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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体会心得普通干部 监察法学习心得体会(汇总8篇)

小编:纸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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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体会心得普通干部篇一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布施行以来,全国上下迅速掀起了学习《监察法》的热潮。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我认真深入地学习了《监察法》,下面就个人学习情况浅谈几点心得:

第一、《监察法》的制定标志着司法体制改革又一次重大进步。《监察法》的施行是新时期党和国家不断保持自身先进性、廉洁性的重要创举,对于提升我国政治文明和反腐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二、《监察法》的制定,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的一部重要法律,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开创新时代反腐败工作新局面提供了重要政治和法治保障。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以来,我逐字逐句全面系统地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通过原文学习、精心研读,不仅进一步加深了对监察法的理解和把握,为今后在依法行使国家检察职能中运用宪法法律开展法律监督提供了更为完备的法律支撑,而且使我更加深刻认识体会到,作为一名国家检察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切实担负起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认真履行检察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把法律监督与纠正违法贯通起来、有机统一起来,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不断提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战略定力,继续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过去,由于机制体制等种种原因,村级组织干部像农村非党村委主任等存在“没人管”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将过去党内监督达不到的应管人员全部纳入监察范围,监察对象大幅度增加,消除了监督的盲点,进一步扩大了反腐败的覆盖面,彻底打通了反腐败“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仅是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巩固扩大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举措,彰显了反腐败无死角、全覆盖的决心。唯有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核心,以自律加他律,以管理加引导,确立严格规范,才能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取得反腐败压倒性胜利。

【篇二】

加强监察法的制定完善,其目的就是要加强对所有行使公职权力人员的监督,监督全覆盖,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学习监察发,落实监察法,学以致用。新时代,就要有一个健康的政治生态环境,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老虎打了,苍蝇也得灭。灭了苍蝇,病毒才不会传染,空气才会更加清新。

一、加强学习,方可自敲警钟。作为基层普通工作者,主要一点是要自觉提升防腐能力,不时给自觉注射防疫。也只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党的政治纪律学习,才能至始至终始终保持以党中央一致,才能依法办事。自我教育,警钟长鸣,才能时时提醒自己,才能清楚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才能从思想上预防腐败产生。权力是人民赋予的,那就要珍惜为人民服务的权力。懂得珍惜,不断学习,不断进取,才不会越红线,跨入腐败的门槛,步入罪恶的深渊。

二、自觉履职,方可清心寡欲。一切腐败行为的产生,首先是他的工作态度问题,一个走上贪腐的人员,可能想的就不是为人民履职的问题,而在思想上存在得过且过,他们一心谋“事”而不干事,总是搞团团伙伙,搞拉帮结派,以权压人,用人一家亲等。有这类思想的人总是发挥不了为群众服务的主观能动性,也不可能安心履职,更谈不上为民办事,从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也只有自觉履职,把身心和精力投入到工作中,投入到为群众办事中去,全心全意为民服务,才能消除私心杂念,去除心魔。清心寡欲,方可廉洁奉公。

在于自觉规范行为,提升素质,接受人民监督,做受人民欢迎的基层工作者。自觉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坚决与违法违纪行为着斗争。为什么苍蝇会悄悄滋生呢,追根溯源,就是监察力度不够,缺少正义举报,提供线索。要使苍蝇无处躲藏,就得全民参与,四处阳光。监察全覆盖,就要求每个同志勇于举报打击违规违纪行为,自觉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净化政治生态环境,社会环境。

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思想上、言行上与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决执行中央各项方针政策和省、州、县的各项决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监察法的权威,做个尊纪守法的好干部,尽职尽责为人民服务。

【篇三】

监察法是我党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的重要里程碑,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有效统一。

要认识监察法制定的历史必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同时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针对当前公务员队伍中党员比例超过80%,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党员比例超过95%的实际,在对行使公权力的党员干部依规管理监督的同时,要按照法治轨道,进一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是实现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一个“结合点”,是历史的必然。

要运用法治思维把握任务要求。颁布的监察法,对比行政监察法,将监察范围从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扩展到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集体事务管理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到中国共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的公务员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等6类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实现了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同时,对纪法衔接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干部必须运用法治思维,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严格按照刑事诉讼证据标准调查取证,细化审批权限,规范工作流程,全要素运用12项调查措施,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法规和历史的检验。

要锻造具有法治思维的纪检干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察法的执行落实者,面对新的纪法衔接的形式,必须在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学习的基础上,深入学习宪法、监察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纪意识,养成法治思维,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自觉在工作中做到懂法用法守法,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

【篇四】

2018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获表决通过。这一历史性时刻,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掀开了新的篇章,踏上了新的征程。监察法的颁布施行,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了国家意志,它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有效解决了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职能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职能交叉重叠问题。由监督“狭义政府”到监督“广义政府”的转变,真正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体现了党对反腐败机关的统一领导。

读精学透,提升底气效率。监察法作为反腐败国家立法,依据宪法制定,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到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其重要意义就在于使监督对象范围更宽、监督内容覆盖面更广。监察法的“转型升级”,我们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必须要迅速领悟其精髓实质,逐字逐句理清核心要义,逐一对照列出清单数据,对新增监察对象的变化做到心中有底、心中有策。以强化理论学习不断夯实监督责任担当,挺起腰杆、硬起底气、提起效率,以不怕得罪人的战斗意志和革命精神面对新情况,迎接新挑战。

