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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野生动物总结(通用10篇)

小编:紫衣梦

总结的内容必须要完全忠于自身的客观实践,其材料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不允许东拼西凑,要真实、客观地分析情况、总结经验。那么,我们该怎么写总结呢?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最新的总结书范文,方便大家学习。

保护野生动物总结篇一

为提升全镇人民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近期,xxx镇组织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

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及现场咨询讲解问答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活动中向群众倡议保护野生动植物从我做起,摒弃“野味滋补”的错误观念,不滥食野生动植物,树立饮食文明新风尚;不滥捕、不猎杀野生动物,不乱采挖、采摘野生植物,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好公民;人人行动起来,积极劝说阻止、举报各类破坏、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做保护野生动植物的模范。

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及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00余人次。本次活动的开展,提高了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增强了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全镇营造了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浓厚氛围。

保护野生动物总结篇二

监督检查全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单位和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经营单位;保护巡查全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884.65公顷)不受破坏;办理全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申报发证和转报工作;野生动物或其制品经营许可的申报发证;开展野生动物救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经营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监督管理执法;宣传野生动物和湿地保护相关知识和法律法规;及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任务;加强野保业务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二、开展的工作。

保护野生动物总结篇三

野生动植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是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重要举措。5月30日,理学街社区围绕“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活动主题,组织志愿者在辖区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

社区志愿者深入居民区、广场、农贸市场等区域进行宣传。重点对辖区农贸市场商户进行讲解宣传,挨个商户强调不捕杀、不经营、不销售、不购买野生动物,不乱采乱挖野生植物,积极举报阻止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

保护野生动物,不是一句空话,须落实到行动上。此次活动的开展,有效提升了社区居民群众对野生动植物的保护意识,居民们纷纷表示,坚决不捕杀、不贩卖、不食用野生动植物。

保护野生动物总结篇四

3月28日,湖北体彩20xx年高校志愿者举行首次公益活动,来自江汉大学的大学生们前往武汉市小动物保护协会,为流浪小动物们剪毛洗澡奉献爱心。湖北体彩公益形象大使、全国十佳“金牌主播”、湖北经视电视节目主持人江霞,与大学生志愿者们一起参加活动。

此次活动的主题是“关爱流浪动物,体彩在行动”,旨在通过志愿行动,号召社会大众善待流浪动物、传播生命平等观念。

当天,大学生志愿者们乘坐一个多小时的大巴车,下车后穿过崎岖的小路,来到位于青山区胜强村的武汉市小动物保护协会关爱动物科普教育基地。志愿者们进入基地时,里面的狗狗们仿佛很通人性,开心得蜂拥而至表示欢迎。

此次志愿者活动较好地充实了大学生们的社会实践生活,增强了大学生们的公益爱心和社会责任意识。一位志愿者感叹:“非常感谢湖北体彩给大家提供这样一个公益平台,让我们能够用实际行动去关爱动物、传递温暖。”大家纷纷表示,希望以后还可以参与到体彩的各项公益活动中,将爱心和温暖继续传递下去。目前,湖北体彩2021年高校志愿者仍在招募中,各类微公益活动也将陆续组织开展。

保护野生动物总结篇五

野⽣动物是⼈类的宝贵资源,是⾃然⽣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类的⽣存、⽣产、⽣活都具⽆可替代的作⽤。由于种种原因,野⽣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所以,我们作为野⽣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动物保护管理⼯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今年4⽉,在全省的“陆⽣野⽣动物宣传⽉(4⽉)”和“爱鸟周(4⽉10-16⽇)”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在县电视台和调频⼴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提倡不⾷野⽣动物,树⽴饮⾷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动物的案件进⾏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群众保护野⽣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都已认识到野⽣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野⽣⽆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种⼈⼈保护野⽣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全⼒拯救病危受伤的野⽣动物。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动物的野⽣动物,我局都全⼒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境进⾏放⽣,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xx市野⽣动物救护中⼼,进⾏救护。2008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级重点保护野⽣动物猫头鹰、⽩鹇等4只,夜鹭等省⼀般保护野⽣动物5只。

(⼀)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管理,并按期进⾏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开展了赛加羚⽺⾓、川⼭甲⽚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计划申报⼯作。

