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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模板9篇)

小编:薇儿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大家都尝试过写作吧,借助写作也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这里我整理了一些优秀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吧。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篇一

为保证我公司网的`正常运行,防止各类病毒、黑客软件对公司内网主机构成的威胁,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各接入部门计算机内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防黑客软件及垃圾邮件消除软件,并对软件定期升级。

2、各接入单位计算机内严禁安装病毒软件、黑客软件,严禁攻击其它联网主机,严禁散布黑客软件和病毒。

3、信息中心应定期检测公司网内病毒和安全漏洞,并采取必要措施加以防治。

4、公司网内主要服务器应当安装防火墙系统,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5、信息中心定期对网络安全和病毒检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篇二

1、为了保护幼儿园校园网络系统的安全,促进幼儿园计算机网络的应用和发展,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网络用户的使用权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2、校园网络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网络中心负责。各组室的网络和计算机使用安全由该组室的组长负责,各班的网络和计算机使用安全由该班班主任负责。分发给教师个人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使用安全由该教师负责。

3、未经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4、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5、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主、辅节点、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不得采用各种手段切断幼儿园、部门或他人网络连接。

6、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8、幼儿园主页采取分级管理模式,由网络中心负责幼儿园一级页面的设计、管理和维护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页面的设计、管理和维护工作;班级主页由各班班主任负责设计、管理、更新和维护工作。

9、幼儿园专设校园网信息员,信息员在校园主页上发布“通知、通告”,“校园快讯”等必须由园长室审批。

10、网管员负责对网络信息和交互性版块的清查,如发现有个人在校园网上设立游戏站点、娱乐性站点和其他不健康内容的应立即清理和删除,并追求相关人员责任。

11、留言板和bbs论坛等互动项目由网络中心负责建设,其他部门和个人不能私自架设留言板和bbs论坛,如班级主页需要开设互动版块的需要向网络中心申请。

12、任何连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病毒防火墙,网络中心应及时将有碍校园网络安全的计算机断开连接后上报分管领导并进行处理。

13、校园网、服务器等设备发生破坏事件,或遇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中心必须在24小时告知园长室,事情严重的要向公安机关报告。

14、园内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

15、校园网络开设的服务器须保持日志记录功能,历史记录保持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16、网管员负责校园网服务器的正常运行,无正当理由任何人不得关闭有关设备或电源。

17、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园网络中心可向该部门和个人提出警告,并停止其网络使用。

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步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损害学校形象和学校利益的。

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的。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的。

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

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的。

上述违规造成幼儿园一定损失的,由幼儿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篇三

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应对所有进入校园网的信息进行有效的病毒检测。对于新发现的病毒要及时备份染毒文件并提交杀毒软件提供商,以尽快获得解决方案。

二、所有对外发布的信息必须进行有效的病毒检测,以防止病毒的扩散,对于新发现的病毒要及时备份染毒文件,并追查病毒来源。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应随时检查防火墙、网络病毒检测等网络安全技术措施的配置,以防止网络安全漏洞造成的后果扩散。

四、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应对学校网络进行有效的网络安全配置,并要求各办公室报告已发现网络安全漏洞。

五、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领导小组应采用合理的技术手段对网络运行安全进行有效的监控。

六、严禁校园网内各办公室及功能室任何上网计算机对全网络范围内进行网络扫描、侦听、ip欺骗、对校园网主机或其他部门的主机进行非法攻击或侵入等非法活动,一经发现,将按情节予以中断网络连接或校内公开批评处理。

七、严禁校园网内的用户利用网络有意或无意的传播病毒,在通过网络向其他用户传送文件时,应先进行病毒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传送,对于有意传播病毒的将取消上网资格,情节严重的将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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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篇四

计算机信息网络单位应当在根河市网络安全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下,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成立计算机网络安全领导小组。

1、确定本单位计算机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由主管领导担任),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宣传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定期组织检查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安全运行情况,及时排除各种安全隐患;

(四)负责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审查;

(五)负责组织本单位计算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六)发生安全事故或计算机违法犯罪案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并采取妥善措施,保护现场,避免危害的扩散,畅通与公安机关网监部门联系渠道。

2、配备1至2名计算机安全员(由技术负责人和技术操作人员组成),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我市计算机安全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市公安机关网监部门认可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合格证有效期两年。

