡(镇)、村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保障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任务落实,每个乡镇必须按任务面积的1.5%新增耕地面积,在完成新增耕地面积后,给予新增耕地指标效益奖励,按照新增水田10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2000元、乡(镇)4000元、项目所在村各4000元/亩),新增旱地5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1000元、乡(镇)2000元、项目所在村各2000元/亩),没有完成新增耕地面积扣减相关工作经费。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现代农业攻坚战和乡村振兴重要考核内容。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督查调度,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实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快,质量建设好的乡(镇)、村给予全县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村要核减工作经费,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附件:全南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配表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大吉山镇

坪头镇村

691

黄村

乌桕坝村

828

水围、白泥坑、刘坑、河背

大岳村

190

庙角头、袁屋岗山塘

马安村

951

老麻土岭下、坪山瑶头、马屋黄沙水

马坑村

140

河背、新屋子

小计

2800

南迳镇

古家营村

2225

增庄、水口、街上、岭头、山下、黄屋、杨坊、矮岭、上洞、余屋

分水村

188

分水、甘坑

武合村

1487

下村、合头、新围、老围、、氺圳头、上炎、下炎、枫树湾、新屋、坑背、鹅公岭

罗田村

300

松山下

马古塘村

200

龙湖

小计

4400

中寨乡

黄泥水村

400

拱桥下、大坑、黄一和黄二、上西坑、下西坑、高围子、黄斗地、新屋子

中寨村

800

河边、新屋、马领下、下坪、河边、下营、上营、新居围、蕉坪、老屋、新屋

黄竹龙村

800

黄竹龙、冷水坑、付屋、黄坑、马屋、昌甫坑、半迳、李山、寨头

小计

20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城厢镇

城厢村

132

若坑、寨背、老杨坑

黄埠村

683

国道两边、四好公路两旁

上山村

350

牌坊下,新屋仔、祠堂围、竹头围、立树围、岔河仔、连塘坝

田心村

510

鹅井,田心围,上洞,下洞,将天镇,下排,老屋,郭家坝

小慕村

260

林迳、上棉土、下棉土、含水

樟树村

540

上下障陂公路沿线、新屋仔、马口仔、上湾、井水光

镇仔村

325

四季花海、江禾田园、新屋下、形湾

小计

2800

金龙镇

合头村

1335

迳子、老屋、大江、大丘麻、新围、老围、田心、湾背、杨公坑、上山、邱屋片

增坊村

700

上坝、下坝、围仔、坳下、下坳、田心、三圳背、正龙围、立新、墩上、下塅

木金村

1115

上下迳、水东坝、木金坑、上屋、下屋、雷屋

黄金村

1200

黄屋排、上辽、西屋下、坪下、新屋、长营、大营、厅下背、大厅下、老屋

小计

4350

龙源坝镇

寨下村

200

黄沙、岭下、水东、田仔湾、良伞寨等

炉坑村

1300

镇头村

200

禾仓万、焦营围、上屋、营上、下达子岗、上达子岗、大坑围等

小计

17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陂头镇

陂头村

145

红星、横降、月光排

岐山村

2174

竹山村

1031

小计

3350

社迳乡

江口村

750

高全、岐山下、上江口、下江口、巡检司、生坑

当迳村

800

社上、坪益、周屋洞、岭足下、江底下、塘角、码头、厅下

塔下村

800

老禾坪、塘尾、下屋下、老屋下、老圩、塔下、寨足下、黄坑、凤尾、新屋场、里湖、瑶下

小计

2350

龙下乡

上湖村

350

围仔组,岗上组,下湖组,排上组,上仁组,上湖一组,上湖二组

川垇村

900

为加快推进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根据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赣农规计字〔2020〕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围绕稳粮、优供、增效目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整村推进、统一实施、高效利用、加强管护”的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2021年,全县建成高标准农田2.5万亩,各乡(镇)任务见附表。项目总投资7500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央及地方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

二、主要任务

各乡(镇)要对照已经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对“十二五”、“十三五”期间未开展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农田,采取分年度、分批次整村推进的办法,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地点。坚持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以及农业产业发展布局相结合,重点加大灌溉与排水、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田间道路、农业用水计量体系等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夯实基础。

在积极争取上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的基础上,有效整合各类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充分发挥农业生产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在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尊重群众意愿,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广大群众积极筹资投劳。

