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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宪法宣传日 宣传宪法心得体会(优秀10篇)

小编:BW笔侠

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我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宪法宣传日篇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与保障。在长期的实践中,我们深切体会到宪法对于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宪法宣传教育中,我不仅深入理解了宪法的重要性,也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职责和责任,让我们一起来分享一下我在宣传宪法中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理解宪法的重要性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律和最高法律,是一部包含了全国性、全民性和全时性的基本法。宪法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职责和工作方式。学习宪法对于每个人都是至关重要的,通过学习我们要了解法律法规的底线和约束力,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同时理性思考和审视身边的一切事物,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第三段:加强宣传宪法的方式

宣传宪法既是一种精神教育,也是一种维权行为。在宣传宪法时,我们应该注意采用多种方式宣传,例如组织义务宣传、开展公益活动、充分利用微信等社交媒体平台宣传。只有以一种有趣、生动、形式多样的方式推进宪法宣传,才能真正地让宪法与人民走得更近,使宪法落到实处。

第四段:提高宣传宪法的效率

只有提高宣传效率,才能让更多人了解、知晓和认同宪法。在增强宣传效率方面,我们应该尽可能的利用各种活动和阶段性机会宣传,例如“十九大”等政治风波,去发挥宪法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同时,利用好地区、时机、场合等要素,采用创新的措施,去适应人们的需求,让宣传形式更生动更具有感染力。

第五段:总结

宣传宪法是一项长期而微妙的工作,宪法意识的提高需要我们用行动去践行,让每一个人都能够亲手去感受和实践宪法,让宪法成为大众的新闻资料,引导大众认识宪法,支持宪法。

总之,宪法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是一项长期、繁琐、复杂而极具挑战性的工作,但是只要我们持之以恒、坚定信念,加强宣传、提高宣传效果,就能让更多的人了解和尊重宪法,走好世界的发展之路。

宪法宣传日篇二

宪法地位崇高,同时也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国,无法则乱”,“法者,治之端也”。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通过学习宪法,可以明确国家的目标是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可以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研究宪法修订历程,可以领会国家发展与时俱进的思想,把握国家前进的方向。

同时,宪法也在我们的日常生活无处不在。财产权、受教育权等这些宪法书写和保障的基本权利,每天都体现在我们的生活中。因为有财产权,在双11购买的包裹才能安全地送到买家手里,而不是在快递室被随意拿走。因为有受教育权,才能让每个孩子们都能在学习的年纪可以在教室里朗读课文。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随着全面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论断的提出,宪法宣誓、合宪性审查制度的建成,对于宪法的研究学习就愈显重要。让我们坚定宪法自信,领会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意识,共同推行宪法实施,推进法治建设。

宪法宣传日篇三

1、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石大。

2、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3、增强宪法意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4、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

5、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6、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7、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校进程。

8、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权威。

9、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全面推进依法治校。

10、深化依法治校,建设法治石大。

1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2、增强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13、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推进依法治校进程。

14、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15、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进法治石大建设。

16、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17、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学校一体建设。

18、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

19、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20、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21、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2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宪法宣传日篇四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律,保障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为社会的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宣传宪法、普及宪法知识,近期我参与了一次以“宪法宣传”为主题的活动,通过参与和亲身经历,我深切地感受到了宪法的力量和普及宣传的重要性。

首先,在宣传活动中,我参观了宪法展览馆。宪法展览馆以生动的场景、生动的模型再现了宪法的历史演进和重大事件。通过这些展览,我了解到宪法的形成背景、内容以及对国家和公民的重要意义。在展览的互动环节中,我还了解到了自己在宪法保护下享有的权利,也深刻认识到了作为公民应尽的义务。这种宪法知识的普及,让我更加珍惜自己的权利,也更加愿意为国家和社会的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在宣传活动中,我参与了座谈会和讨论。在座谈会上,专家学者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宪法的基本原理和核心价值观,并与我们进行交流讨论。通过与专家的互动,我对于宪法的理解更加深入,对于如何运用宪法保护自己权益也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座谈会上的讨论更是让我从不同的角度审视了宪法与现实生活的联系,认识到宪法是一个活生生的法律文书,需要每一个公民参与其中,共同维护宪法的权威性和尊严性。