3、单位安全组织应保持与公安机关联系渠道畅通,保证各项信息网络安全政策、法规在本单位的落实,积极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业务监督检查。

4、单位安全组织的安全负责人及安全技术人员应切实履行各项安全职责,对不依法履行职责,造成安全事故和重大损害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建议其所在单位给予纪律或经济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篇五

总则

1.本管理制度所称的校园网络系统,是指由校园网络设备、配套的网络线缆设施、网络服务器、工作站所构成的,为校园网络应用而服务的硬件、软件的集成系统。

2.校园网络的安全管理,应当保障计算机网络设备和配套设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和运行环境的安全,保障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3.网络中心负责相应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定期对相应的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并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和监控。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校园网网络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5.所有上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校园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

6.进入校园网的全体学生、教职员工必须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必须接受学校网络中心进行的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查。

7.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和有关部门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信息。

网络安全管理

1.校园网由学校网络中心统一管理及维护。连入校园网的各部门、处室、教室和个人使用者必须严格使用由网络中心分配的ip地址。任何人不得更改ip及网络设置,不得盗用ip地址及用户帐号。

2.与校园网相连的计算机用户建设应当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定,校园内从事施工、建设,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

3.信息主任负责全校网络及信息的安全工作,建立网络事故报告并定期汇报,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问题。校园网各服务器发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击后,网络信息中心必须及时备案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4.对所有联网计算机要及时、准确登记备案。

5.校园网中对外发布信息的web服务器中的内容必须经领导审核,由负责人同意后再由信息员发布。新闻公布、公文发布权限要经过校领导的批准。

6.加强对师生用户上网安全教育指导和监督:

(1)校园网内必须安装网络版监控和防范不良信息的防病毒软件。

(2)加强对学生开放互联网以及全校教职工上网的监管。

7.网络中心统一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防病毒软件,各部门、教研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防病毒措施,随时注意杀毒软件是否开启,及时在线升级杀毒软件,及时向网络中心报告陌生、可疑邮件和计算机非正常运行等情况。

8.禁止私自安装、卸载程序,在校园网上,禁止使用盗版软件,不允许玩电子游戏,不允许无关人员使用,也不允许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禁止任意修改和删除计算机的系统文件和系统设置。

9.严禁在校园网内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或文件;对于外来光盘、优盘、软盘上的文件应使用合格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消毒。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网及其连网计算机上录阅传送有政治问题和淫秽色情内容的信息。

11、未经校园网络中心及各子网网管的同意,不得将有关服务器、工作站上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转录、传递到校外。

12.需在校内交流和存档的数据,按规定地址存放,不得存放在硬盘的c盘区,私人文件不得保存在工作电脑中,由此造成的文件丢失损坏等后果自负。

13.保护校园网的设备和线路,不准擅自改动计算机的连接线,不准打开计算机主机的机箱,不准擅自移动计算机、线路设备及附属设备,不准擅自把计算机设备外借。

14.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必须加强对计算机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管理员应经常测试计算机设备的性能,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网络中心处理。

15.各处室部门和教研组应认真做好本单位计算机的养护和清洁卫生工作。

网络用户安全守则

1.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不得利用计算机联网从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2.除校园网负责人员外,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登陆进入校园网服务器或计算机等设备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校园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3.用户要严格遵守校园网络管理规定和网络用户行为规范,不随意把户头借给他人使用,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经常更换口令,保护好户头和ip地址。严禁用各种手段破解他人口令、盗用户头和ip地址。

4.网络用户不得利用各种网络设备或软件技术从事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该活动被认为是对网络用户权益的侵犯。

5.使用校园网的全体师生有义务向网络中心报告违法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

处罚办法

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学校可提出警告、停止其上网,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

(1)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5)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进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或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5.上网信息审查不严,造成严重后果者。

6.使用任何工具破坏网络正常运行或窃取他人信息者。

7.有盗用ip地址、盗用帐号和口令、破解用户口令等危及网络安全运行与管理的恶劣行径者。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篇六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校校园网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以及计算机信息保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广东省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管理规定所引用的术语的含义按第一条所引用的国家法规解析。

