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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汇总8篇)

小编:琴心月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在案前得出的方法计划。方案能够帮助到我们很多,所以方案到底该怎么写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方案策划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篇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xx〕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xx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篇二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法规,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认同和新疆三历史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城市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结合实际学校工作,现制定以下实施计划: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性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维护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的责任感与使命感。

通过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教育政策,有效保护少数民族学生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使民族团结教育深入师生心中,使师生牢固树立少数民族、少数民族、思想理念,进一步提高民族团结教育的意义,促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的蓬勃发展。

通过教育教学,促进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发展,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提高师生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主题实践活动结合促进教育科学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民族团结,结合繁荣民族文化,实现共同进步,结合人民最关心的教育教学热点、难点,使创造活动更具民族特色和学校特色。

学校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和班级文化相结合,与民族重大节日相结合,以开展的各项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使创建活动辐射到课内外、校内外,通过“小手拉大手”的活动形式,促进、家庭、社会和谐稳定,使活动取得实效,学校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创建活动:

1、利用全体教职工大会集体学习时间,组织教师学习《学校民族团结教育实施方案》、明确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创建活动的目标和任务。组织老师通过看视频、邀请民族专家讲座等形式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宗教事务条例》、《清真食品条例》等知识,使教师具备民族知识进教室进课堂的能力,并能够在课堂教学中做到有机渗透。认真学习文件,领会活动精神,在学习的基础上,指导教师开展丰富多彩的民族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2、利用“民族团结教育月”、开斋节、古尔邦节等民族重大节日,开展民族教育主题实践活动。让教职工进一步了解民族风俗、风情和相关民族知识。

3、在教师中开展民族宗教知识竞赛活动。通过多种形式使教师,特别是汉族教师了解民族宗教知识,了解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为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打下基础。

1、在学生中开展国情教育:让学生了解祖国的传统文化,增进对中华民族的认同以及增强对中国历史、文化的了解,开展国情讲座。

2、拓宽课堂教育渠道:结合思品、科学、语文、艺术等学科课程,强化民族常识教育。了解我国的民族构成;地域分布特点;各民族在文化艺术、发展等方面的特色和成就;各民族对祖国大家庭的发展所作的贡献,增进各族学生对我国各民族共同缔造伟大祖国历史的认识,让民族教育走进课堂。

(1)民族教育主题的国旗下讲话。

(2)开展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

(3)结合六·一庆祝活动以及建党95周年“红歌大合唱”等活动,歌唱民族团结与进步歌曲。

(4)在学生中开展诵读中华古诗词活动,开展“国学经典”教育,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学校橱窗、宣传栏等宣传宣传民族英雄人物,背诵弟子规、三字经、唐诗宋词等。

(5)民族知识广播讲座。

(6)开展主题为民族团结教育主题班会。

(7)开展“童心向党、快乐成长”为主题的征文、民族团结教育手抄报、民族故事、书法、绘画作品征集活动。

(9)组织开展诗歌吟诵表演活动。

(10)召开家长会,举办家庭教育讲座,邀请宗教局干部对学生进行民族知识专题报告会等,在师生中普及民族宗教知识。

(13)组织学生到白碱滩区清真寺参观访问,了解少数民族历史,了解少数民族风土人情,加深民族团结教育。

学校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民族团结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落实。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丛红阳任组长的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组长:_。

副组长:_。

协助校长做好民族团结教育工作,具体负责各部门开展相关教育活动。

成员:

_具体落实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负责在学生中开展系列民族团结教育活动。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篇三

为推动全市创建工作重心向基层下沉,进一步扩大创建工作覆盖率,常态化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镇”活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号)和《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党办字〔2020〕1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四中全会。

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和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弘扬三线精神、深化三变改革、谱写三交新篇章”为创建主题,把创建工作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维护基层民族团结,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凉都新未来贡献力量。

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乡镇测评指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法规和各级支持乡镇发展的政策措施,建成一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村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提供强大助力。

覆盖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各县(市、特区、区)重点打造2—4个民族团结创建示范乡镇(街道),高标准将六枝特区落别乡、盘州市淤泥乡、水城县米箩镇、钟山区月照街道打造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镇”活动示范点。