接着,在宣传活动中,我参与了模拟法庭的演练。在这次活动中,我们扮演不同角色,通过模拟法庭的形式来解决案件。这种方式不仅加深了对于宪法的理解,更注重了我们如何根据宪法来判断、解决问题。在模拟法庭的演练中,我们通过辩论和辩驳来争取自己的权益,也需要在法律框架内找到合理的解决方案。这样的活动不仅让我积极参与到宪法的实践中,也锻炼了我的思辨和表达能力。

最后,在宣传活动中,我参与了一次志愿者活动。我们走进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向广大群众普及宪法知识。通过分发宣传材料、组织宪法知识问答等方式,我们向群众宣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法律意识。这次志愿者活动不仅让我亲身感受到了宪法知识的普及力量,也让我意识到宣传工作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只有广大群众普遍了解宪法,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增强法律意识。

通过这次宪法宣传活动,我深刻地体会到了宪法的重要性和促进社会进步的作用。宪法不仅是一部法律文件,更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国家和公民权益的保障。而要让宪法的力量发挥出来,宪法宣传是至关重要的。通过宣传活动,我不仅对宪法有了更深入的理解,更懂得了如何运用宪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今后,我将继续关注宪法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其中,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宪法宣传日篇五

1.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2.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做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5.人民的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的权威靠人民维护。

6.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7.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8.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9.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10.增强宪法意识,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11.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1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13.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

14.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扩大社会主义民主。

15.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们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16.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7.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18.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19.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同思想道德教育相结合!

20.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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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传日篇六

近年来,我国党员宪法宣传工作不断深入人心,广大党员对于宪法的理解和认识也得到了提高。作为一名党员,我积极参与了宪法宣传活动,并从中获得了很多心得体会。下面,我将结合自身经历,结合宪法内容,总结出了以下几点。

首先,党员宪法宣传活动加深了我对宪法的理解。通过宣传活动,我了解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规范。宪法确立了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原则,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宪法还规范了党的领导地位,明确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深入学习宪法,我更加明白了作为一名党员的责任和使命,更加清楚了党员在法律面前应该遵纪守法,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原则。

其次,宪法宣传活动提高了我对法治思维的重视。在宣传活动中,我了解到宪法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和基础,法律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宪法规定了法律的作用和地位,明确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限制了行政权力的滥用。通过深入学习宪法,我明白了法律是治国安邦的保障,只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一名党员,我更加重视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积极引导身边群众依法行事。

第三,宪法宣传活动增强了我对党员的社会责任感。作为一名党员,守法、诚信是基本要求,更是党员的底线。在宣传活动中,我了解到宪法明确规定了党员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党员具备高度的纪律性和道德品质。宪法还明确规定了党员在公民权利和义务之外,还应当履行党员义务,不得违反党纪。通过深入学习宪法,我明白了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维护党的形象和利益,发挥表率作用,为人民群众服务。同时,我也意识到党员应当以身作则,做到诚实守信,履行社会责任。

第四,宪法宣传活动提升了我对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参与意识。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宣传活动中,我对自己的权利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知道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我也明白了公民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宪法鼓励公民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事务,通过宣传活动,我懂得了作为党员应该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履行公民的责任,努力为社会进步和发展做出贡献。

最后,宪法宣传活动提高了我对党章党规的认同感。党章和党规是党员行为的准则,是党员应当遵守的规范。在宣传活动中,我了解到党章和党规与宪法是相辅相成的,都是党员行为的基本规范。宣传活动使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党规党纪的重要性,明白了遵守党规党纪是党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宣传活动,我更加坚定了党员的信念和行为,更加坚定地走在正确的道路上。

总之,党员宪法宣传活动对于广大党员来说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我们不仅加深了对宪法的理解,提高了对法治的认识,还增强了党员的社会责任感,提高了对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认同感。同时,宣传活动也进一步凝聚了党员的思想和行动,增强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相信在未来的工作中,作为一名党员,我将不断发扬党员宪法宣传的先进经验,为党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宪法宣传日篇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高度的法律效力和社会公信力,是全体公民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法律基础。学习宣传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也是每个人应该养成的良好习惯。在今天,宪法不仅是法律,更是价值观和道德准则的集合,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生活。下面我将结合个人经历,谈一下学习宣传宪法的心得体会。

第二段:拥护宪法的重要性

作为一名高校大学生,我不仅是国家的未来,同时也是社会的未来。作为一名现代青年,我们应该始终铭记自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尊严和权威,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在我看来,拥护宪法,不仅是对法律尊严和权威的尊重,也是对社会公义和道德情操的肯定。只有在充分认识宪法的重要性和意义,我们才能更好地履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段:学习宪法对于法律观念的提升