第三条 本规定的适用对象是使用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计算机与校园网的用户。

第四条 学校校园网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用户都有义务和责任认真执行本管理规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使用的计算机的管理、使用行为与所提供的网上信息负责。

第五条 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法律与法规的变动情况,适时修改本规定的内容。

第六条 学校各个部门应积极采取各种技术和行政手段来保证我校信息安全。

第七条 校园网信息网络安全接受并配合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信息网络安全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制度。

第九条 学校设立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网络安全组与信息安全组。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由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信息安全的日常工作由信息安全组负责。

第十条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信息网络安全的领导工作,制定各项管理政策和整体规划,讨论解决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条 网络安全组由技术服务中心,各科室的工作人员组成,参加人员称为网络安全人员。

第十二条 信息安全组由各个业务部门负责网上信息的发布、监督与保卫部门的工作人员组成,参加人员称为信息安全人员。

第十三条 各部门的网络安全员受权负责本部门计算机网络设备、计算机系统与业务应用系统的安全与保密工作。

第十四条 信息安全员受权负责本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网上信息的检查、监督与监控等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设立校级网络安全员、信息安全员各一名,分别负责、协调全校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的日常工作以及对外联系的工作。人员分别由负责日常工作的技术服务中心与保卫科人员担任。

第十六条 学校信息网络安全实行责任人制度,各科室主要领导为部门第一责任人。

第十七条学校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全校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

第十八条技术服务中心定期举行计算机系统安全的技术培训与政策教育的学习活动。

第十九条技术服务中心实行值班制度,负责校园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的值班工作。

第二十条各个部门的系统管理员、安全员做好本部门的计算机系统与网络系统的信息保密工作,对系统的结构、设备、系统密码、用户信息、系统的重要数据做好备案工作,备案信息由部门保管。系统管理员、安全员在调离本部门工作时,应移交上述材料,并对上述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的服务器未经部门领导批准,不得安装其它与业务系统无关的软件

与设备。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应制定本部门的计算机信息数据备份策略,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对使用的系统(硬件、软件)做好系统安全的升级工作。

第二十三条学校各部门与计算机用户应做好计算机的病毒防范工作,定期查毒。各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病毒软件保管、定期升级的安全工作。

第二十四条使用计算机网络进行文件与数据传输时,应该做好病毒的清查工作。在计算机软件与硬件使用前,应做好病毒与其它有害数据的检测工作。

第二十五条如发现不能清除的病毒,应对文件数据采取保护措施,追查病毒的来源;并在24小时内通知技术服务中心与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向上级汇报。

第二十六条校园网络发布的信息分为综合信息与专栏信息两大类。综合信息指学校的政策、法规、对外宣传与报道、学校内部文件、新闻信息等;专栏信息指经校领导同意专门发布的其他信息信息。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管理和发布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八条 上网信息实行责任签发制度。网络信息安全组长负责学校综合信息的安全审核、签发。综合信息需有文字材料备案,并实行年终归档。专栏信息由校领导签发后由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发布。

第二十九条 bbs系统的信息由技术服务中心总审核,对这些系统中出现的反动、黄色等有害信息应及时删除和过滤。

第三十条 bbs实行栏目与版主专人负责制,并对其栏目内容的安全负责,版主负责人由技术服务中心审批设立、并备案。

第三十一条 各部门对出现的计算机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保卫部门与技术服务中心,不得隐瞒。

第三十二条 学校保卫、保密部门做好校园网、特别是重点部门、要害部门的计算机信息的保密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十三条 校园网用户均要对其使用计算机的管理、安全与网络行为负责。

第三十四条 学校实验室、多媒体阅览室等执行登记制度。

第三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1) 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制作、传播、复制反动与黄色等有害信息;

(2) 非法侵入网络系统与信息系统;

(3) 非法窃取计算机与网络系统中信息资源;

(6) 未经授权查阅他人电子邮箱;

(7) 未经批准,私设网站与发布信息。

(8) 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9) 故意干扰计算机信息网络畅通;

(10) 浏览反动、黄色的网站。

(11) 从事其它危害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

第三十六条 学校所有的计算机用户有义务向网络安全员、技术服务中心与保卫部门举报违法犯罪行为与有害信息。

第三十七条 学校对出现的计算机安全事故实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学校把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并由有关部门进行年终考评,对工作完成好的部门与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制度落实不好的部门提出整改、批评、警告等。