另一方面,采取培训、座谈、互动交流等形式,不断增强转隶人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升“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意识,在促进思想、理念、感情融合的同时,建立起良好的沟通、合作、协调的工作氛围。

精准拿捏,发挥最大效能。监察法的制定,填补了对违法行为监督的空白,使“犯罪有人管,违法无人问”的问题得到深度解决。既维护了法律尊严,又有利于防微杜渐、亡羊补牢。通过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的广阔空间层层设防,更加有效地避免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小错误发展成为大祸患。换言之,监察法进一步增强了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用意尤为明显。对症下药才能发挥药效,一定要认清“四种形态”从常态化到极少数的根本宗旨,绝不能把轻处分变相为“人情照顾”或单纯作为指标数据使用。要准确拿捏轻、重处分的尺度,从根本上遏制“不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是阶下囚”的现象。

【篇五】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把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正风肃纪、反腐惩恶,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打虎”“拍蝇”“猎狐”成效显著,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态势已逐渐形成。在这样的背景下,2018年全国“两会”讨论通过的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为依法依规治党和严厉惩治腐败提供了法律依据,体现了党中央对腐败问题的“零容忍”态度。由此,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掀开新的篇章。

这部法律最显著的两个特点是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覆盖及对严惩腐败问题的“零容忍”态度。在党内实现监督全覆盖的情况下,补上目前行政监察范围过于狭窄的短板,真正实现监察“无禁区、无盲区、无死角”,有利于全面完善党和国家监督监察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首先要讲政治,顾大局。要明确纪检监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必须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履职尽责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要把遵循并巩固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坚如磐石”不动摇作为所有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将学深悟透国家监察法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抓实、抓好。要对监察法的学习提出质和量的要求,特别是要读原文,原汁原味的吸收精华,并结合日常工作和典型案例,反复咀嚼、学习吸收。要采取集中培训、模拟训练、专题学习等方式,组织发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多轮次专项培训,实现国家监察法培训工作全覆盖。同时,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积极构建纪法、法法协调衔接机制,强化同检察院、法院、公安等司法机关的沟通交流,在交流中侧重对实战经验的学习和吸收,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和调查处置的能力。

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执纪执法方式。既把纪律挺在前面,又把力量向一线监督倾斜。要坚持问题导向,奔着问题去,抓早抓小、惩治与教育相结合。要全面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特别是对准黑恶势力“保护伞”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对标对表,精准发力,靶向治理,对症下药,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感、获得感、幸福感。要抓好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执纪铁军,在对党绝对忠诚的原则上,全面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勇做改革“头雁”,敢于担当尽责,依法依规履职,强化自我约束,认真落实监察法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各项要求,推进各项纪检监察工作取得实效。

【篇六】

提升政治站位。监委是党的政治机关,从事的是政治工作。监察法明确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从体制机制方面明确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履职过程中,福清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实到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视巡察、追责问责等工作中,严格实行向党委书记请示、审批、报告等制度今年以来,已向市委常委会报告工作7次,向市委书记请示报告51次,自觉接受党委的领导。

强化责任担当。监察法解决了原有监察体制机制的监察范围过窄、反腐力量分散等问题。监察体制改革后,福清市监察对象由改革前2554人增加到8368人。面对庞大的监察对象,深感责任重大。今年以来,福清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围绕监督全覆盖,加强对全体党组织、党员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重点查处涉黑涉恶、民生等领域的腐败问题。目前,全市共立案114件,同比增长178%,努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做到履职尽责。

提高法治意识。相比以往,现在纪检监察机关的任务发生了变化,既要审查违纪问题,又要调查违法犯罪问题。对于违法犯罪的问题,取证要求和标准更高了,要经得起公诉机关和审批机关的审查。实践中,福清市纪委监委围绕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通过以学为用、以案代训等方式,全面审慎、积极稳妥地使用好讯问、询问、留置、搜查等12项调查措施,努力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有序对接、同向发力。今年以来,已谈话312人,讯问29人,询问194人,查询142人,调取68人,查封1处,扣押13件,搜查4人,留置4人,均严格依照监察法进行组织实施,确保案件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坚持严管厚爱。监督范围扩大了,权限也变得更大了。为了落实好“对监察人员的监督”规定,更好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一名福清市监委干部主动辞去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职务。为进一步用好监察法条文中涉及监察机关权限的28个“可以”,建立监督调查、案件审理等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说情、过问案件等情况的记录、报告制度,严密防范以案谋私、滥用职权等行为。对违纪违法的坚决查处、严肃问责,坚决防止“灯下黑”。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面临新形势新任务,福清市纪委监委将不单纯就监察法学监察法,而是以监察法为中心,进行发散性地系统学习,重点学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广泛涉猎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知识,做到触类旁通、融会贯通,审慎地处理好各种疑难问题,不断积累实战经验,努力发挥出监察法应有的力量。