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勘测、设计单位,统一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统一开展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统一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以及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审计等有关单位配合做好项目选址、方案审批、资金拨付、结算审计等工作。项目竣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法依规确定第三方机构进行实地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要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后高效利用工作,充分发挥高标准农田基础平台作用,重点做好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建设美丽乡村和适度规模经营紧密结合,协同推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要优先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蔬菜种植,坚决遏制高标准农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后,要及时移交使用人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做好登记造册。要规范办理移交手续,通过签订移交协议等方式,明确工程设施所有权和使用权。要建立健全“县负总责、乡镇监管、村为主体”的三级管护机制,按照“建管结合、建管并重”和“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和管护经费,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的建后管护,确保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能够发挥长久效益。

三、实施步骤

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3月31日前制定年度实施方案;4月30日前依法确定项目勘测、设计单位;6月30日前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设计方案的审查批复;7月30日前完成工程招标控制价财政审核;9月30日前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督查调度,各乡(镇)政府要督促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确保2022年3月31日前全面完工,并及时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2022年4月30日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2022年5月30日前,县审计局要完成工程决算审计;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项目上图入库工作。同时,县农业农村局、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及时完善项目档案资料,迎接市级全面验收和省级绩效考评。

四、工作措施

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统筹调度,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骏工验收等工作,协同项目所在乡(镇)、村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项目所在乡(镇)、村要加强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职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抓好工程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监督,解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保证工程顺利施工,按时完工。

要充分利用微信、手机短信、标语、横幅、宣传明白手册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有关政策,引导群众关心、支持、主动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为高标准农田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县财政要从严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县级财政报帐制,做到专款专用。要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安排项目建设费用,科学整合涉农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配套设施工程建设。一是落实工作经费。县财政按照农业农村局、项目区所在乡(镇)、村各50元/亩的标准配套工作经费合计375万元,用于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落实建后管护经费。按照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后管护意见的通知》(赣高标准农田组字〔2019〕3号)要求,县财政按20元/亩的标准配套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经费50万元。此资金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作为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三是为充分调动项目所在乡(镇)、村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保障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任务落实,每个乡镇必须按任务面积的1.5%新增耕地面积,在完成新增耕地面积后,给予新增耕地指标效益奖励,按照新增水田10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2000元、乡(镇)4000元、项目所在村各4000元/亩),新增旱地5000元/亩的标准给予奖励(其中:县农业农村局1000元、乡(镇)2000元、项目所在村各2000元/亩),没有完成新增耕地面积扣减相关工作经费。

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现代农业攻坚战和乡村振兴重要考核内容。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督查调度,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情况实行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制度,对工作推进快,质量建设好的乡(镇)、村给予全县通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村要核减工作经费,并在全县通报批评。

附件:全南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配表

全南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配表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大吉山镇

坪头镇村

691

黄村

乌桕坝村

828

水围、白泥坑、刘坑、河背

大岳村

190

庙角头、袁屋岗山塘

马安村

951

老麻土岭下、坪山瑶头、马屋黄沙水

马坑村

140

河背、新屋子

小计

2800

南迳镇

古家营村

2225

增庄、水口、街上、岭头、山下、黄屋、杨坊、矮岭、上洞、余屋

分水村

188

分水、甘坑

武合村

1487

下村、合头、新围、老围、、氺圳头、上炎、下炎、枫树湾、新屋、坑背、鹅公岭

罗田村

300

松山下

马古塘村

200

龙湖

小计

4400

中寨乡

黄泥水村

400

拱桥下、大坑、黄一和黄二、上西坑、下西坑、高围子、黄斗地、新屋子

中寨村

800

河边、新屋、马领下、下坪、河边、下营、上营、新居围、蕉坪、老屋、新屋

黄竹龙村

800

黄竹龙、冷水坑、付屋、黄坑、马屋、昌甫坑、半迳、李山、寨头

小计

20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城厢镇

城厢村

132

若坑、寨背、老杨坑

黄埠村

683

国道两边、四好公路两旁

上山村

350

牌坊下,新屋仔、祠堂围、竹头围、立树围、岔河仔、连塘坝

田心村

510

鹅井,田心围,上洞,下洞,将天镇,下排,老屋,郭家坝

小慕村

260

林迳、上棉土、下棉土、含水

樟树村

540

上下障陂公路沿线、新屋仔、马口仔、上湾、井水光

镇仔村

325

四季花海、江禾田园、新屋下、形湾

小计

2800

金龙镇

合头村

1335

迳子、老屋、大江、大丘麻、新围、老围、田心、湾背、杨公坑、上山、邱屋片

增坊村

700

上坝、下坝、围仔、坳下、下坳、田心、三圳背、正龙围、立新、墩上、下塅

木金村

1115

上下迳、水东坝、木金坑、上屋、下屋、雷屋

黄金村

1200

黄屋排、上辽、西屋下、坪下、新屋、长营、大营、厅下背、大厅下、老屋

小计

4350

龙源坝镇

寨下村

200

黄沙、岭下、水东、田仔湾、良伞寨等

炉坑村

1300

镇头村

200

禾仓万、焦营围、上屋、营上、下达子岗、上达子岗、大坑围等

小计

1700

乡(镇)

