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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互联网金融风险特征(三篇)

小编:zdfb

人的记忆力会随着岁月的流逝而衰退,写作可以弥补记忆的不足,将曾经的人生经历和感悟记录下来,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忆。范文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优质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互联网金融风险特征篇一

什么是互联网金融风险?具体有哪些风险?怎么管理和控制?

针对上述问题,本书系统全面地介绍了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的有关内容。书中不仅介绍了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概念、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种类与特点,而且分别从投资者、从业者和管理者的角度,详细介绍了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众筹融资、互联网消费金融、互联网保险、网上银行等细分行业的具体风险,并且给出了相应的风险控制建议。作者结合当下各种实操案例编写相关章节,不仅体现出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的实操性,而且会让读者更加容易理解与掌握相关内容。

《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适合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投资者、从业人员、监管机构人员阅读,也适合高等院校金融专业的师生以及对互联网金融感兴趣的读者阅读。

 《互联网金融风险控制》课程大纲

第一章 金融风险与管理

一、金融风险的含义和特征

(一)金融风险的含义

(二)金融风险的特征

二、金融风险的种类

(一)市场风险

(二)信用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四)操作风险

(五)声誉风险

(六)法律风险

三、金融风险的对经济的影响

(一)金融风险对微观经济的影响

(二)金融风险对宏观经济的影响

四、金融风险的管理

(一)金融风险管理对经济的作用

(二)微观金融风险管理

(三)宏观金融风险管理

(四)金融风险管理的程序

第二章 互联网金融的种类与风险

一、互联网金融的种类

(一)p2p网络借贷

(二)移动支付

(三)互联网众筹

(四)大数据金融

(五)信息化金融机构

(六)互联网金融门户

二、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类别

(一)信用违约和欺诈风险

(二)互联网技术风险

(三)法律风险

(四)政策与监管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

(六)消费者权益被侵犯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的防范措施与监管意见

(一)互联网金融企业要严格守法

(二)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第三章 p2p公司面临的风险及风险控制

一、p2p的业务类型及风险点

(一)p2p的业务类型

(二)p2p不同业务类型的原理及风险控制点

二、p2p行业的风控挑战

(一)客户风险较高

(二)客户信用信息不全

(三)“羊毛党”的增多

(四)恶意欺诈投资者众多

(五)客户违约成本低,债务收回成本高

三、p2p平台对借款人的风险识别及防控方法

(一)网贷借款人经验及能力不足的风险及防控方法

(二)网贷借款人居住不稳定的风险及防控方法

(三)网贷借款人或家人的健康风险及防控方法

(四)网贷借款人信用风险及防控方法

(五)网贷借款人还款能力不足的风险及防控

四、p2p平台债权转让的模式及风险防范

(一)p2p平台债权转让的模式

(二)p2p债权转让被禁止的原因

(三)专业放贷人模式的法律风险

(四)p2p平台债权转让的法律风险防范

五、p2p公司应建立科学的风控体系

(一)科学风控的重要性

(二)科学风控的划分

六、p2p公司对贷款企业进行风控分析的技巧

(一)给借款企业快速定位

(二)企业现金流水分析

(三)企业收入分析

七、p2p公司应实行审贷分离制度

(一)审贷分离的形式

(二)信贷业务岗与信贷审查岗的职责

(三)审查人员需遵守的原则

(四)审贷分离的实施要点

(五)审贷分离的意义

八、p2p公司风控人员必备的审核查询网站

(一)企业主体相关信息查询网站

(二)涉诉信息查询网站

(三)资产信息查询网站

(四)投融资信息查询网站

九、金融数据公司如何鉴别p2p平台的安全性

(一)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二)模型的整体预测及维度分析

第四章 p2p投资者的风险防范

一、p2p设立资金池的风险及防范

(一)资金池的形成方式

(二)资金池会产生的风险

(三)资金池的风险防范措施

二、识别p2p平台是否会跑路的关键指标

(一)平台待收金额

(二)平台新增借款

(三)平台投资金额

(四)平台投资人数

三、如何识别p2p平台是否有假标

(一)制造假标的目的(二)假标的危害

(三)如何判断假标

四、如何看透风险准备金的“猫腻”