【篇七】

腐败与反腐败永远处在权力天平的两端,一直进行着残酷的较量,也只有反腐败的力度和强度不断加大,才会真正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

这不,“两会”期间,监察法草案就引发了热议。“制定监察法,是党中央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完善国家监察立法,是以法治方式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举措。”“没有不受监督的权力,反腐无法外之地、无法外之人。”“把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以法律的尺子填补国家监督的空白。”……代表们的发言,句句道出了监察法的重大意义。

人民日报新媒体中心和一本政经工作室更是联合制作了微动画《当检察法遇上孙悟空》。用“猴王初问世”、“官封弼马温”、“大圣闹天宫”、“难逃如来掌”四个故事生动有趣、通俗形象地诠释了监察法对我们日常生活以及所有公职人员的影响。监察法将监督我们的一言一行,威力无匹!

“戴着政府的帽子,拿着市场的鞭子,收着企业的票子”的单位屡禁不绝,更有干部领导知法犯法、顶风作案,使百姓不得不寒心。在今年开年的短短三天内,竟就有3名省部级干部接连被查。监察法中就提出了关于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可视情形将其留置等等条例。这是反腐工作向制度反腐的深入,将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使反腐败向法制化、制度化发展。

智者,以别人惨痛的教训警示自己;

愚者,用自己沉重的代价唤醒别人。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才能保持公仆本色;

慎独、慎权、慎欲、慎初,方能抗得住诱惑。公职人员要清楚地对自身定位,充分认识到公务员只是职业,不能将公权力任意沉淀到自己的社会角色中。否则在不久的未来极有可能会走上腐败这条不归路,葬送了自己一生的前程。

没有法治的完善就不可能有反腐的成功。换而言之,一个对腐败“零容忍”的社会一定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监察法将会助力反腐行稳致远。

【篇八】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为我们今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指明方向、立好标杆、擎稳总舵。

把握“学深悟透”这一根本,坚定理想信念。监察委员会是反腐败专门工作机构,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监察法的制定出台,明确了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职能职责和调查手段,补齐了行政监察范围过窄的“空白”,解决了反腐败力量分散问题,真正把权力都关进制度笼子,进一步推进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必将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大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心和信赖,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我们要全面掀起学习宣传监察法热潮,学深学透监察法,深刻领悟其内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和决心,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把握“依纪依法”这一关键,坚守法律底线。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监察法的通过,意味着以法律的形式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机制固定下来,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审查过程中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牢牢把握“依纪依法”这一关键,主动适应对接改革后纪与法的不同要求,贯彻执行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调查措施运用等工作机制,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能力,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不留线索尾巴,确保案件办得下来、诉得出去。

把握“忠诚履职”这一目标,强化自我监督。监察法为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开展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同时也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使我们必须要学习好、运用好、维护好监察法,在坚守纪委职责定位的同时,深化拓展监察职能,把纪检、监察两项职责融合好、贯通好、执行好,真正把反腐败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同时,监察法中专列“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一章,表明监察机关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要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严防“灯下黑”,确保做到自身硬、自身净,才能让监督执纪问责更有底气、更加硬气、更具权威。

【篇九】

一步,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突出讲政治,把党的领导摆在首位。监察法把“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写入总则,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制用国家法律固定下来。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准确把握政治机关定位,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现到工作体制、决策机制、实施举措中,贯穿反腐败全过程,为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向压倒性胜利转化提供坚强保证。

持续推进监察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立足监察全覆盖,再造完善工作流程,全要素试用12种调查措施,全面履行一体贯彻纪检监察两项职责,推动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通过纪法高效贯通、同向发力提升反腐败效能。

带头做严格自律标杆,以坚定信念、优良作风、严明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学习好、落实好、执行好监察法,是一个学思践悟、循环提升的过程。我们将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强化权力监督,以维护民利的实效取信于民,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篇十】

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制定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法治保障,反映了全党和全体人民的共同意愿,是大势所趋、事业所需、人心所向。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组织创新、制度创新,打破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崭新的国家监察机构。改革目标是,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党中央对国家监察立法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七次全会上均对此提出明确要求。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和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多次专题研究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国家监察相关立法问题,确定了制定监察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明确了立法工作的方向和时间表、路线图。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制定监察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2017年以来,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扛起监察改革“主体责任”,统筹谋划、精细施工,抓住机构组建、人员转隶等关键环节,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相继完成了人代会选举、监委组建工作,监察体制改革已经结束,国家监察工作步入了正轨。如何学习好、落实好、执行好监察法,全方位开展监察工作是当前监察委员会亟待研究解决的课题。笔者通过学习《监察法》,开展基层监察工作调研,并进行深入思考,归纳出以下几点工作对策,供同仁们商榷与指导。

一、学习贯彻《监察法》,深刻认识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

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集中统一领导,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二要深刻理解监察体制改革是对我国政治体制、政治权力、政治关系的重大调整,是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的创制之举。三要认真学习监察法,以上率下、突出重点、把握要义、学懂弄通,增强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四要结合开展“七五”普法,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贯彻监察法活动,加大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力度,提升公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为开创新时代振兴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二、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建立法治、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