行政村

面积(亩)

建设地点

陂头镇

陂头村

145

红星、横降、月光排

岐山村

2174

竹山村

1031

小计

3350

社迳乡

江口村

750

高全、岐山下、上江口、下江口、巡检司、生坑

当迳村

800

社上、坪益、周屋洞、岭足下、江底下、塘角、码头、厅下

塔下村

800

老禾坪、塘尾、下屋下、老屋下、老圩、塔下、寨足下、黄坑、凤尾、新屋场、里湖、瑶下

小计

2350

龙下乡

上湖村

350

围仔组,岗上组,下湖组,排上组,上仁组,上湖一组,上湖二组

川垇村

900

小计

1250

合计

25000

坑子组

小计

1250

合计

25000

全南县2021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配表

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篇四

为了发展农业生产,农田基本建设在土地上采取工程或生物措施,建设能给生产带来长期效益的设施。它是为利用和改造自然、发展农业生产、实现稳产高产、改造和建设农田而采取的措施的总称。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第一篇: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关于做好2020年高标准农田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要求和部署,为切实做好2020年高标准农田防汛抗旱工作,重点做好防台风汛前检查工作,园区根据通知要求,对2011年以来的高标准农田类项目情况逐个进行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具体情况如下:
1、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一是结合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对园区农田主要排涝沟渠进行清淤疏通,同时督促水利建设部门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汛期来临前全面完工;二是对园区内机井由所有权单位做好防倒灌防护。对抗旱物资进行排查、盘点,同时各村成立防汛抗旱应急队伍,备足防汛抗旱物资。真正做到旱能浇、涝能排。
2、加强项目区排查,消除隐患。园区防汛抗旱办公室协调各总支对辖区内大棚区、粮食主产区、项目区防汛抗旱工作进行拉网式巡查,特别是对2011年以来的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经查,**市2016年农田水利项目(寇家坞片区)、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寿光市2017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牛头镇片区)、2018年寿光市德信水稻专业合作社盐碱地稻田生态系统科技项目(牛头镇片区)3个项目区防汛抗旱工作均落实到位。
3、加强宣传,提高防汛抗旱意识。本着边督查、边整改、边宣传的原则,对项目区工作人员进行防汛抗旱工作宣传,压实防汛抗旱工作责任,确保项目区安全度汛,实现粮食生产的高产稳产效果。
下一步,园区将继续加大巡查整改力度,确保高标准农田防汛抗旱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篇: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按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x政办传〔xxxx〕xx号《x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排查和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县对“十二五”以来原水务部门、农开部门等单位建设的所有高标准农田进行了全面排查,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清理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方案要求,我县通过内业核实和外业调查相结合、走访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现状和上图入库等情况,按项目逐一检查,全面摸清每个项目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程措施和利用现状,全面排查建设工程是否损坏,是否进行工程移交,是否建立工程管护机制,是否存在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进一步做好农田建设管理工作,高质量完成排查和评估工作。

(二)高标准农田建设自评情况

xxxx-xxxx年,我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共计建设高标准农田x.x万亩,财政总投入xxxx万元,累计覆盖x个乡镇xx个村,x个农场,由县财政局农开办负责实施。两个部门负责实施的项目检查评估情况如下:

按照高标准农田评估要求,xxxx—xxxx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均达到了“符合”或“基本符合”标准。

设计规范:不存在设计地上水工程而根本没有水源,只有空井房无机井、只有出水口没有管道、只有工程标志而无实质项目建设内容等。且按照“谁受益、谁管护”“以工程养工程”的原则,在项目完工通过验收后,明晰产权,及时移交,把管护责任落实到项目村和农民群众。由村级集体组织自行筹集管护资金,结合项目工程产权承包及有偿使用收入作为工程管护经费,以工程养工程。

农田机耕路:机耕路及其它公益性设施可采用专业队承包或村集体管护的管理机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水利设施:对节水管道、输变电线路采用集体受益集体维修的机制进行管护;机电井的维修管护可采用民用民修、谁承包谁维修的管护机制。