(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在乡镇(街道)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切实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采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政治理论集体学习或干部职工会学习等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若干规定》《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等民族理论政策法规。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载体和方式,充分运用新媒体打造宣传载体,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学习宣传活动做到有活动、有载体、有学习资料、有成效,制定检验学习成果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通过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各族群众“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结合乡镇(街道)实际,创新形式、创新载体、创新手段,积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村寨建设。重点对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乡镇测评指标》,以“五个一”为载体(一个领导小组、一次会议部署、一个创建方案、一份典型材料和一个宣传载体),把创建工作融入本乡镇(街道)各项工作方方面面,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乡镇(街道)、村寨,切实提高创建工作质效。成功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街道)、村寨的,优先推荐申报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和模范集体。

(三)积极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纳入县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持续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三变”改革持续深化等重点任务,促进乡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地方财政收入稳步提升、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农民人均收入逐年提高、贫困人口清零,实现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基本完善并提升。支持乡镇推进“一乡一特”“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力争每个乡镇建成至少1个特色农产品支柱产业。支持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农用地、集体经营性资产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共同兴办企业,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发展旅游产业,力争推出一批乡村旅游示范。

(四)促进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发展。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支持开展民族节庆、歌舞、传统手工艺等民族文化传承活动,促进优秀传统文化繁荣发展。充分利用民族传统节日、纪念日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健康向上、富有民族特色的文体娱乐活动。深入挖掘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人才,积极培养民族工艺领军人才,组织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支持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人才兴办企业,促进少数民族手工艺传承发展。支持民族古籍、民族语言、民族文字的挖掘、保护和传承。

(五)积极构建和谐良好的发展环境。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尊重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引导各民族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了解各族群众意愿、呼声和利益诉求,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提高各族群众满意度。建立涉及民族关系的矛盾纠纷处理协调机制,定期排查影响民族团结的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确保社会治安良好。宣传民族政策法规,提供相关法律咨询服务,进一步增强各族群众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

(六)坚持党对基层民族工作的领导。加强乡镇(街道)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引领促民族团结”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在做好基层民族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乡镇(街道)要把民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学习党的民族理论和政策法规,注重对乡镇(街道)领导、党组织负责人的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培训,注重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注重培养和发展少数民族职工加入党组织,进一步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教育引导党员在创建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民族团结创建办负责牵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乡镇”工作,制定印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乡镇”工作方案,定期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报道。深入挖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乡镇”活动中的典型事例、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充分利用报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通过正面宣传报道,既造声势、又鼓干劲,为推动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汇聚强大正能量。各乡镇(街道)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上报不少于1篇创建信息到各县区创建办,由县区创建办汇总后上报市创建办。

(三)注重档案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注重创建工作过程中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结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乡镇测评指标》,完整收集各项工作印证材料。各项资料要充分突出各乡镇(街道)履职尽责情况,体现工作成效,梳理出特色亮点。各项资料完整收集后,认真审核、分类装订,做到规范有序、保质保量。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篇四

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活动,切实发挥市直机关在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中的牵头表率作用,根据《六盘水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机关测评指标》,结合市直机关实际,制定本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和民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弘扬三线精神、深化三变改革、谱写三交新篇章”为创建主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进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开创百姓富生态美多彩凉都新未来凝聚磅礴精神力量。

认真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认真落实各级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带动和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引领作用,推进机关工作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深度融合,推动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更加深入人心,机关干部职工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更加坚定。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广泛弘扬,依法治理民族事务能力显著提升,各民族和睦相处、同舟共济、和谐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为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提供强大助力。

覆盖全市市直机关。重点打造2—4个民族团结创建示范机关,高标准将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打造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活动示范点。

(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在市直机关中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健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常态化机制,切实打牢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采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党支部政治理论集体学习或干部职工会学习等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贵州省民族乡保护和发展条例》等民族理论政策法规。改进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载体和方式,充分运用新媒体打造宣传载体,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学习宣传活动做到有活动、有载体、有学习资料、有成效,制定检验学习成果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通过学习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打造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的示范典型。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五联五共”基层党建联建机制有机融合,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机关测评指标》,以“五个一”为载体,即每个示范机关要有一个领导小组、一次会议部署、一个创建方案、一份典型材料和一个宣传载体,把创建活动与机关实际工作结合起来,与解决各族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结合起来,创建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机关,切实提高创建效果。成功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的,优先推荐申报为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和模范集体。