一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树立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的理念,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把讲政治贯穿于履职尽责全过程,构建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全覆盖的大监察工作格局。二要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工作运行机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发挥纪法双剑合璧战斗力,提高反腐败效率,实现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有序对接、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三要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强化监督问责,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四要建立监察办案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模式,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确保案件质量。五要建立监察机关内设机构对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相互协调、互相制约的协作配合机制,抓好公务流程监控和行政执法监督,完善监察信息反馈制度,构建全新的监察体系。六要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遵守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认真执行向上级请示汇报制度,防止擅自扩大范围和滥用调查权,提升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方位、全覆盖开展监察工作

一要发挥国家监察职能作用,突出监察办案第一要务,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积极查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以突破案件来实践监察法。二要依法适用监察建议,做好“纪法衔接”,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立足于教育挽救干部,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活动,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宽严相济,最大限度减少存量腐败、遏制增量腐败,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法律的严肃性。三要强化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的监察,对握有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权的行政部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做到全方位监察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四要瞄准农村基层反腐败存在的短板,深化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治理,深挖细查危房改造、涉林、涉农等领域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案件,做到监察全覆盖,无盲区,以反腐败的成效取信于民。五要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正义相统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好“法法”衔接。依法使用12种调查措施,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证据标准,形成相互印证、完整稳定的证据链,真正办成铁案,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四、强化自身监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队伍

提升准确分析案情、突破案件能力;

提升运用法律、法规、政策的能力,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四要建立监察工作接受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强对监察人员执行职务和遵守法律情况的监督,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提升监察工作透明度,提高监察效能,维护良好政风,为加快建设生态优良、产业兴旺、开放融合、法治文明、幸福和谐的美丽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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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体会心得普通干部篇二

随着时代的进步,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单独立法监察机关的法律。作为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监察法的实施必将带来深远的影响。近期,我有幸参加关于监察法的培训课程,深入学习和了解了这部法律的相关内容。通过学习,我对监察法的立法精神和目标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同时也更加理解了监察法对于加强党和国家监察工作的重要意义。

首先,监察法立法精神是时代进步的产物,与中共党中央对法治建设的高度重视息息相关。监察法的制定,是中共党中央对专门立法完善党和国家监察工作的决策,凸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事业的高度重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监察法的通过和施行,是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举措,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广全面从严治党经验、深化党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这一立法精神充分体现了党中央的坚决决心和强大决策能力,对于巩固党中央权威和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监察法顺应时代潮流,为现代治理体系的建立树立了新的法律基石。监察法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顶层设计上突破了行政体制职能的约束,形成了统一的国家监察体制。监察法通过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将原来由行政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分开行使职权的体制改为一个机关行使监察职权,实现了权力监察的统一和高效。这对于加强对公职人员行为的监督和管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再次,监察法的出台对于构建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中国新时代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监察体制改革通过法律手段推动了政府行为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监察法不仅规定了监察机关的职责和权限,还明确了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和责任划分。同时,监察法对于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为开展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全面而严密的制度保障。监察法的出台不仅进一步增强了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也有效地提升了社会民众对于政府治理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最后,对于普通公民而言,监察法的实施将为他们提供更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监察法实施以来,通过对公职人员的权力行使进行规范和监督,加强了对公共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防止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增加了公民的法律保护感和幸福感。同时,监察法鼓励公民举报腐败和不正之风,为积极参与社会监督的公民提供了更加安全和有力的保障。监察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党的群众路线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得到贯彻和落实,为广大公民提供了更加稳定和有序的社会环境。

总之,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我深切体会到了监察法的立法精神和目标。监察法的出台和实施将对党和国家监察工作的整体效能和治理水平产生深远的影响,也为中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现代治理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石。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我们要进一步宣传和贯彻监察法,积极投身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去,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监察法体会心得普通干部篇三

国家监察法的审议通过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既表明了中央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坚定决心和坚强意志,又为纪检监察干部明确了岗位职能职责和工作指南。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领会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刻内涵,更要学深悟透国家监察法,增强履职担当能力。

“学”是强担当的前提。国家监察法是对反腐败工作的立法,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学习国家监察法不仅要明白监察职能定位、职责范围、程序要求,准确把握国家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三项职能以及监督、调查、处置的三大职责和十二项权限手段,突出留置取代“两规”这一亮点。还要通过学习牢牢把握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目的意义,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辩证关系。对国家监察法的学习,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十九大报告中有关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制定国家监察法等内容精神进行学习,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专业能力、增强履职本领。

“行”是强担当的关键。国家监察法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离不开责任担当。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学以致用、融会贯通,依据监察法开展监察工作,为政治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就是对国家监察法的生动实践。如何做好践行国家监察法与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相结合,与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生态环保问责等重点任务相结合,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担当能力的一场极大考验。这就需要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在学深悟透国家监察法的基础上,自觉肩负起法律赋予的责任和使命,严格依法依规履行监察职责,在惩治基层“微腐败”上强化担当,将国家监察法这一反腐制度优势转化为廉政治理效能。