林业工程:对于林网树木按照在谁地边、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采用集体与农户签订管护协议,农户承担管护义务、农户受益的管护机制。杜绝了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等现象。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在我县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一是改善了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奠定了农业生产物质基础;二是田间道路的整修,推动了农机具配套使用,生产机制的改变,促进了项目区农业机械化、种植区域化、经营产业化的进程,降低劳动强度,提高项目区生产力;三是通过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及小农水重点项目的实施,扩大了节水灌溉的面积,提高了林木覆盖率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创造了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四是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增加人均收入;五是通过科技培训及示范推广项目的实施,提升了项目区科技水平,形成了x县、乡镇、村科技服务网络,不断提升农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在农作物产量稳步提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种植户收入,并以此为辐射源带动项目镇乃至全x县农业产业化的形成和发展。

(一)管护经费资金不足,管护难度大

农田水利工程建成移交后,由村级管理单位负责管护。由于村级无资金来源,管理养护资金只能从水费中提取。一方面加重了农民负担,另一方面资金缺口较大,不能筹集足够的管理费用,造成有些项目设施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养护。例如路、渠、林等。

(二)建设标准不统一,形不成体系

由于多单位实施,不同部门设计标准、规划不一,互相之间缺乏沟通衔接,导致后续开发难度加大,选取项目实施区域难,整个高标准农田建设没有形成统一的体系。

(三)三县级资金配套难度大

在所有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过程中,地方财政和群众配套较为困难。尤其群众投劳方面,由于我县农村大部青壮年常年外出打工,村中大多为留守妇女、儿童及老人,工程投劳工作难度较大。

(四)农作物经济较低

由于近年来,农作物价格下降,造成一部分农民种地积极性不高,也制约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五)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普及难度大

在我县发展微、滴灌节水方面受到限制较大。主要发展以集体、种植大户为主,大部分散户地块面积小,种植作物经济较底,难以推广实施微、滴灌项目。大部以发展管道和防渗渠为主。

一是关于管护方面,管护机制与制定长期有限规划相结合,对达到开发年限的工程再次列入项目计划增强补短,不断提高标准和要求。

二是关于项目管理实施方面,在符合政策文件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情况滚动式开发。统一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提高工程的设计质量标准和建设标准,多征求多方意见,开阔思维创新做法,形成系统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避免项目实施运营过程中出现真空地带。

第三篇: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加快编制和实施土地整治规划,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以及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力争保质、保量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总体要求,以整体连片土地整治为抓手,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以“节约集约、统一规划、统筹资金、整村推进、集中建设”为原则,通过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面貌改造提升,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总规模15万亩,总投资9000万元,涉及10个乡镇、90余个行政村。主要布置在大广高速、邯临公路、定魏公路、经济开发区南北连接线两侧,共分四个区域:一是河南疃镇、第四疃镇;二是镇、槐桥乡;三是安寨镇、白寨乡、南里岳乡、大河道乡;四是侯村镇、依庄乡。项目建设主要工程为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等。项目建设必须在2014年11月7日前竣工并通过验收。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结合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县国土资源局作为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论证、工程质量、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对项目实行“七公开”:一是项目立项前期工作公开。根据土地整治规划、年度补充耕地计划、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要求,拟定土地整治项目的项目区范围,公开征求项目所在地群众意见。二是项目资金来源与立项公开。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依据有关规定公示项目建设资金来源,项目立项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国土资源局负责在公开栏公开项目预算情况、立项情况。三是项目招标管理公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进行招投标,由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参与监督。四是项目实施公开。公开项目名称、批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规模、主要工程、投资金额、建设工程等。五是质量监督公开。由项目监理单位全程对项目进行监理,严格按照《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做好施工阶段监督检验,并接受村民小组的监督。六是资金使用公开。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执行《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专账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并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监督。七是竣工验收公开。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土地整治项目验收规程》,由国土资源局、监察局、检察院、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组织,实行专家验收制。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要开展自验,然后申请项目主管单位进行初验,初验通过后由国土资源局向上级提出申请,进行最终验收。

发改局负责指导、督促项目的实施,并参与招投标工作。

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保证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并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好审计迎检,参与项目招投标工作。

监察局全程负责监督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中的资金使用及纪律检查工作,确保资金按规定合理使用。

检察院负责项目投标单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招投标全过程,规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当行为。

公安局负责打击无理取闹、阻挠施工等行为,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

审计局负责对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项目费用支出情况、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等进行竣工决算审计。

农牧局负责整治后的耕地质量监测等工作,并对提高耕地质量提供技术指导。

林业局负责对项目区内农田防护林种植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水利局负责对项目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供电公司负责对项目区农电设施建设提供支持,简化审批程序,并予以技术指导。