(三)全面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要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事业中争当先锋作好表率,奋力推进民族地区农村产业革命、工业提质升级、三产优化发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三变”改革持续深化等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在制定政策、开展工作时,充分考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和差异性,将创建工作与推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依法保护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结合起来,与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起来,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改善基础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着力改善民生,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统筹推进全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四)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规,夯实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的法制保障。严格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和民族传统文化,保障各族群众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促进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和睦、关系融洽、共同奋斗。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认真落实党的民族干部政策,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招录、培养、选拔和任用,建设养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加强影响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重大风险排查防控,建立健全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化解和调处机制,制定和完善涉及民族因素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及时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和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六盘水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直机关工委,负责示范机关创建具体工作。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定期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报道。深入挖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活动中的典型事例、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充分利用报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宣传。通过正面宣传报道,既造声势、又鼓干劲,为推动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汇聚强大正能量。市直各部门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月上报不少于1篇创建信息到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进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编后发送各部门互相学习交流。

(三)注重档案管理。市直各单位要注重创建活动过程中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结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机关测评指标》,完整收集各项工作印证材料。各项资料要充分突出各单位履职尽责情况,体现工作成效,梳理出特色亮点。各项资料完整收集后,认真审核、分类装订,做到规范有序、保质保量。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篇五

为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引导广大各族干部群众深刻认识民族团结始终是新疆民族关系的主流,是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切实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祖国大家庭好、改革开放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在全乡持续掀起民族团结创建热潮,喀拉希力克乡结合20xx年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成果,将在20xx年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现将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统领,突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广泛深入地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各民族大团结大发展大繁荣的主旋律,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建立健全民族团结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一)组织干部进行理论学习。在此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期间,进一步加强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大家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

(二)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宣传教育,进一步坚定各族群众坚决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的决心和勇气。结合制止零散朝觐宣传活动,教育职工维护好全乡的团结、发展和稳定的大好局面。

(三)开展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单位创建活动。20xx年我乡已成功创建阿克布勒根村、喀拉希力克村、恰特别依特村、阿克铁列克村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喀拉希力克乡寄宿制学校为地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20xx年我乡将持续掀起创建热潮,将我乡6个行政村全部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村,乡直各单位、各站所80%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四)深入挖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人物典型为主,选树一批在民族团结、精神文明、孝老爱亲、致富能手、最美阿勒泰人等方面的典型模范人物,让村民自己评选,扩大知晓面、营造舆论声势。

(五)重视加强对青少年的民族团结教育。大力加强青少年的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与喀拉希力克乡寄宿制学校一同深入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中国历史特别是近代史和新疆历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

围绕20xx年已开展的民族团结创建工作成果,召开20xx年喀拉希力克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动员会,分配今年的创建任务,要求未创建的各村(社区)、乡直各站所召开创建活动专题会,做好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工作。同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广泛动员,层层动员,不留死角,深入推进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搭建宣传教育平台,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3月至8月)。

三月份:组织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民族团结文体活动、以“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主题日活动,把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与党的民族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相结合,不断把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四月份:观摩学习交流。采取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现场观摩会、成果展示会等形式对20xx年已创建好的单位创建中的优秀经验进行推广交流,提高整体水平。

五月份:安排部署第33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制定喀拉希力克乡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系列活动。使教育月活动早计划、早安排、早部署,扎扎实实,富有成效。通过座谈会、板报、专栏等多种形式,学习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学习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维护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开展“学模范,见行动”活动,在全乡上下形成了人人重视民族团结,人人争当民族团结模范的良好氛围。

六月份:乡民族团结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我乡民族团结协调推进会,对第一阶段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重点督查各村(社区)、各站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人员落实、宣传动员和工作推进情况。