(一)注意信息披露状况

(二)谨慎考察平台

(三)注意风险准备金的使用规则

五、如何判断p2p平台的成交量是否合理

(一)成交量的局限性

(二)判断平台成交量是否合理的方法

六、辨别p2p资金存管与托管的区别

(一)什么是资金存管

(二)什么是资金托管

(三)资金存管与资金托管的本质区别

七、p2p平台提现困难的原因

(一)期限错配

(二)逾期坏账后无法“兜底”

(三)出现挤兑

(四)平台运营成本过高

(五)支付通道不畅

(六)非法集资

(七)平台跑路

八、网贷遇雷,投资者应当如何维权

(一)收集证据

(二)抱团维权 第五章 大数据信贷风控

一、大数据风控与传统风控的区别

(一)传统的风控流程

(二)大数据风控流程

二、互联网金融公司开展大数据风控的前提

(一)是否有数据源

(二)是否有专业技术团队

(三)关键需求是否真正萌发

三、大数据在风险控制中的应用

(一)大数据风控的代表性企业

(二)阿里巴巴的大数据风控流程

四、大数据风控的优势和劣势

(一)大数据风控的优势

(二)大数据风控的劣势

五、大数据如何防控恶意欺诈

(一)建立黑名单机制

(二)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三)利用自身风控模型机制

(四)通过定位防范别恶意欺诈

六、国外大数据征信的发展情况

(一)zestfinance--最热的大数据公司

(二)fico--美国征信评分体系的制定者

(三)yodlee--大数据征信的先行者

(四)first access--利用手机数据源征信

(五)visual dna--运用心理学分析征信

第六章 股权众筹的风险防控

一、认识股权众筹

(一)股权众筹的分类

(二)股权众筹的参与主体

(三)股权众筹的运作流程

二、股权众筹运营的不同模式

(一)凭证式众筹

(二)会籍式众筹

(三)天使式众筹

三、股权众筹的主要风险分析

(一)非法集资的风险

(二)非法发行证券的风险

(三)非法经营的风险

(四)投资者审核的风险

(五)代持股的风险

(六)非标准化风险

(七)资金流的风险

(八)时间风险

(九)入资方式风险

四、股权众筹与非法集资的区别

(一)定义区别

(二)实质性区别

(三)对金融秩序影响的区别

(四)发行方式的区别

(五)风险控制的区别

(六)法律保护的区别

五、股权众筹机构的风险防控

(一)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律培训及警示教育

(二)协助从业机构建立、完善相关风控制度

(三)起草、审核相关协议、文件

(四)针对具体业务事宜开展专项法律分析

(五)对特定风险事件及时开展危机应对工作

六、借股权众筹之名行违法犯罪之事的司法认定

(一)借股权众筹之名行集资诈骗之实

(二)借股权众筹之名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之实

(三)借股权众筹之名行洗钱犯罪之实

七、股权众筹如何保护出资人的利益

(一)建立信任度

(二)增强安全性

(三)扩大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股权的转让或退出

八、国外股权众筹的法律监管

(一)美国jobs法案

(二)英国《众筹监管规则》

第七章 移动支付的风险防范

一、认识移动支付

(一)移动支付的形式

(二)移动支付的产业链构成二、移动支付的风险分析

(一)政策风险

(二)技术风险

(三)金融法律风险

(四)信誉风险

三、移动支付技术安全面临的风险

(一)客户端风险

(二)网络通信的安全风险

(三)应用服务端的安全风险

四、移动支付技术安全风险的应对意见

(一)客户端程序安全加固

(二)钓鱼应用和钓鱼网站的防护

(三)应用“清场”机制

(四)防自动化登录

(五)https安全

(六)网络入侵检测和应用监控

(七)对外接应用的审核、安全检测及应急切断

(八)其它传统风险的防护

五、国外移动支付的监管

(一)美国移动支付风险管控

(二)英国移动支付风险管控

(三)德国移动支付风险管控

(四)澳大利亚移动支付风险管控

(五)日本移动支付风险管控

六、移动支付风险防范建议

(一)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二)加快协同监管体系建设

(三)加强产业协作

(四)加强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五)健全移动支付律法体系

(六)加强移动支付服务和监管

第八章 互联网票据的风险及防范

一、互联网票据平台的作用

(一)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二)为个人投资者提供新的理财渠道

(三)更广泛地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

(四)促进票据市场规范发展

(五)促进均衡利率的发现

二、互联网票据理财的主要业务模式

(一)票据质押融资模式

(二)票据收益权转让模式

(三)衍生业务模式

三、互联网票据理财的风险

(一)质押票据的造假的风险

(二)票据质押的法律风险

(三)票据收益权转让的风险

(四)挂失止付和公示催告的法律风险

(五)信息披露不充分的风险

四、互联网票据法律风险的防范

(一)明确票据的审验机制和责任