7⽉,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甲⽚、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了调查,全县川⼭甲⽚、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同时,对2008-2009年度消耗计划进⾏了申报,全县2008-2009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

(三)⿎励发展野⽣动物驯养繁殖业。

殖业。20xx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蛙等养殖场6家。

四、坚决打击破坏野⽣动物资源活动。

(⼀)组织开展了“飞鹰⾏动”。

4⽉-5⽉,根据省林业厅的统⼀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飞鹰⾏动”,集中打击破坏野⽣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动物⾏为进⾏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动物的现象,本次⾏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等野⽣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作。

为了深⼊贯彻党的⼗x⼤精神,全⾯加强⽣态⽂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xx北京“xxxx”,根据省、市的统⼀部署,于7-8⽉,我局组织执法⼈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动物规范管理整顿⼯作专项⾏动。

⾏动期间,执法⼈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了⼀次⼤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些“野味”馆,进⾏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动物表演、展⽰;暂停野⽣动物⼴告等等,净化了野⽣动物保护管理环境。⽬前,由于各种⼈为的原因,许多野⽣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年,滥⾷野⽣动物的现象屡禁不⽌,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明的⾏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

野⽣动物是我们⼈类⽣存环境中⽆可替代的⼀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类,野⽣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类今天的认识和⾏动。我们作为野⽣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如既往地开展野⽣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动物的现象,全⼒保护野⽣动物资源,让野⽣动物永远为⼈类的⽣存环境增姿添彩。

保护野生动物总结篇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州有关决策部署,3月2日上午,湘西州林业局牵头,联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吉首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由州林业局总工程师彭险峰带队,在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八月楼农贸市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此次“清风行动“自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其中,集中打击阶段,湘西州林业局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坚决清除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和长江“十年禁渔”等成果,提高全州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此次行动,联合行动组共发放宣传单150多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行动得到了经营户及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赢得了一致好评,社会反响良好。

保护野生动物总结篇七

根据上级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相关工作,并如期圆满完成相关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八月底,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的野生动物均已处置完成,主要养殖类型包括眼镜蛇、滑鼠蛇共计31370条,竹鼠共计6490只,豪猪115头,补偿资金均已发放到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42户167人(其中曹氏种养合作社、扬鸿养蛇场所带动的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养殖的蛇类已转型药用;开明合作社中的廖宗斌户所养殖的蛇由于发生火灾被烧毁,故不涉及补偿;故实际补偿为31户,金额约为176.7万元)。

(二)野生动物处置方式。眼镜蛇、滑鼠蛇、豪猪依照文件的相关要求移交至自治区定点企业综合处理;竹鼠则全部集中作无害化处理。

(三)帮扶补偿措施。一是对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公益性岗位的安排;二是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毛木耳等扶贫产业项目;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的特色产业发放产业奖补资金。

(四)转型转产情况。通过征求群众意见,目前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转型养蛇药用,3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制定一户一案并全部转型转产。转型转产的具体情况为:14户转向村集体公益性岗位及我县主推产业;18户自行转型转产(3户转养家畜家禽、3户转发展种植业、10户转养家畜家禽及发展种植业、2户已外出务工)。

二、存在的问题。

(一)群众抱怨蛇类的补偿价格低,亏损严重。

(二)由于部分养殖户因前期场地、技术、种苗引进等方面的借款投资,导致负债较高。

(三)涉及的养殖户虽已全部转型转产,但部分养殖户缺乏转产所需资金。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我县将尽快落实完善相关机制,对建档立卡禁养殖户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如放宽扶贫小额信贷条件,解决转产所需资金难题;二是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增加家庭经济收入,降低返贫风险;三是做好思想疏导和社会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保护野生动物总结篇八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州有关决策部署,3月2日上午,湘西州林业局牵头,联合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公安局、州农业农村局、吉首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由州林业局总工程师彭险峰带队,在吉首市乾州农贸市场、八月楼农贸市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此次“清风行动“自2021年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其中,集中打击阶段,湘西州林业局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行为,坚决清除野生动物非法贸易,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和长江“十年禁渔”等成果,提高全州野生动物保护意识。