七月份:扎实推进“细胞工程”,各村(社区)、乡直各站所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细胞工程”实施方案。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础,自下而上、层层推进,由个体点上的创建上升到整体面上的达标。掀起民族团结创建工作宣传高潮,扩大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覆盖面。

八月份: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进机关、村(社区)、学校、卫生院、宗教场所“活动,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总体推进,努力在全乡各单位中形成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围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开展“手拉手、兄弟情”帮扶活动;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开展“根连根、骨肉情”温暖入户活动;围绕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开展“心连心、鱼水情”党群连心活动。

九月份:开展民族团结演讲比赛、故事会、身边民族团结先进典型推荐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让模范事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十月份:在全乡范围内命名一批乡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村(社区)及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做好典型选树、营造舆论氛围。

十一月份:切实做好自查自验。按照阿勒泰市下达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测评指标体系、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活动“八进”验收标准要求,乡创建领导小组对各村、各单位创建工作开展自查自验,确保通过创建工作任务百分之百落实。

十二月份:迎接市、地区检查验收。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乡直各站所要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认真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丰富活动载体。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将民族团结创建活动搞得扎扎实实,有声有色,取得成效。

(三)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制订活动方案,把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三民”活动相结合,与各驻村工作组相配合,与创建和谐喀乡相结合,深入宣传民族团结相关政策,为全乡各项工作的发展创造稳定的环境。

(四)强化督办落实。创建活动要力戒一阵风、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真正在出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把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长效机制常抓不懈,使创建的过程成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的过程,成为服务大局、促进发展、创先争优的工作动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各民族团结进步、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结合实际,开设宣传专栏,不断挖掘民族团结先进典型。集中宣传报道民族团结的丰硕成果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成功实践和取得的重大成就。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篇六

民族团结进步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核心,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按照州、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x统计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州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和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为全力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而努力奋斗。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民族团结观念更加牢固,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更深入人心。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八五”普法活动结合起来、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建活动结合起来,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民族团结“十一进”及“贵南统计微讯”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条例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组织干部职工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结合帮扶工作,关怀少数民族贫困户。

我局党员干部要把结对帮扶和工会活动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贫困户、重大疾病户进行慰问和帮扶,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做好数据统计。

各室、中心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密切关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及时进行客观准确的监测和预警分析,注重提高解读数据的能力,在深度开发数据上下功夫,不定期推出情况摸得准、数据质量高、意见建议针对性较强的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准确、及时反映贵南县社会经济发展现状、问题和趋势,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其它各项社会事业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室、中心要把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全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将创建工作与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创建工作与“学党史”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正确处理创建工作与统计工作的关系。将创建工作不断融入统计改革和发展中,深入分析和解决统计部门在创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保证统计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服务的情况下,持续推动创建工作的创新发展。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篇七

为推进全州教育系统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根据州教育工委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现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视频会、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会精神,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结合群众工作全覆盖,“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全校师生员工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建设美丽生态和谐幸福新甘孜、创建藏区一流人民满意教育、打造盛德实学豪迈和美校园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全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把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切实加强民族关系协调,引导全校师生员工不断增强“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意识,进一步筑牢“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

(二)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以发展教育和宣传活动为载体,结合“爱国守法感恩”教育活动、一月一读报活动,把民族团结、守法教育内容引入校园、带入课堂,面向学生广泛宣传,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问题,积极引导学生遵纪守法。

(一)借力群众工作,不断壮大创建活动力量。把推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全校广泛开展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教育惠民政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结合典型宣传,强化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学习菊美多吉先进事迹活动,充分挖掘、宣传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学校和模范个人等活动,用先进事迹教育、感染、引领广大师生员工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三)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宣传教育活力。以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为载体,利用主题班会活动时间,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生喜闻乐见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新活力。

(四)举办“节庆”活动,增进交流、互助感情。教师要引导学生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习俗,利用“藏历新年、彝族火把节”等少数民族重点节日,开展民族文化展示和民族传统体育竞赛,促进各民族同学们的交流和沟通,增进和谐互助的感情。

(五)发挥基地作用,激发稳定的热情。我校“三部”要结合本校办校特色和学校实际情况,积极打造、建设民族教育基地。利用国家和省命名的教育基地,组织广大师生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凝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力量。