学习宪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树立法律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在学习宪法的过程中,我们会了解到宪法的基本原则和规定,这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对待法律问题。同时,宪法强调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在了解这方面的内容后,我们也会更加重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履行自己的公民职责。因此,学习宪法是提升个人法律素质的必要途径。

第四段:热爱宪法对于社会道德的提升

宪法确立的是国家的法律规范和社会行为准则。而热爱宪法则是对这些规范和准则的积极实践。只有在我们身处社会、遵守法律、守护公义的时候,才能真正成为一名高尚的公民。我习惯在生活中遵守法律、尊重他人,尤其是在看到一些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伤害的时候,我会主动维护社会公义,以实际行动宣传宪法、诠释宪法。通过这样的实践,我逐渐认识到热爱宪法和弘扬社会道德的重要性。

第五段:结语

作为一名合格的公民,应当肩负起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的责任。热爱宪法,并将其融入到自己的日常生活中,不仅能够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更能够深入贯彻积极向上、科学民主、人民至上的宪法精神,为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希望广大公民都能树立起维护法律尊严和保障社会公正的意识,在实际行动中践行宪法要求,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祖国繁荣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宪法宣传日篇八

近年来,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在我国广泛展开,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各界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在参与宣传宪法精神的过程中,我深感宪法对于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我将结合我参与宪法宣传活动的经验,谈谈我的心得体会。

第一段:宪法的重要性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不仅规定了国家政治体制、国家的权力机构和制度,还确立了我国的统一战线和基本国策。它是国家社会生活的总规范,对于维护国家政权、保障公民权利具有重要保证作用。通过一系列的宪法法律制度,宪法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行政系统、国家监察机构和司法机构等,形成了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支撑体系。因此,宪法不仅是执政者的依据,也是广大公民的行为准则。

第二段:宪法的精神内涵

宪法精神是指宪法中所体现的一系列政治、法律和道德的原则、规范与价值理念。它以民主、平等、自由、法治、公正、诚信等为核心价值观念,是一种优良的政治文化传统。宪法的精神使国家法律得以完善执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国家繁荣。通过宪法的引领,全体公民可以形成共识,共同推动国家和社会的发展。

第三段:宣传宪法精神的方式方法

宣传宪法精神需要有针对性、有意义的传播模式和手段。首先,宪法宣传需要选择适当的时间地点,让更多的人接受宪法教育。例如,可以利用重大节假日、宪法日等特殊日子举办讲座、论坛等宪法宣传活动。其次,宣传方式要丰富多样,包括宪法展览、宪法知识竞赛、宪法观影等形式,以吸引不同群体的参与。最后,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通过互联网、手机应用等宣传渠道,广泛传播宪法知识,使更多人了解宪法并参与其中。

第四段:我参与宪法宣传活动的收获

通过参与宪法宣传活动,我深刻理解了宪法的重要性和精神内涵。我意识到宪法是所有公民的基本权益的保障,是国家政治稳定的保证。同时,通过宪法的宣传教育,我也认识到自己作为一个公民所应具备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感。宪法是国家法律的灵魂,我们要遵守法律,热爱祖国,为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

第五段:展望宪法宣传的未来

宣传宪法精神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任务。随着时代的变迁,宪法精神的内涵也在不断更新和丰富。未来,我们应进一步完善宪法宣传的方式方法,通过提高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同时,要注重拓宽宪法宣传的渠道,发挥新媒体和现代科技的作用,让宪法精神渗透到每个人的生活中。只有通过持久不懈地宣传,才能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迈向新的高度。

总结起来,宣传宪法精神是必不可少的,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通过深入宣传宪法精神,我们可以加强法治意识,提升公民素质和道德观念。宪法的宣传将让更多的人了解并尊重法律,共同建设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宪法不仅是社会的准则,更是国家发展的纲领。因此,我们要主动参与宪法宣传活动,发挥自己的作用,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贡献。

宪法宣传日篇九

宪法知识 一、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旨在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处于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现行宪法是对1954年制定的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继承和发展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经历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我国分别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2年对现行宪法作过四次修改。

三、我国宪法的社会作用有哪些? 我国宪法的社会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组织国家政权方面的作用。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由人民代表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审判机关以及其他重要的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二是在保障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上述规定为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提供了最基本的宪法依据。

三是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基本制度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此外,宪法序言肯定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导思想地位。