此次行动,联合行动组共发放宣传单150多份,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行为。行动得到了经营户及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赢得了一致好评,社会反响良好。

根据上级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相关工作,并如期圆满完成相关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截至八月底,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的野生动物均已处置完成,主要养殖类型包括眼镜蛇、滑鼠蛇共计31370条,竹鼠共计6490只,豪猪115头,补偿资金均已发放到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42户167人(其中曹氏种养合作社、扬鸿养蛇场所带动的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养殖的蛇类已转型药用;开明合作社中的廖宗斌户所养殖的蛇由于发生火灾被烧毁,故不涉及补偿;故实际补偿为31户,金额约为176.7万元)。

(二)野生动物处置方式。眼镜蛇、滑鼠蛇、豪猪依照文件的相关要求移交至自治区定点企业综合处理;竹鼠则全部集中作无害化处理。

(三)帮扶补偿措施。一是对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公益性岗位的安排;二是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毛木耳等扶贫产业项目;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的特色产业发放产业奖补资金。

(四)转型转产情况。通过征求群众意见,目前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转型养蛇药用,3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制定“一户一案”并全部转型转产。转型转产的具体情况为:14户转向村集体公益性岗位及我县主推产业;18户自行转型转产(3户转养家畜家禽、3户转发展种植业、10户转养家畜家禽及发展种植业、2户已外出务工)。

(一)群众抱怨蛇类的补偿价格低,亏损严重。

(二)由于部分养殖户因前期场地、技术、种苗引进等方面的借款投资,导致负债较高。

(三)涉及的养殖户虽已全部转型转产,但部分养殖户缺乏转产所需资金。

一是我县将尽快落实完善相关机制,对建档立卡禁养殖户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如放宽扶贫小额信贷条件,解决转产所需资金难题;二是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增加家庭经济收入,降低返贫风险;三是做好思想疏导和社会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根据上级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相关工作,并如期圆满完成相关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截至八月底,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的野生动物均已处置完成,主要养殖类型包括眼镜蛇、滑鼠蛇共计31370条,竹鼠共计6490只,豪猪115头,补偿资金均已发放到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42户167人(其中曹氏种养合作社、扬鸿养蛇场所带动的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养殖的蛇类已转型药用;开明合作社中的廖宗斌户所养殖的蛇由于发生火灾被烧毁,故不涉及补偿;故实际补偿为31户,金额约为176.7万元)。

(二)野生动物处置方式。眼镜蛇、滑鼠蛇、豪猪依照文件的相关要求移交至自治区定点企业综合处理;竹鼠则全部集中作无害化处理。

(三)帮扶补偿措施。一是对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公益性岗位的安排;二是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毛木耳等扶贫产业项目;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的特色产业发放产业奖补资金。

(四)转型转产情况。通过征求群众意见,目前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转型养蛇药用,3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制定“一户一案”并全部转型转产。转型转产的具体情况为:14户转向村集体公益性岗位及我县主推产业;18户自行转型转产(3户转养家畜家禽、3户转发展种植业、10户转养家畜家禽及发展种植业、2户已外出务工)。

(一)群众抱怨蛇类的补偿价格低,亏损严重。

(二)由于部分养殖户因前期场地、技术、种苗引进等方面的借款投资,导致负债较高。

(三)涉及的养殖户虽已全部转型转产,但部分养殖户缺乏转产所需资金。

一是我县将尽快落实完善相关机制,对建档立卡禁养殖户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如放宽扶贫小额信贷条件,解决转产所需资金难题;二是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增加家庭经济收入,降低返贫风险;三是做好思想疏导和社会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都具无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野生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而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生,所以,我们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生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今年4月,在全省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和“爱鸟周(4月10-16日)”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生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都已认识到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非野生无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非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我局都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至xx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2008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鹇等4只,夜鹭等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只。

(一)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按期进行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了赛加羚羊角、川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用计划申报工作。

7月,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斤,同时,对2008-2009年度消耗计划进行了申报,全县2008-2009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斤。

(三)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

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养殖技术成熟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类,鼓励发展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养殖业。2008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石蛙等养殖场6家。

(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08北京“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