(六)立足民族教育,打造创建活动品牌。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大力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厅﹝20xx﹞7号)精神,大力开展民族团结知识进课堂。各年级可组织举办知识竞赛和文艺表演等形式多样的民族团结进步进校园活动,打造富有民族特色的校园文化品牌。

(七)注重宣传报道,唱响创建活动旋律。学校党办、团委、工会、政教处等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舆论载体,开设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专题栏目,可利用校园文化艺术节、康定中学官方微博和校园广播等渠道大力宣传民族团结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唱响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旋律。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20日至7月10日)。召开宣传动员大会,制定实施方案,搞好宣传发动,利用校园网、康定中学官方微博等渠道,切实掀起宣传民族团结进步的新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11日至10月31日)。学校各部门要按照创建活动的目标和任务,落实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州教育工委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和学校相关部门将深入各县各单位以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形成翔实的验收考核书面总结。

(四)总结表彰、推荐阶段(20xx年3月31日至4月15日)。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模范单位”评选表彰工作,教育系统最终会向州级推荐5个民族团结模范集体(单位)。对能够达到州上考核验收表彰的单位,向州民委推荐,接受州民委的考核验收。因此希望学校和部门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我校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陈军同志亲自抓,学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华本同志具体抓,学校党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全社会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加强沟通协调。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解决活动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落实保障措施。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工作方案,落实活动经费,丰富创建内容,拓展活动领域,突出新举措、新方法、新亮点,力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取得新实效。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方案篇八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以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以各种创建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进一步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

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为总体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创建活动,不断激发全乡的创造活力,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的大好局面,探索整体推进我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有效模式,促进全乡区域经济得到更好更快发展。

(一)统筹规划、和谐发展。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工作摆在全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与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规划、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群众在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中得到实惠。

(三)自下而上、群众参与。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突出群众性,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下而上,逐步推进,形成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实事求是、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分类指导。

(一)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为载体,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贯穿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全过程,落实到全乡各个行业、各条战线、各基层单位,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深入开展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的宣传教育,各民族团结友爱、和谐共处的宣传教育。及时协调和解决各族群众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处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各类矛盾纠纷,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及时妥善处置民族宗教突发事件,坚决抵御境外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进一步用好用活省、州、县的民族专项资金,努力为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保障。

(三)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加大对民生的投入力度,让各族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按照“优化布局、扩大总量、完善功能、提高质量”的要求,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民族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不断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就业援助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快完善养老服务体系,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健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模式,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四)不断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事业。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谐兼容的.民族文化,推进文化软实力成为发展的硬支撑。加快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文体服务中心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等建设,保障全乡基层文化设施有效运转。加大对少数民族文艺团体的扶持力度。加强对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打造少数民族文化亮点工程。加强民族文化发展政策法规建设,大力推进少数民族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方式和手段创新。加大对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民族文化品牌的培植力度,不断扩大民族文化的影响力,努力提高文化产业对乡域经济的贡献率。

(五)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强乡”战略,积极落实党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政策,调整和优化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改进和完善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途径和方式,形成科学合理的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选拔培养机制。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胜利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

(二)实行目标考核。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纳入到全乡总体目标考核体系,由乡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标准、验收细则,指导全乡有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大对村、乡直各部门的督促检查力度,把创建工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履职履责报告和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保障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月活动、“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教育活动和遵守“三纪四德”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现代传媒,面向全乡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大宣传、大创建活动,让“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四个认同”重要思想深入人心,为全乡创建活动营造良好氛围。1、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宣传教育。以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政策观、宗教观教育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对新时期、新阶段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的氛围。2、努力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排忧解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群众发展经济,引导他们走“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路子。努力做到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帮助他们解决就业、就学、生产、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实行典型引领示范。要将创建活动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起来,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三个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提高各族群众的整体素质结合起来,使创建活动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取得实效。要不断创新创建工作形式,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进村、进学校等活动,激发全乡的创建工作热情。注意在不同民族、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人群中发现、培养、树立团结共事、和睦相处、世代友好的先进典型,在全乡形成以“维护民族团结为荣”的良好道德风尚。

(五)落实创建经费。将创建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创建活动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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