第三十九条 本管理规定由学校就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解释。

第四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篇七

1、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2、不准通过学校内部网络发布和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准通过电子邮件、bbs、chat等方式发布不健康的、xxx的、或者和工作无关的信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计算机网络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或工作站。不准通过内部网络从事和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不准攻击内部或者外部的任何机器。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服务器、工作站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视为对学校计算机网络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4、不准将工作用机交给非校内人员使用。不准擅自使用他人的机器;不准通过他人的机器从事违反规定的活动。

5、任何部门不得在学校计算机网络上从事对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对其他网站的恶意攻击或黑客攻击行动。

6、严禁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软件,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易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7、各处室、教研组对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责任人。公共机房不准对社会开放。

8、所有教师必须认真保管自己的机器账号和网管部授权使用的账号;所有账号至少要每个季度更新一次。

9、网管部门要加强监控和管理;在学校网关上要配置防火墙和监控服务器;对外部ip加强管理,落实到人头;服务器账号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人。

10、以上规定,请大家自觉遵守。如有违背,学校将酌情处理;必要的时候,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篇八

1、局域网由市公司信息中心统一管理。

2、计算机用户加入局域网,必须由系统管理员安排接入网络,分配计算机名、ip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并记录归档。

3、入网用户必须对所分配的帐号和密码负责,严格按要求做好密码或口令的保密和更换工作,不得泄密。登录时必须使用自己的帐号。口令长度不得小于6位,必须是字母数字混合。

4、任何人不得未经批准擅自接入或更改计算机名、地址、帐号和使用权限。业务系统岗位变动时,应及时重新设置该岗帐号和工作口令。

5、凡需联接互联网的用户,必需填写《计算机入网申请表》,经单位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信息中心安排和监控、检查,已接入互联网的用户应妥善保管其计算机所分配帐号和密码,并对其安全负责。不得利用互联网做任何与其工作无关的事情,若因此造成病毒感染,其本人应付全部责任。

6、入网计算机必须有防病毒和安全保密措施,确因工作需要与外单位通过各种存储媒体及网络通讯等方式进行数据交换,必须进行病毒检查。因违反规定造成电子数据失密或病毒感染,由违反人承担相应责任,同时应追究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7、所有办公电脑都应安装全省统一指定的趋势防病毒系统,并定期升级病毒码及杀毒引擎,按时查杀病毒。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删除或换用其他杀毒软件(防火墙),发现病毒应及时向信息中心汇报,由系统管理员统一清除病毒。

8、入网用户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公司网络安全的'活动:

(1)未经允许,对公司网络及其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

(3)使用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关键数据、重要技术文档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擅自拷贝提供给外单位或个人,如因非法拷贝而引起的问题,由拷贝人承担全部责任。

9、入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信息中心将停止其入网使用权,并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10、用户必须做好防火、防潮、防雷、防盗、防尘和防泄密等防范措施,重要文件和资料须做好备份。

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篇九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黄色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和虚假的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他人,不得在网上泄露他人隐私。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和性质类似的破坏活动,严格控制和防范计算机病毒的侵入。

2、网络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全单位网络(包含局域网、广域网)的系统安全性。

3、良好周密的日志审计以及细致的分析经常是预测攻击,定位攻击,以及遭受攻击后追查攻击者的'有力武器。应对网络设备运行状况、网络流量、用户行为等进行日志审计,审计内容应包括事件的日期和时间、用户、事件类型、事件是否成功等内容,对网络设备日志须保存三个月。

4、网络管理员察觉到网络处于被攻击状态后,应确定其身份,并对其发出警告,提前制止可能的网络犯罪,若对方不听劝告,在保护系统安全的情况下可做善意阻击并向主管领导汇报。

5、每月安全管理人员应向主管人员提交当月值班及事件记录,并对系统记录文件保存收档,以备查阅。

6、网络设备策略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前需经过技术验证,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7、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漏洞扫描并进行分析、修复,网络设备软件存在的安全漏洞可能被利用,所以定期根据厂家提供的升级版本进行升级。

8、对于需要将计算机外联及接入的,需填写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附件十、《网络外联及准入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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