寿光是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时有发生,尽管我们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在执法工作中仍存在难点问题,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难以杜绝,主要存在着以个几个难点问题:

一是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量薄弱。寿光行政面积2072平方公里,辖975个行政村,辖区面积大,地域广阔,单凭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八名执法人员保护全市的野生动物资源,执法力量明显单薄,无法应对当前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

二是生产、销售猎捕网具法律规定欠缺,难以监管。在执法工作中,张网捕鸟的现象比较普遍,十起案件中有九起属用网具捕鸟。捕鸟用的粘网成本非常低,在集贸市场大约几元钱一张,通常是执法人员前脚拆,违法人员后脚又架上,而猎捕野生动物网具的生产、销售问题又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导致用网具捕鸟的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三是果农架设网具防止鸟类啄食问题尤为突出。寿光种植果品的农户较多,果农为保护果品,提供经济效益,架设网具防鸟啄食现象尤为突出,该类情况架设网具的目的不是捕鸟,而是保护果品,但设置网具的行为却同时捕杀了野生鸟类,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

四是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短期内难以根除。多年来,寿光北部地区群众就有捕鸟吃鸟的陋习。通过清查发现,张网捕鸟的地点多地处偏僻、人迹罕至、位置隐蔽,在实际的执法清查工作中很难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在查处的野生动物案件中,90%的违法嫌疑人为年老体弱的闲散人员,无劳动能力,经济困难,查处后处罚难以执行。今秋以来,市林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野生鸟类保护“清网行动”,出动警力300余人次,警车100余台次,印发《关于禁止猎捕经营野生鸟类的通告》2万余份,但仍然无法杜绝乱捕滥猎滥食和非法经营候鸟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五是野生动物救助场所稀少。随着寿光大面积造林和人工湿地建设及恢复保护,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明显增多,市民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也逐渐增强。2016年以来,共接到受伤、无法正常活动和执法罚没的野生动物162只。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15只,山东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42只,其它105只。由于寿光现在没有专业的救助站,很多受伤及感病无法正常活动的野生动物得不到及时的救助。2017年1月1日即将实施的新版《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所以,部分需要饲养恢复健康和不能放生的外来野生动物无法得到饲养。

针对以上五个难点问题,提出的如下建议:

一、增加野生动物保护执法力量。当前的野生动物保护形势严峻,单凭林业主管部门这几个执法人员根本无法胜任当前的保护工作。为此,一是建议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赋予各镇(街、区)相应的保护工作职责,广泛发动镇(街、区)、行政村的干部群众拆除、销毁网具,配合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二是建议加强公安、市场监督、交通等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保护工作职责,适时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多部门齐抓共管,共同保护好全市的野生动物资源。

二、禁止生产、销售猎捕网具。建议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猎捕网具,对于非法生产且流入市场内非法销售的猎捕网具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纳入监管范围内,及时进行查处。

三、针对果农架设网具防止鸟类啄食问题,鼓励果农不架设捕鸟网具,采用其他方式保护果品,并按照法律规定由政府财政给予相应的生态补偿。

四、加强普法宣传,引领正确的舆情导向。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切实让公众从思想上树立起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同时,要引导新闻媒体及时、正面报道相关部门在野生动物保护方面做的大量工作与付出的努力,对于个别地区发生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件和个别人的乱捕滥猎行为,要有正确的认识,争取广大群众对保护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为了使野生动物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急需在寿光设立野生动物救助站。在节约资金的基础上,建议依托具有饲养和医疗救助条件的洰淀湖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有限公司(寿光市动物园),设立“寿光市野生动物救助站”,市财政提供运转资金及救助设备,无偿使用其办公设施及人工。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宝贵资源,是自然生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都具无可替代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野生动物资源急剧下降,很多种类已经灭绝或者处于濒危状态,而且还在继续。物种灭绝后不能复生,所以,我们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已充分认识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性,严格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野生动物的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坚决打击各种违法销售野生动物现象,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总结如下:

今年4月,在全省的“陆生野生动物宣传月(4月)”和“爱鸟周(4月10-16日)”期间,我局专门制作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电视专题片,在县电视台和调频广播播放15天;在县城主街道悬挂保护野生动物的横幅标语,2幅;张贴分发“提倡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倡议书》200份;对有关野生动物救护事件以及打击破坏野生动物的案件进行电视和报纸报道。