“硬”是强担当的保证。国家监察法既赋予了监察干部依法履行监督的权力,也强调了其应当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因此,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准确掌握国家监察法,熟悉监察业务,具备履职监察能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还必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监督。把“打铁必须自身硬”体现到政治、思想、作风、能力、监督等各个方面,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力推动者,以忠诚、廉洁、担当为党员干部和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树立标杆。

普通党员监察法心得体会

监察法体会心得普通干部篇四

我局反腐倡廉工作按照党的xx大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新要求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纪委统一部署,根据《合肥市20xx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合纪发[20xx]4号)、《关于转发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合肥市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合办[20xx]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巩固年活动,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以党风廉政责任制为抓手,狠抓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落实

根据年初制定的“阳光、责任、考核”的总体方针,我们把建设反腐倡廉惩防体系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制度建设巩固年活动、国土系统整风整纪,行风政风评议等工作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省厅、市党风廉政责任制结合起来,把重点要解决的问题梳理出来,形成了以勤政廉政促进预防腐败发生各项具体工作任务落实的责任目标,并逐项确定主管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协作单位。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具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凡处室、单位出现的问题,都要追究分管领导和部门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责任状签订后,分阶段在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党组会议上强调、点评,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摘要出待完成的任务内容,提醒分管领导重点关注。我们始终抓住责任制不放松,坚持做细做实,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二、排查风险点和创新制度,贯彻预防为主方针

我局党组深深感到,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不但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治本之策,更是保护干部的有效措施,也是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和提高执行能力、保障能力的有效举措。我们提出以制度建设巩固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国土系统整风整纪活动,努力促进全市国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总体目标。局成立了制度巩固年活动和整风整纪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实施方案,从组织、措施上保证了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认真排查,从土地计划、土地征用、土地登记发证、土地出让、土地评估、矿产资源管理、土地开发复垦和“整村推进”管理、土地执法、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用人制度、基层国土所管理等十二个方面查找出风险点37个,逐步建立了防范管理制度,为整改和完善创新制度工作打下了基础。在此基础上,坚持创新机制,形成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系统体系。一是全面推进我市土地管理各项制度创新,为预防腐败筑起制度屏障;二是建立纪检监察组织网络机制。今年年初,局党组发文在分局和局属事业单位聘任了15名同志为兼职纪检监察员(由所在单位副职兼任),并进行了初步培训,明确了主要职责是协助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同时,要求各县局和各分局在每个乡镇国土资源所聘任一名纪检监察信息员,负责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通报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目前,各县局已聘任了37名纪检监察信息员。三是巩固预防职务犯罪监督监察工作制度。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和各项业务集体会审、各项重点工作等工作,变事后查处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监察;四是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共建联动机制。

三、坚持三个层面教育,使反腐倡廉工作入心入脑

党风廉政反腐倡廉教育是一项长期不断深入的工作,在坚持日常教育、参加省市警示教育的同时,我们着重做好三个层面的教育。

一是结合第二批科学发展观教育,着重提高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进一步改变领导干部的作风。我们利用三次党组中心组学习机会,实行了边学边议、边出思路和对策。在改变思想作风方面,要求破除思想桎梏。参加学习的同志都要提出一两项具有创新性的观点办法,全员树立为“双保”做贡献的大土地格局;在改变工作作风方面,坚持从体制、机制、制度上破解难题,依法合规的寻求在“夹缝中”突破的措施,建立不干、慢干,蛮干也是腐败的观念。从思想深处真正树立以为企业、群众等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以此为出发点,切实改变作风。

二是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反腐倡廉改变机关作风教育。我局在整风整纪动员布置后的另一大举措就是党组书记局长高国忠结合我局现状,在全局干部职工和三县班子的大会上做了《趋势而为 科学发展 打好“三大战役”推动“三大改进”》的报告。报告中提出了“要把工作机制、工作作风、工作质量‘三大改进’作为常态持久地抓下去”。要结合省厅的“双整”要求,对“三大改进”中我局干部职工中存在的14种弊端进行大“拆违”;进行现代的、建康的、有活力的学习型机关大建设;实现机制不断创新、作风持续改进、工作保质高效的大跨跃。全局为此进行了大讨论。报告和讨论使大家得到震动,改变了部分同志自我陶醉或自我感觉良好、消沉、萎靡的状态,重新振奋,工作起来也由过去的被动变为主动。

三是9月下旬,我们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对全市乡(镇)358名国土资源管理所全体人员进行了一次集中培训。此次集中培训,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在培训中我们邀请省国土厅、省文明委的专家授课。每期均安排两次党风廉政反腐倡廉专题讲座。讲座以案说法,以事述纪,使大家进一步认清了国土系统特别是国土所面临的反腐倡廉的严峻形势,身处的不利环境,肩负的重任,拓展了基层所干部职工的视野,也对他们心灵深处造成了极大触动。同志们非常感慨:认为早应举办这样的培训和讲座。党校和省文明委的老师都深受感动,说从来没有想到基层来的同志们听课这么认真,纪律这么好。今后我们将继续发挥这个平台作用,建立培训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多样化,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不断提高行政执行力和反腐倡廉的能力。