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项目区内道路建设给予支持,并提供技术指导。

乡镇政府要成立土地整治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由乡镇长担任,成员由主管副乡镇长及项目区包村干部、村委会主任等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做好项目区土地整理宣传及施工单位入场等工作。同时,负责督促各行政村在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后,做好工程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并制定出详细具体的管护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为组长,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发改、财政、监察、检察、公安、审计、农牧、林业、水利、供电、交通及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领导、推进、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同时,成立资金运行监督监管机构,主要负责监管项目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使资金效益最大化。

(二)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杜绝出现“豆腐”工程,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国土资源局和监理单位要建立严格的质检和质量控制制度,并抓好落实。工程施工要严格按规范进行,并按施工计划控制施工进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做好各工程队的自检、专检工作;施工前对工程所采用的原材料、设备进行严格检验,并报监理工程师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加强对工作质量、工序质量的检查,保证工程质量。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对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账专用、专项核算,不得截留、挪用或挤占。进一步完善内部稽查制度,强化对项目工程施工的财务管理,规范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严禁预支和超支,每笔款项都必须有工程结算清单附件,施工单位代表、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和项目主管单位领导签字,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及时支付。

第四篇: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6月2日—4日,县农业农村局分别组织召开了两场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县级预审会议。项目区有关乡镇分管领导、乡镇水利站站长和行政村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介绍了2020年来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情况,两家设计单位分别介绍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技术标准和重点建设内容等情况。县农业农村局分管领导、农田建设股负责人及项目区乡镇、行政村参会人员对设计方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就规划设计、设计文本规范性、项目概算、工程设计成果、高标准农田建设创新融合、建设工程的实用性等方面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我县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增绿。同时此次预审会议的顺利召开为我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打下了前战。

    来安县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面积6.6万亩(含0.5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涉及4个乡镇,7个行政村(1个贫困村)、3个农业三场、2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总投资约9900万元。

第五篇:高标准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李克强总理、胡春华副总理关于“十二五”以来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落实整改要求,着力解决清查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保质保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我局接到中央、省文件和市里的整改通知后,对照文件,结合我局实际情况,针对我区出现的高标准农田面积重叠、地块占用、投入标准偏低和质量不达标等四大问题,邀请专业第三方,对于各个问题针对性地解决和规划,反映到文字上,将整改初稿交于市农发办进行指导,最终确定后形成正式文件。

通过文件的下发,将我区出现的高标准农田面积重叠、地块占用、投入标准偏低和质量不达标等四类问题书面性呈现出来,并以解决上述四类问题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

主要内容包括较为具体地说明“十二五”以来我区出现的高标准农田面积重叠、地块占用、投入标准偏低和质量不达标等四类问题以及我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逐项整改,并以此为契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项目管理政策规定、制度文件、通知要求,继续强化项目规范管理,坚持既往制度落实落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

在处理高标准农田投入标准偏低问题时,我局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足额落实好本级预算,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发行一般债券,2020年发行了一般债券用于高标准农田1776万元,专项债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了区政府督办平台。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清查评估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项目管理政策规定、制度文件、通知要求,继续强化项目规范管理,坚持既往制度落实落地,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完善机制措施,激发团体活力,营造干事创业、奋勇争先、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在农村工作重心转移乡村振兴开局之年,圆满完成2021年工作目标任务,为乡村振兴增光添彩,提供强力支撑。


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篇五

为加快我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现代、生态、特色农业发展,根据我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度我镇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0.6万亩,完成项目投资900万元。具体任务落实在龙太村。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4月底前):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向当地群众宣传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政策、措施和成效,把高标准农田项目为民做实事、为民办好事的目标宣传透彻,使群众都能知道高标准农田项目的作用及好处;二是结合项目区的工程建设、良种良法推广、科技示范培训等工作,采取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形式,在项目区大力宣传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政策,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准备阶段(3至8月):本着因地制宜、广纳民意的原则,按照大思路、高境界、高标准,结合发展现代农业大环境的思路,对项目区进行科学规划设计。在项目布局上,根据项目区所处的流域和呈现的水系特点,对沟、渠、田、林、路进行综合规划,桥、涵、闸、站、电全面配套。并注重提高项目区的科技含量,提升项目建设标准。同时项目建设村要负责做好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公示、镇负责做好项目审核造价、完成招投标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建设阶段(9至次年2月底):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施工方案,施工质量标准和时间节点,完成项目工程建设任务。

(四)项目验收阶段(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工程扫尾,补缺补差,落实管护措施,完善档案资料,完成各级验收、整改和入库报备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成立组织。镇政府成立2020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领导组,镇长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并抽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组织、领导、规划协调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并对其实施有效监督、管理、考核和奖惩。项目实施村应成立相应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任务。