四是在实行法治方面的作用。我国宪法充分肯定了宪法作为根本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要素,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等。只要在实施宪法的实践中,真正地使宪法的上述规定落到实处,就基本符合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要求。

四、什么是国体? 国体亦称国家性质,即国家的阶级本质,它是由社会各阶级,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所反映出来的国家的根本属性。

五、我国的国体是什么?其本质特征有哪些? 就我国而言,现行宪法第1条明确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在政治上实行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在经济上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精神文明上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其基本原则有:

(一)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执政党;(二)各民主党派是爱国者的政治联盟,是接受党的领导的,与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

(三)多党合作的政治基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四)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五)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六)多党合作的主要内容是参政议政和互相监督;(七)以坚持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基本路线、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统一祖国、振兴中华为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奋斗目标;(八)以宪法为多党合作的根本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九)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共同负有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责任。

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有哪些?(一)它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和重要机构,但按其性质而言,它不属于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不是国家机关;(二)它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现阶段,我国已形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国外侨胞在内的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三)它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地方重要事务、政策和法律的贯彻、群众生活和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它不同于一般人的人民团体,而是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代表人物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

八、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什么?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一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体现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主人翁地位和他们之间的平等、互助合作关系,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的经济制度。

九、什么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它在我国经济制度中的地位如何? 社会主义公有制又称“社会主义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或劳动者集体所有的形式。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主要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基础和主体。

十、我国的非公有制经济有哪几种?它们在我国经济制度中的地位如何? 现阶段,我国还存在着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三资”企业等非公有制所有制经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并不排斥其他非主体经济的合法存在,非公有制经济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中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宪法第1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

十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实行怎样的分配原则?有哪些分配方式? 我国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由于存在多种经济形式,在分配方式上就不可能是单一的,而是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

除按劳分配这种主要的分配方式外,还有: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由此而出现凭债权取得的利息;随股份经济的产生,股份分红相应出现;企业经营者的收入中包括部分风险补偿;私营企业雇用一定数量的劳动力,会给企业主带来部分非劳动收入。

十二、什么是物质文明?什么是精神文明?两者的关系如何? 物质文明是指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成果。它表现为人们物质生产的进步和物质生活的改善,包括生产工具的改进和技术进步,物质财富的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等。

精神文明是指人类改造主观世界所取得的精神成果,它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等事业的发达和人们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

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互为条件、互为前提。物质文明是精神文明产生和发展的基础,最终决定着精神文明的发展程度;精神文明是物质文明的反映,对物质文明的发展有能动的反作用;二者总的发展状况是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的,但又不完全一致,精神文明可相对独立于物质文明而发展。

十三、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有哪些?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文化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两个方面。

(一)文化建设的内容包括: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科学事业、卫生和体育事业、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

(二)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容包括:普及理想、道德、文化和法制教育,培养“四有”公民;提倡“五爱”教育,树立和发扬社会公德;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反对各种腐朽思想。

十四、什么是政体? 政体又称政权组织形式,它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统治阶级按照一定的原则组成的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以实现阶级统治任务的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体制。

十五、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什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是指我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在普选的基础上选派代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并集中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国家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大常委会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向人民负责,并最终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

十六、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什么?其特点有哪些? 我国采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在我国特定的国情下,有下列自己的特点:

(一)我国没有实行一般意义上的地方自治制度,中央与地方除分别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力外,它们之间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地方在法律上不具有与中央平等的地位和资格;(二)在单一制下,为处理多民族之间的关系,特别是照顾少数民族自身的特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赋予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治权;(三)在单一制下,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香港、澳门实行“一国两制”,建立特别行政区制度,允许特别行政区实行与国家其他地区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

十七、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 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指宪法所赋予的,表明权利主体在权利体系中重要地位的权利。基本权利具有综合性和不可转让性,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一)平等权 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它包括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和禁止差别待遇。

(二)政治权利 指公民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行为可能性。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 指公民依据内心信念,自愿地信仰宗教的自由。它包括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出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

(四)人身自由 又称身体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主要包括: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秘密和通讯自由受法律保护。

(五)社会经济权利 是指公民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的具有物质经济利益的权利。它主要包括公民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和继承权,劳动就业权和取得报酬权,休息权,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六)文化教育权利 是指文化与教育领域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受教育的权利、从事科学研究的权利,从事文艺创作的权利与从事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

(七)监督权 是指公民监督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活动的权利,具体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十八、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基本义务是指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它决定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