四、抓住重点,大力推动四个重点领域的制度创新

(一)继续打造阳光地产,保证土地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修改了《合肥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实施细则》。《细则》已经各部门修改上报市委、市政府待批。在实践中已按《细则》有关规定进行操作。一是进一步扩大上市土地的推介,不参加推介的土地不予上市。今年以来,我局分别在上海、北京、厦门、杭州等地举办多次推介会、央企对接会。让土地市场信息更加透明;二是实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登记等制度,使上市的土地更具针对性、更符合合肥产业需求,最大化发挥土地的使用价值;三是在实行由国土资源部认证的拍卖主持人主持拍卖活动,并建立拍卖主持人专家库制度的基础上,又推出竞价结束后开启底价的办法,达到底价的成交,达不到的不成交,防止有泄漏底价的环节发生。我们还将进一步研究保密拍卖人信息、网上竞价的方法,关实建筑领域反腐败的闸门。土地市场的规范运作,带来可喜的成效。截止20xx年12月22日,合肥市经营性用地成交5676亩,成交总额168亿元,最高单价2274万元∕亩,均创历史新高。

(二)进一步完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及“整村推进”项目的各项程序制度。在20xx年已完成的《合肥市投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管理办法》、《合肥市土地及宅基地整理和新农村建设项目实施意见》(已获合肥市制度创新三等奖)基础上,今年先后出台《合肥市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工作程序》、《合肥市投资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前期工作指导》两个规范性文件。《合肥市土地整治规程》也已成稿待批。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有效地预防了腐败的现象的发生,保障这项工作健康发展。合肥市土地整治规范性运作和“整村推进”的成果得到了中央、国土部领导的肯定。徐部长在部务会上称之为找到了破解“双保”瓶颈的方法。合肥的做法在全国得以推广,全国各地参观考察都络绎不绝。

(三)征地预存款制度全面实施,被征地农民利益得到保障。今年5月合肥市《关于印发合肥市征地预存(收)款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合政〔20xx〕39号)和《关于印发合肥市征地报批流程的通知》(合政秘〔20xx〕66号)两个规范性文件出台,从源头上防止征地拖欠农民征地款问题的发生,确保征地报批税费和补偿款能及时足额兑现。同时,建立了发改委、规划、国土、建设、环保、劳动保障、地方政府等部门并联审核制度,明确了征地报批过程中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办事时限,从源头上规范了征地报批程序,防止部门间的推诿扯皮,减轻了国土部门的压力。市级申报环节从37个减少至19个,时限已从129天压缩至44天。从而促进了项目快引进、快落地、快开工、快建设、快见效。1—10月份,合肥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236亿元,增加值624.8亿元,增速位居全国省会城市第一。

(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工作成效显现。以节约集约用地试点为抓手,完善土地利用新机制。上半年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国家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印发合肥市开展国家节约集约用地试点20xx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该《通知》的31条不但规范了在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各环节的规则和目标,其中17条体现了在国土管理中预防腐败产生的政策规章性措施。

以卫片执法检查为契机,建立土地违法查处责任追究机制,恢复了土地管理各级政府的职责。在第九次卫片检查顺利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及时督促各县、区党委、政府认真做好第十次自查自纠工作。会同包河区政府出台《关于开展联合土地执法动态巡查活动的通知》,在全市率先以区政府名义出台了土地联合动态巡查责任制文件,从建立责任承包制度、动态巡查网络制度、统计报告制度、联合执法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五个方面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村(居)、单位的土地管理责任。另外,《合肥市土地违法案件预防查处联动机制》也进入最后审查定稿阶段。一种变“一家管多家用为多家管多家用”的土地管理氛围正在形成。

20xx年8月,《合肥市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政府令发布并于10月1日实施;《合肥市开发(园)区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由市委政府两办下发并强力推进。截至12月20日,对全市6753亩闲置低效利用的土地处置率达93%。

一系列的制度创新,为新的项目建设提供了用地保障,坚决打击了倒卖炒卖土地、私自乱占滥用土地、乡镇村私自转让土地、领导干部利用土地平台敛财等现象,遏制了土地违法案件的发生,提高了全民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意识,很大程度上铲除了土地腐败案件产生的土壤,牢固构筑了防止土地腐败案件发生的堤坝。

五、做好日常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四是积极落实关于清理个人违规超标住房、清理个人违规投资入股办公司、清理单位“小金库”工作,协助开展厉行节约活动,杜绝铺张浪费专项治理活动等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

五是进一步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机关政风行风建设,做好护民利、畅民意、泄民怨各项工作。其中将市级政民直通车直达各单位部门分局,并对负责人和值守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使群众的咨询、提出的问题能在最短的时间得到答复和解决。

六、存在问题与下一步打算

虽然今年以来,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党风廉政教育的深度和经常性不够;二是基层廉洁自律的意识要进一步提高。基层和机关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三是“三化”建设进展速度不够理想,制度持续性落实工作有待于加强。

为此,我们要继续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围绕国土资源工作任务,以保证省厅各项指示的落实,保障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的贯彻落实为目标,以促进机关管理程序化、制度化、信息化为抓手,完善预防、监督体系,全面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创新建设,把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五是以创建国土文化为着力点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建设。建立系统的人才学习、培训、激励、责任追究、考核、典型宣传、选拔任用机制,把网上监督与考核、日常和重点工作考核、年终考核结合起来,把干部德能勤绩综合起来考查,真正把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任用相联系,使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人发挥更大的作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激厉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体系。