(二)明确主体,落实责任。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实施主体为开城镇人民政府。项目村作为项目工程建设主体,具体承担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任务。村书记任组长,负责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的规划设计、征地拆迁、路面拓宽、杆线迁移、矛盾调处等工作,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的一切具体问题,为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同时项目村要成立理事会、组建3-5名农民监督员协助镇、村跟踪监督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并做好施工协调工作。

(三)规范程序,合法施工。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工程均应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管理程序,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签订规范的施工合同。按照规范的施工流程手续做到依法施工、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五)建立机制,强化管护。镇政府对接项目实施村,根据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特点,按照“谁使用、谁管护”和“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管护制度,对不同类型工程,按照管护制度,签订管护合同,安排专人负责工程的管护,确保工程建后发挥长效作用。

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篇六

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xx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甘农田发〔20xx〕13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xx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甘财农〔20xx〕30号)文件要求,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决策部署,按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总体要求,抢抓乡村振兴政策机遇,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实“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和统一上图入库”要求,实施高标准农田区域化整体建设,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强化定期督查调度,加快构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项目建设期内全面建成高标准农田6万亩。其中,第一期3.5万亩(什川镇新庄村0.1416万亩、盘龙村0.22万亩,义岗镇八井村0.4553万亩、陇山镇古湾村0.3113万亩、任马村0.2231万亩,马营镇兴旺村0.216万亩,陇阳镇水池村0.188万亩,华家岭镇小牛村0.2465万亩,襄南镇黎庄村0.083亩,北城镇新合村0.13万亩,榜罗镇毛湾村0.207万亩、张湾村0.3万亩、碧玉镇陈山小河玉关村0.0.1814万亩,新景张山村0.22万亩、料滩村0.24万亩);第二期2.5万亩(什川镇崖边村0.3698万亩、地八村0.6302万亩、什川村0.2154万亩,榜罗镇青堡村1.0779万亩,平襄镇河南村0.1521万亩,襄南镇连川村0.0547万亩)。按“小并大、短变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的要求,通过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等措施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宜机化改造,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确保农作物生产旱涝保收。项目建成后有效提升和改善项目区乡镇农业生态环境,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保障粮食安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三、资金概算及使用

项目概算总投资8400万元,建设规模新建高标准梯田6万亩,投资按1400元/亩进行规划设计,其中县级配套按200元/亩。

四、建设标准

按照相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和规模,以各乡镇摸底上报的基础数据为参考,由设计单位深入现场,对项目区域内每一地块进行勘察,并与各乡镇政府、涉及村社衔接沟通,最终确定项目实施区域、面积、技术要求等。按照“整流域推进、整区域规划”的原则,单个项目建设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00亩。受自然条件限制,单个项目相对连片开发面积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可在同一流域内选择面积相对较大的几个地块作为一个项目区。对2010年(含)以前立项的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提质更新,按照“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确定建设内容。2011年及以后相关部门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地块,在国家规定使用年限内,不能再列入建设范围。禁止在地面坡度大于25度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还草区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14)和《节水灌溉工程技术标准》(gb/t 50363-20xx)等标准,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在项目区内打破原地埂界限,按照“长不限、延山转、大湾就势、小湾取直”的要求,将原地块采取“二合一”或“三合一”(将较窄的两块或三块地合成一块)的办法,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重点突出土地平整和田间道路拓宽,配合做好土壤改良、灌溉排水、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农田输配电等配套建设,加强科技服务和建后管护,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在坚持以农田水利为重点,实行多项措施综合治理的前提下,允许项目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确定具体工程措施和投入比例,可参照原来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初步设计。按照差异化的补助原则,设计时通过测算土方量确定不同实施区域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所需资金,确保高标准农田建成后田面下限宽度必须在11米以上,梯田软埂坡度达到70度,垫方深度达1米以上,田间道路宽度达到3.5米以上。

项目建设实行法人制,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工程监理、资金和项目公示等规定执行,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购置等由项目法人单位通过招标采购方式确定;初步设计由具有勘察、设计资质的机构编制,并达到规定深度,在设计过程务必深入到田间地头,对可实施的每一块地块进行现场勘测、设计,严禁在谷歌、百度等地图上进行室内测绘。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等相关信息要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按照初步设计落实建设内容和施工标准,靠实监理责任,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确保建设质量。项目验收后要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及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严格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xx〕46号)规定,坚持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多渠道争取资金投入,确保建设标准不降低、工程质量能提高。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在不突破一事一议限定额度标准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和引导受益农民(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投劳,实现“责、权、利”统一。探索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土地保护等政策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实施,在一个区域集中整体推进,形成政策集聚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农业农村局要主动对接县自然资源局,共同核定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用于耕地占补平衡,并将调剂收益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补充耕地任务。