通过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普遍提高,都已认识到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并非野生无主,所以,群众凡发现国家保护的或不认识的动物,都能立即报告或救送到林业主管部门,发现非法狩猎或违法经营的,也能主动举报,一种人人保护野生动物的氛围已开始形成。

凡发现病危、受伤、迷途或群众救送野生动物的野生动物,我局都全力救护,对正常的动物,选择合适的生境进行放生,对受伤的或病弱的救送至xx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护。2008年,我局共拯救受伤或病危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白鹇等4只,夜鹭等省一般保护野生动物5只。

(一)依法加强狩猎、养殖、经营审批管理。

我局按照国家、省有关野生动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严格野生动物的狩猎、驯养繁殖、经营利用的审批发证制度,严把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驯养繁殖技术没有成熟的,坚决不予审批;对已审批发放证件的单位进行管理,并按期进行年审,有效地规范我县野生动物养殖经营的合法化环境,促进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事业的发展。

(二)开展了赛加羚羊角、川山甲片和稀有蛇类原材料库存情况调查及使用计划申报工作。

7月,我局对全县主要医院和医药单位的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情况进行了调查,全县川山甲片、稀有蛇类原材料的库存量仅29公斤,同时,对2008-2009年度消耗计划进行了申报,全县2008-2009年的消耗计划共170公斤。

(三)鼓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业。

根据国家林业局规定养殖技术成熟可以养殖的野生动物种类,鼓励发展养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养殖业。2008年,新发展杂交野猪、环颈雉、绿头鸭、野兔、石蛙等养殖场6家。

(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

4月-5月,根据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飞鹰行动”,集中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场所、狩猎人员、主要宾馆饭店、交通运输等进行了检查,对违法运输、经营野生动物行为进行查处、对违法狩猎(放电猫、铁夹、吊等)进行了多次检查和处理。检查中发现:部分饭店及菜市场仍有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现象,本次行动查获没收少量的蛇类、黄麂、蛙肉等野生动物及铁夹等禁猎工具,对违法养殖经营的予以打击和取缔。

(二)开展了奥运期间专项整治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迎接2008北京“绿色奥运”,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于7-8月,我局组织执法人员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奥运期间xx县野生动物规范管理整顿工作专项行动。

行动期间,执法人员对全县的养殖、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大检查,确保宾馆饭店的点菜柜、商店、药店等不出现销售敏感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现象;对一些“野味”馆,进行了清理、摘牌;全县猎民停止一切狩猎活动;不开展野生动物表演、展示;暂停野生动物广告等等,净化了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环境。

目前,由于各种人为的原因,许多野生动物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要彻底改变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生存环境中无可替代的一员,地球上不能只剩下人类,野生动物的命运取决于我们人类今天的认识和行动。我们作为野生动物的主管部门,将不遗余力,一如既往地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工作,坚决打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的现象,全力保护野生动物资源,让野生动物永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增姿添彩。

按照上级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市森林公安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职能,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昆仑2020”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共办理各类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4起,查获野生动物39只,救治野生动物15只。

(二)多方沟通联系,加强协作。一是充分发挥与林政、野保、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作战能力,认真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省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与市场监管、农业、海关、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强化执法联动,突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湿地管理、野生动物救助、动物园等单位沟通联系,进一步理顺野生动物救助渠道,共同做好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三是不断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高速交警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探索建立了周边省、市、县森林公安机关联动合作机制,积极拓宽警务合作机制,利用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三省五市警务合作体、黄河滩区生态涵养带、伏牛山地生态区警务合作体开展警务合作,灵通情报信息,进一步加大跨区域运输贩卖野生动物案件查处力度。

(三)多点布控,严防犯罪。采取加强巡护、设卡检查等措施,预防和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在野生动物重点栖息地加强重点巡护,特别是白天鹅重点栖息地沿黄河湿地和红腹锦鸡重点栖息地甘山林区,结合森林防火、护林检查等工作设置卡点,强化森林公安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