六是坚持创新。继续坚持在为中心工作保驾护航中争先创优。

总之,党风廉政和反对腐败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而道远,随着各项国土资源工作的不断深入,新现象、新情况会不断产生,我们将保持高度警觉,决不可大意,及时研究新问题、新情况,不断把改变机关作风、反腐倡廉工作推向新的高度,以适应时代赋于我们的重任。

监察法体会心得普通干部篇五

河北省政协原副主席艾文礼是监察体制改革之后,第一个主动投案的中管干部。艾文礼先后4次主动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交代有关问题。他当时主动投案的情形,工作人员记得十分清楚。据工作人员介绍,20__年7月10日,艾文礼专程从石家庄来到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投案自首。自首时,艾文礼带来了三个箱子,其中有行李箱也有纸箱,还有编织袋,这些物品都是他过去收受的一些涉案款物和其他的礼品、礼金。工作人员对涉案物品逐一清点、登记、拍照,足足用了一整天的时间,最后由艾文礼签字确认。“那是我拿的一生当中最沉重的一支笔,不知道有多重,签上我的名字。一个是羞,一个是悔。”在专题片中,艾文礼羞愧难当。

上交涉案款物的同时,艾文礼也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违法行为。艾文礼曾经暗示某老板出资两千多万,在北京一处小区为他购置了两套房产。后来,看到党中央的反腐败力度,艾文礼害怕被发现,把这两套房子又退给了该老板。

20__年下半年,中央巡视组对河北进行了巡视,艾文礼更加感到不安,有了自首的想法,但又心存侥幸:“觉得那时候我马上该到退休年龄了,中央对到退休的会不会网开一面。”艾文礼表示,十九大之后,落马的一个接一个,这也是一种震慑。当时就是吃不好、睡不好。我也把我自己的这些事儿也捋了捋,我觉得跑不了,不能再有侥幸心理了。

20__年10月,艾文礼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鉴于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建议对其减轻处罚,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

全国人大原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云南省委原书记秦光荣出身农家,一步步成长为正省部级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后,秦光荣从未停止收受红包礼金,过年过节收拜年拜节的钱,庆贺生日收祝寿的钱,出国访问收“补贴钱”,搬家添丁收庆贺的钱,用红包礼金当遮羞布,甘于被围猎,毫无顾忌聚敛钱财。不仅在北京拥有面积约1200平方米的别墅,还在老家永州修建了主体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飞檐翘角、奢华气派的“秦家大院”。

20__年11月,秦光荣的儿子秦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这让秦光荣感到痛苦和紧张。“痛苦是儿子他要接受调查,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紧张的也是怕自己一些问题要暴露出来。”秦光荣在专题片中表示,当时说这个问题的时候很纠结的,最后还是作出了一个重大的选择,主动找组织说清问题。秦光荣也成为了监察体制改革后第一个投案的原省部级一把手。

20__年11月,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秦光荣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此前,其儿子秦岭因涉嫌受贿、贪污已被提起公诉。本是党的高级干部,如今却落得父子齐立案、全家被调查的惨痛结局。

据专题片介绍,党的十九大以来,截至20__年6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53.1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80.6万件,谈话函询58.7万件次,对86.3万名党员作出党纪处分,对22.5万名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共有8700余名各级党员干部主动投案。

腐败问题不是朝夕形成,激浊扬清也绝非一日之功。《国家监察》第一集展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谋划、领导、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实现自我净化的制度保障,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将公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保障公权力真正服务于十四亿人民,是中国共产党不变的决心。

监察法体会心得普通干部篇六

第一段:介绍监察法的出台和意义(200字)

近年来,我国政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也进入了关键阶段。2018年3月20日,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监察法,这是我国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监察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从行政监察体制进入了国家监察体制时代,其意义深远而重要。监察法的制定和实施,将为全面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支持,铸牢党和人民的坚强后盾。

第二段:我对监察法的认识和重要性(250字)

监察法的颁布和实行,对于加强党和国家的纪律监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它明确规定了监察的范围、权力和程序,强化了对公职人员的监察力度,增加了监察机关的调查手段和措施,确保了监察工作的科学有效进行。此外,监察法还明确了监察机关的权威性和独立性,真正实现了监察权的合理运作和监察人员的权力合法化。通过监察法的制订和实施,既保证了国家行政机关的廉洁从政,又保护了人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第三段:监察法的创新之处和改革成果(300字)

监察法的制定突破了原行政监察的范围和体制,创新性地将国家监察机关和纪检委员会合二为一,构建了具有独立法律地位和执行权力的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的设立,突破了纪检委员会只能监督党员干部的局限,扩大了监察的范围,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具有监察权限。同时,监察委员会的权力运行更加规范、科学,既兼顾了稳定和效率,又保证了公正和权威。这些创新之处和改革成果,为我国监察体制的完善和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四段:我对监察法落实的期待和建议(250字)