五、实施步骤

按照“填平补齐、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对2011年及以后相关部门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地块不再列入建设。由各乡镇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可实施高标准农田地块进行摸底汇总,确定建设范围,目前已完成摸底。

完成初步设计与施工图设计等工作,通过市级审核批复后进行招投标。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各乡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地块摸底汇总情况,以及第一批、第二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安排情况,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监理等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立即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全面按期完成田间工程建设任务。

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县直相关部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后投入运行,同时要加强后期项目管护工作。

六、保障措施

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研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协调指导组,第一组由王书茂同志任组长,令耀文同志为组员;第二组由王继宗同志任组长,张永平同志为组员;第三组由杨国贤同志任组长,李鹏辉同志为组员;第四组由李文达同志任组长,张武洁同志为组员;协调指导组配合办公室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具体工作,牵头组织项目顺利推进。

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保质保量实施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县发改局做好预算内项目资金计划的监督检查;县乡村振兴局做好统筹资金的安排计划;县财政局加强农田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县自然资源局按规定做好新增耕地核定工作,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最新成果服务,将项目新增地调剂收益优先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县水务局做好高效节水灌溉措施的技术指导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全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年度实施计划,负责项目招投标及具体实施工作,指导、监督、调度项目建设,审核项目资金报账资料,汇总项目档案资料,开展项目初步验收,并会同县财政局组织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县审计局组织开展项目资金及竣工审计。乡镇政府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安全等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确定分管领导和责任干部包抓,选聘农民监督员,调解矛盾纠纷,土地确权,造册登记,组织项目区群众筹资投劳,配合实施好田间农路建设、梯田软埂培实等工作,配合做好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整理、项目调度、数据报送等工作。

项目完工后,制定项目验收方案,按照项目法人自验、县级初验、市级全面验收、省级抽验的程序,规范开展验收工作。在项目法人自验的基础上,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项目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报请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结果要及时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省级每年对当年竣工验收项目按照一定比例抽查。

严格落实项目管理主体责任,统筹做好项目监管各项工作,并实现奖优罚劣,对工作突出的乡镇在安排下一年度建设任务和资金时予以倾斜;对项目未达到建设标准,督查和审计中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或虚报数据材料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适当调减下一年度建设资金。县农业农村局要严格跟踪问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主体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对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要严肃进行处理。

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篇七

根据许昌市《许昌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xx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许农业〔20xx〕145号)及相关文件,下达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0.3万亩)。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

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xx年3月8日在河南团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保障国家粮安全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推进河南粮食核心产区建设,加快构建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新格局。

二、优化项目布局

设,优先在“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地方投入能力强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避免重复建设,我市选择增福镇南部和和尚桥镇2个镇进行规划。

三、项目规模

许昌市下达20xx年长葛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3万亩,其中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万亩(含节水灌溉示范区0.3万亩),项目总投资5020万元,其中中央和省级投资3968万元,许昌市投资316万元,我市配套736万元(含示范区县级配套420万元)。分两个项目,分别位于和尚桥镇和增福镇。一是长葛市和尚桥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涉及和尚桥镇太平店、岗杨、张固店、樊楼、牛庄、蒋庄、段庄、楼张、贾庄、秦庄、任庄、新张营12个行政村,耕地面积2.4万亩,投资4120万元。二是长葛市增福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区位于长葛市北部增福镇,南部与和尚桥镇相接,涉及增福镇八宝庄、张刘寨、马刘3个行政村,耕地面积0.6万亩,投资900万元。

四、主要内容

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的要求,科学合理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实行田、土、水、路、林、电、技、管综合配套,以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输配电、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建后管护为重点,加大建设力度,有效提高耕地地力和质量。

五、实施步骤

(一)实施准备阶段(20xx年1月13日至5月30日)

各有关镇、村及时召开乡村两级动员大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效推进。

(二)工程建设阶段(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要求施工单位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质量施工、高效率推进,于20xx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工程建设,整理施工、监理及项目管理等项目建设资料,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三)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3月30日)

建设单位在20xx年3月30日前牵头组织完成县级验收;审计局要在20xx年5月30日前完成工程决算审计工作;施工单位、有关镇要及时完善项目资料档案,迎接省市考核。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农业农村局协调解决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的难点节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协调、工程招投标、技术指导、督查考核、项目骏工验收等工作。各有关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注重宣传引导。各有关镇及单位要深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政策和重要意义,积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努力争取群众支持配合。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浓厚工作氛围。

(三)落实工作经费。市财政局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有关要求,设立高标准农田建设专户,严格执行报帐制。