我国现行宪法第52条至第56条规定公民有以下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的义务 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是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部分,禁止任何民族歧视和压迫。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 具体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主要是指公民必须树立祖国安全高于一切的观念,同一切损害祖国尊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进行斗争;保护国家的声誉和荣誉不受损害;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文面的利益。

(四)保卫祖国和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主要指: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五)依法纳税的义务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进行社会资源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都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六)其他义务 1.受教育义务。指适龄的未成年人必须接受学校教育的义务。

2.劳动义务。指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必须参加社会劳动。

另外,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及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十九、什么是选举制度?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选举制度是指关于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与国家公职员的原则、程序与具体方法的各项制度的总称。

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有:

(一)普遍性原则 我国宪法第3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序、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但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二)选举权平等原则 选举权平等的基本含义是:每一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能有一个投票权,不能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地方的选举;每一选民所投的票的价值与效力是一样的,不允许任何选民有特权;禁止对选民的投票行为的非法的限制与歧视;在各级人民代考大会代表的名额分配上,采取一定人口数为基础的原则。

(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原则主要是根据国家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实际情况而确定的,具有现实的客观基础。我国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四)无记名投票原则 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二十、什么是国家机构?我国的国家机关如何分类? 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了行使国家权力,按照一定的组织原则而建立的具有不同职能的层次,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国家机关总称。在我国,按照国家机关的不同职能,又分为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按照国家机关的不同等级,又可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我国的中央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会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

我国的地方国家机关包括:一般地方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及检察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及特别行政区机关(行政长官、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会及司法机关)。

二十一、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有哪些 按照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有: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二)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三)联系群众原则;(四)民族平等原则;(五)精简、效率原则;(六)党的领导原则;二十二、什么是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任务及与基层政权的关系有哪些? 根据1982年宪法和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

(一)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村主委员会的任务是:

1.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村民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3.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4.村民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5.村民委员会应当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维护村民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促进村和村之间的团结、互相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6.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对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进行教育、帮助和监督。

7.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村民委员会应当教育和引导村民加强团结、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三)村民委员会与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关系为:

1.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2.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二十三、什么是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任务及基层政权的关系有哪些? 根据1982年宪法和1989年《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

(一)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二)居民委员会的任务是: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3.调解民间纠纷;4.协助维护社会治安;5.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6.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此外,居民委员会应对编入居民小组的被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进行监督和教育。

(三)居民委员会与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的关系是:

1.以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2.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3.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居民委员会或者它的下属委员会协助进行工作,应经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同意并统一安排;4.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可以对居民委员会有关的下属委员会进行业务指导。

宣传宪法知识学习心得感悟

宪法宣传讲话稿

宪法宣传口号

宪法宣传月活动方案

宪法宣传活动方案

宪法宣传日篇十

宣传法治宪法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法治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在宣传法治宪法的过程中,我有幸参与其中,深感法治的重要性。在这次宣传活动中,我对法治宪法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和理解。

第二段:法治宪法的价值

法治宪法作为最高法律,其价值不仅体现在法律效力上,更重要的是在构建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制度、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和职权,以及公民和组织的权利和义务。宪法确保了国家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第三段:法治宪法的宣传形式

在宣传法治宪法的过程中,我们采取了多种形式,包括举办宪法知识竞赛、组织座谈会、开展法治宣讲等。通过宪法知识竞赛等活动,提升了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和宪法素养。座谈会则提供了一个交流和分享的平台,让人们在互动中更好地理解和感受法治宪法的重要性。法治宣讲活动通过生动的案例和具体的实践,引导人们深入思考法治宪法对社会发展的意义。

第四段:宣传法治宪法的效果

通过宣传法治宪法,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得到了提高,他们开始主动关注法治宪法的内容和要求。在座谈会和宣讲活动中,人们也积极参与讨论,对法治宪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体会。更重要的是,通过宣传活动,法治宪法的理念逐渐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加强了社会的法治意识,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第五段:个人的收获和感想

通过参与宣传法治宪法的过程,我对法治宪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宪法不仅仅是一部文本,更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法治宪法的宣传不仅仅是宣传一种制度,更是引导人们树立正确法律观念和法治思维,促进国家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我将继续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治素养,为推动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总结:

宣传法治宪法是一项艰巨而重要的任务,在这次宣传活动中,我们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法治宪法的重要价值在于构建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通过宣传活动,人们逐渐认识到法治宪法的重要性,法治意识逐渐融入到日常生活中。在个人层面,我对法治宪法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和体会,并决心继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治素养。我们应当一起努力,推动法治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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