监察法的颁布和实行只是一个开始,实际的推动和落实才是最关键的。作为公民和学生,我们应该密切关注监察法的实施情况,积极参与监察工作,做到勇于揭露腐败、勇于维护正义。同时,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监察法的宣传和解释,使公众更好地理解和支持监察工作。此外,监察法的实施还需要在制度上予以完善,加强对监察机关的组织和运作的监督,确保监察工作的公正性和效能性,更好地保护人民权益。

第五段:总结(200字)

监察法的出台和实施是我国政法体制改革的里程碑,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它的颁布和实行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反腐败、保障人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加强对监察法的学习和理解,积极参与到监察工作中去,共同推动我国监察体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为实现我们伟大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力量。

监察法体会心得普通干部篇七

在这诸多深刻的感受中,最让我感觉到有压力、责任艰巨的仍然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半年前,面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还有太多的不会和不熟练,经过这段时间的主动学习和上级领导和同事们的指导和帮助,我实现了自身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从无到有的思想观念的转变,食品安全知识由少到多的累积,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由浅入深的的推进,如今,我可以熟练地总结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些身体力行的操作方法。

一、做好悬照亮照工作。1、依法实事求是地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工作;2、以经营户的实际经营为基准、以前置审批相关许可证为依据发放营业执照;3、留意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的有效期限,防止许可证、营业执照过期;4、要求并落实经营户在醒目位置悬照经营。

二、引导经营户建立健全索证索票。1、要求并示范经营者按“一品一档”归档生产厂家的“三证一报告”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及检验报告;尤其是收集全乳制品(含液态奶)的“三证一报告”。2、要求经营者收集“票证通”系统出具的凭证,并且“票证通”凭证必须逐项规范填写、“票证通”凭证的最后一栏“检验”要为“有”。3、示范并要求经营者使用分局统一印制的《流通领域食品进销货台账》封面按月份对食品进货凭证进行装订。

三、要求并督促经营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四、规范食品标签。对散装销售的食品要求经营者使用《散装食品标签》;拆包装销售的食品要求经营者及时并对应地粘贴食品合格证。

五、向经营者宣传辨假识伪知识,提高食品的品质。以防止经营者经销食品出现“傍名牌”的侵权行为、“忽悠消费者”虚假宣传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如:食品无qs标志。

六、及时有效地向经营者和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不失时机地引用法律条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经营者引导和答疑,在向经营户宣传的同时要向群众宣传,树立工商形象、取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七、以精细化展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网格责任人在充分宣传的基础上,下发《违法违章提示通知书》、《当场处罚决定书》等书面通知警示经营者。对多次书面警示仍然收效甚微的经营者可以依法进行处罚。

总之,网格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规范证、照的基础上,对片区的食品经营户,要做到“三勤”,嘴勤多向经营者及群众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相关政策法规;腿勤多进行市场巡查,把食品安全监管巡查融入日常监管当中,全面覆盖不留死角;手勤多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情况,发现过期、变质食品督促经营者及时下架,手把手帮教经营者做好索证索票及装订,做到有据可查。必要时以执法办案为抓手,将监管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常态化,从而扎实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监察法体会心得普通干部篇八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2018年3月20日,中国人大通过了监察法,标志着我国反腐败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对监察法有了进一步认识和了解。在这里,我想分享一下我对监察法的心得体会。

首先,监察法是时代的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腐败现象在我们国家长期存在,严重侵蚀了人民的利益,损害了社会的公信力。监察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决心,也是顺应时代潮流的必然选择。监察法的出台不仅是我国反腐败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

其次,监察法是权力的制约。监察法对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行使、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从根本上保证了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与此同时,监察法还规定了监察机关的监督和制约机制,确保监察机关能够依法履行职责,不滥用职权,不侵犯公民的权益。通过监察法对权力的制约,不仅能够有效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也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再次,监察法是司法公正的体现。监察委员会的设立,使得反腐败工作不再仅仅停留在行政层面,监察委员会与纪律检查机关的合署办公,实现了权力的统一和权责的整合,有效整合了反腐败工作的资源,提升了反腐败工作的力度和效果。同时,监察法还明确规定了取证、审查、处置等程序和权益保障措施,保证了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实现了反腐败工作的公正性。

此外,监察法还提供了多元化的反腐败手段和路径。监察法扩大了监察委员会的行使职权范围,不仅监察公职人员,还包括监察国家工作人员、公务员等。监察委员会在履行职责时,不仅可以采取询问、约谈、传唤、搜查等手段,还可以采取行政处罚、纪律审查等手段,实现了对腐败现象的全方位覆盖和全过程监督。监察法的出台,为打击腐败提供了更加多元化的手段和路径,进一步提升了反腐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最后,监察法还是法治意识的培育。监察法的出台,不仅使公职人员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自觉接受监督制约,更让公民深刻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监察法的推行与实施,加强了法治教育和宣传,提高了公民的法治意识,促进了全社会的法治建设。监察法的实施,对于法治社会的推进具有深远的意义。

总而言之,监察法的出台是我国法治建设进程中的一次重要突破。它有力地推动了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监察法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每个公民都应当从身边做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提高法律素养,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相信随着监察法的不断完善和实施,我国反腐败工作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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