(四)严格督查考核。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是民生工程,列入市委、市政府重点督查台账,对工作成效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项目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相应核减工作经费,对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河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篇八

       为确保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第四期乡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顺利推进,根据县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1.项目前期任务:拆除项目区有碍项目实施的房屋,完成沟渠及道路旁需要动土区的树木砍伐、零散坟墓的迁移等拆迁扫障任务。

2.项目施工任务: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

1.项目宣传发动工作安排

(1)会议宣传。乡政府召开全乡建制干部大会宣传发动,各村召开广播会、村组干部会、党员会、户主会广泛宣传。

(2)社会宣传。制作大型宣传标志牌、宣传横幅和张贴宣传标语进行宣传,制作项目区房屋拆迁、坟墓迁移等影响施工的林木砍伐公告及土地使用权属公告张贴于群众主要集中居住区。

(3)车辆宣传。安排巡回宣传车在全乡巡回宣传。

2.项目拆迁扫障工作安排

(1)摸底核对房屋拆迁、坟墓迁移、林木砍伐等底子。

(2)签订好乡政府与村委会责任状、村委会与农户关于房屋拆迁、坟墓迁移、林木砍伐等协议书。

(3)动员相关群众按期(9月10日前)完成房屋拆迁、坟墓迁移、林木砍伐、青苗毁损等扫障工作。

(4)8月底召开全乡拆迁扫障工作现场会。

3.项目施工工作安排

(1)10月16日召开开工动员大会。

(2)施工期间,各村全力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和项目协调工作。

1.成立乡环湖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全乡项目协调工作,下设五个工作班子:一是拆迁扫障工作班子,由牵头,全体乡村干部参加;二是矛盾化解工作班子,由牵头,全体包村干部、各村村干部参加;三是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班子,由牵头,水利站工作人员和各村选派的工程质量监督员参加;四是项目到乡村的资金监督管理发放工作班子,由陈林牵头,财政所、经管站工作人员参加;五是项目区社会秩序维持工作班子,由邹云军牵头,派出所、司法所及各村村干部参加。

2.明确各村、相关单位、人员职责:

(1)村级:各村支部书记为本村项目区协调工作第一责任人,全体村组干部参加,抓好拆迁扫障协调工作和施工中的矛盾化解工作;各村要选派一名责任心强,即懂农田水利工程业务,又德高望重、群众信得过的人员负责工程质量监督。

(2)林管站:对项目区林木砍伐指标尽快办理,重点配合相关村完成四条主沟渠(云毕渠;甘家3组至保赋渠;和平高桥至出草坡机埠渠;合兴六合口至甲堤口机埠渠)的林木砍伐任务。

(3)水利站:及时对农田水利建设提供建议,协助乡环湖项目领导小组抓好协调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重点抓好四条主沟渠施工过程中监督工作。

(4)派出所:维持好项目区的社会秩序,严厉打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工程材料、寻衅滋事、打架捣乱等违法犯罪活动。

(5)司法所:协助乡村制定、签订好相关协议,及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

(6)财政所:协助乡长抓好到村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发放工作。

(7)机关干部:协助所包村做好拆迁扫障、补偿资金发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良好施工环境。

3.实行联片包村责任制:我乡环湖项目协调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实行联片包村责任制,全乡15个村分为三个片:第一片,xxx负责;第二片,xxx负责;xxx负责所有包村干部全程参与,配合村级抓好项目协调工作。

为充分调动各村、相关单位和干部工作积极性,确保项目顺利推进,乡政府将对各村、相关单位和个人工作情况严格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给予工作协调费补助。

1.对村级考核:原则上每个村安排10000元环湖项目工作协调费,各村完成协调工作情况与协调费挂钩,实行百分制考核,每扣1分在10000元工作协调费中扣500元,扣完为止。对于因工作不力,拆迁扫障不彻底,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施工的,该项目资金调整到其他村组,造成的一切后果村级自行承担。同时,将各村在环洞庭湖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工作情况纳入村级年终岗评考核。

2.对村级质量监督员考核:村级选派的工程质量监督员纳入项目工程指挥部统一管理,由乡政府、项目指挥部对其进行工作业绩考核,按月度绩效发放补助工资。

3.对机关干部考核:所有机关干部除做好自身分管工作、业务工作外,必须全程、全力参与环湖项目协调工作,乡政府给每名干部安排1000元作为该项工作协调费补助,对包村干部配合村级完成此项工作情况进行百分制考核,村级协调工作每扣1分在1000元工作协调费中扣100元,扣完为止。

4.对相关站所考核:林管站、水利站、派出所,按各自职责落实好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与工作协调费补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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