(四)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宣传力度。在黄河湿地沿岸、甘山林区张贴保护白天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公告,悬挂横幅,设置宣传牌,发布有奖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同时组织民警深入林区,向群众和游客发放《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利用“爱鸟周”、“黄河旅游节”、“牡丹节”等活动,特别是宣传红腹锦鸡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等级、外观、习性,改变群众原有模糊认识,树立公众保护意识。

森林公安机关不断加强与户外活动、摄影协会等团体的沟通交流,及时收集群众反映各类情况,迅速研判。利用宣传禁猎区、鸟类禁猎期等通告和办理的典型案例,用正反两面教材,加强白天鹅、红腹锦鸡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宣传,增强群众守法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执勤巡逻力度,对辖区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的山林、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增加巡逻密度,及时查处盗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力量,同时对辖区内曾因非法狩猎等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被打击处理人员进行梳理,一旦发现有违法狩猎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大严打力度。重点时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湿地、林区的天网、毒饵等危害野生动物安全的隐患,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非法猎杀、收购、运输、藏匿、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破坏鸟类栖息地和湿地环境的行为,集中办理一批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为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加强野生动物资源及其栖息地保护,提高全社会野生动物保护意识,3月4日,市林业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森林公安局等部门,在中心市场、太平桥市场、迎丰市场等集中贸易市场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

据悉,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8部委办于1月31日至3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清风行动”的严厉打击违规交易野生动物联合行动。按照统一要求,此次“清风行动“分安排部署、集中打击、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将重点查处猎捕、杀害、人工繁育、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进出口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清理网上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网上销售猎套、猎夹、地枪、排铳、电子诱捕装置、“电毒炸”工具、“绝户网”、可视瞄鱼器等禁用猎捕工具和渔具。

通过前期的安排部署,市林业局牵头县(市、区)相关部门出动值班执法人员1089人次,执法宣传车辆302台次,采取重点布控、斩断交易链条等措施,对辖区内集贸市场、水产市场、土特产经营店、餐饮酒店等924家经营场所开展了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集中清查,有力遏制了非法交易野生动物违法行为。下一阶段,林业部门还将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宣传活动,发挥联合作战的优势,灵活采取集中打击和分散打击、重点打击和综合整治的方式,依法查处非法出售、收购、运输、食用、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出售、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发布广告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巩固禁食野生动物工作成果,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按照上级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市森林公安局高度重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市森林公安局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充分发挥职能,开展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春季行动”“昆仑2020”等打击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今年共办理各类野生动物刑事案件14起,查获野生动物39只,救治野生动物15只。

(二)多方沟通联系,加强协作。一是充分发挥与林政、野保、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作战能力,认真开展联合专项执法行动。今年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在省森林公安局、市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下,与市场监管、农业、海关、林业、公安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通过强化执法联动,突出案件查办,严厉打击涉及野生动物违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与湿地管理、野生动物救助、动物园等单位沟通联系,进一步理顺野生动物救助渠道,共同做好野生动物救助工作。三是不断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高速交警等部门的联动协作,探索建立了周边省、市、县森林公安机关联动合作机制,积极拓宽警务合作机制,利用豫晋陕黄河金三角地区三省五市警务合作体、黄河滩区生态涵养带、伏牛山地生态区警务合作体开展警务合作,灵通情报信息,进一步加大跨区域运输贩卖野生动物案件查处力度。

(三)多点布控,严防犯罪。采取加强巡护、设卡检查等措施,预防和发现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在野生动物重点栖息地加强重点巡护,特别是白天鹅重点栖息地沿黄河湿地和红腹锦鸡重点栖息地甘山林区,结合森林防火、护林检查等工作设置卡点,强化森林公安派出所值班备勤工作。

(四)加大宣传,提高认识。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宣传力度。在黄河湿地沿岸、甘山林区张贴保护白天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公告,悬挂横幅,设置宣传牌,发布有奖举报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同时组织民警深入林区,向群众和游客发放《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利用“爱鸟周”、“黄河旅游节”、“牡丹节”等活动,特别是宣传红腹锦鸡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等级、外观、习性,改变群众原有模糊认识,树立公众保护意识。

森林公安机关不断加强与户外活动、摄影协会等团体的沟通交流,及时收集群众反映各类情况,迅速研判。利用宣传禁猎区、鸟类禁猎期等通告和办理的典型案例,用正反两面教材,加强白天鹅、红腹锦鸡等野生动物保护法制宣传,增强群众守法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执勤巡逻力度,对辖区内红腹锦鸡等珍稀野生动物栖息的山林、交通要道等重点区域,增加巡逻密度,及时查处盗猎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力量,同时对辖区内曾因非法狩猎等涉及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被打击处理人员进行梳理,一旦发现有违法狩猎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加大严打力度。重点时段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湿地、林区的天网、毒饵等危害野生动物安全的隐患,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打击非法猎杀、收购、运输、藏匿、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打击破坏鸟类栖息地和湿地环境的行为,集中办理一批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连日来,县林业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开展了保护野生动物“清风行动”,深入各宾馆饭店及大型农贸市场进行联合巡查。

据了解,联合巡查组共出动执法人员195人次,检查宾馆饭店和农贸市场等经营场所525处,向经营主体和周边群众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张贴悬挂各类宣传标语横幅25条,接受群众咨询350余人次,并安排专车开展巡回宣讲相关政策法规。

“通过这次‘清风行动’,禁食野生动物的成果得到了进一步巩固,群众自觉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也显著提高了,全社会共同防范和打击非法贸易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正在逐步形成。”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保护野生动物总结篇九

为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全面提高社会各界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在全区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以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为重点,按照“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讲求实效”的要求,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面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弘扬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野生动物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保护野生动物应从身边做起的意识,倡议广大群众关爱野生动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倡导健康文明、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良好的氛围。

宣传小组全面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工作,通过“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公园”活动集中宣传。在各镇(街道)及涉林村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播放电子宣传资料、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手册等,让群众知晓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和重要性,自觉抵制食用野味。

当日,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小组在全区共发放500余份宣传资料,电子屏轮播宣传覆盖20余个村(社区)。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正处于候鸟迁移季节,我区的湿地、滩涂是候鸟迁徙大通道的重要停栖地,该局将安排执法人员巡查候鸟迁徙线路,全面清理、收缴各类捕鸟网具,及时解救、放生被困的候鸟,为候鸟创造安全的迁徙环境,切实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接下来该局还将联合农业、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活动,形成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共同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的新局面。

保护野生动物总结篇十

根据上级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开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和补偿相关工作,并如期圆满完成相关工作。

(一)基本情况。

截至八月底,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的野生动物均已处置完成,主要养殖类型包括眼镜蛇、滑鼠蛇共计31370条,竹鼠共计6490只,豪猪115头,补偿资金均已发放到户。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共计42户167人(其中曹氏种养合作社、扬鸿养蛇场所带动的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所养殖的蛇类已转型药用;开明合作社中的廖宗斌户所养殖的蛇由于发生火灾被烧毁,故不涉及补偿;故实际补偿为31户,金额约为176.7万元)。

(二)野生动物处置方式。眼镜蛇、滑鼠蛇、豪猪依照文件的相关要求移交至自治区定点企业综合处理;竹鼠则全部集中作无害化处理。

(三)帮扶补偿措施。一是对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公益性岗位的安排;二是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种植毛木耳等扶贫产业项目;三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的特色产业发放产业奖补资金。

(四)转型转产情况。通过征求群众意见,目前1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转型养蛇药用,3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已制定“一户一案”并全部转型转产。转型转产的具体情况为:14户转向村集体公益性岗位及我县主推产业;18户自行转型转产(3户转养家畜家禽、3户转发展种植业、10户转养家畜家禽及发展种植业、2户已外出务工)。

(一)群众抱怨蛇类的补偿价格低,亏损严重。

(二)由于部分养殖户因前期场地、技术、种苗引进等方面的借款投资,导致负债较高。

(三)涉及的养殖户虽已全部转型转产,但部分养殖户缺乏转产所需资金。

一是我县将尽快落实完善相关机制,对建档立卡禁养殖户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如放宽扶贫小额信贷条件,解决转产所需资金难题;二是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持,增加家庭经济收入,降低返贫风险;三是做好思想疏导和社会维稳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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