(二)完善票据质押手续

(三)杜绝利用票据重复融资

(四)引入第三方托管/存管机制

(五)防范恶意挂失和公示催告的风险

(六)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五、互联网票据相关立法及监管建议

(一)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为融资性票据留下一定空间

(二)完善相关监管政策,将互联网票据理财纳入p2p网贷统一监管

(三)通过司法解释明确代理质押、共享质权的法律效力

(四)完善票据挂失止付监管规则,统一票据公示催告平台

第九章 互联网保险风险控制

一、互联网保险的发展现状及作用

(一)中国互联网保险的发展现状

(二)互联网保险的作用

二、互联网保险的风险

(一)信息披露不充分的风险

(二)产品开发不规范的风险

(三)信息安全的风险

(四)创新业务的风险

(五)恶意骗保的风险

(六)客户服务能力不足的风险

(七)风险评估和管理不到位的风险

三、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建议

(一)鼓励创新

(二)适度监管

(三)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消费者防范互联网保险诈骗的方法

(一)要仔细核对保费收款账户是否为保险公司

(二)核查保单真实性

(三)不要盲目相信高收益率和高额回扣

(四)遇骗及时报案

五、大数据对保险行业风险控制的作用

(一)大数据对风险评估的作用

(二)大数据对反理赔欺诈的作用

第十章 网上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安全防护措施

一、认识网上银行

(一)网上银行提供的服务

(二)网上银行的特点

二、网上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技术安全风险

(二)管理安全风险

(四)链接服务风险

(五)法律风险

三、防范网上银行风险的安全措施

(一)加强系统安全性

(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三)加强外包服务管理

(四)制定应急计划

(五)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防御机制

(六)增强客户操作风险防范

(七)对客户进行管理

(八)用户自身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四、网上银行风险案例分析

(一)钓鱼病毒相关案例

(二)虚假网站相关案例

(三)木马病毒相关案例

(四)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相关案例

第十一章 非法集资与金融传销

一、认识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

(二)非法集资活动的常见手段

(三)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

(四)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

二、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非法集资活动的新特征

(一)涉众更多、地域范围更广

(二)犯罪发生的速度更快、影响也加大

(三)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不再以普通熟人为主

(四)共同犯罪减少

(五)多发在p2p领域

三、非法集资的法律处罚

(一)集资诈骗罪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三)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四)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四、互联网金融传销风险防范

(一)认识互联网金融传销

(二)金融传销的特点

(三)如何规避互联网金融传销的风险

第十二章 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现状、风险与防范

一、互联网金融风险事件--lending club造假

(一)未尽披露义务

(二)向机构投资者舞弊

(三)数据造假

二、英美的互联网金融监管

(一)英国--自律监管为主

(二)美国--政府立法与自律监管并行

三、美国对网贷的监管--美国网贷白皮书

(一)白皮书对网贷行业的看法和建议

(二)白皮书对联邦政府和私营部门参与者的建议

四、金融监管风险的表现

(一)监管不到位,发现不足

(二)风险成因复杂,非确定性因素多

(三)原则性不强,情感因素影响突出

五、金融监管风险的规避措施

(一)要树立风险意识

(二)提高监管人员素质

(三)要严格执行现场稽核捡查规程

(四)加强对监管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第十三章 年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

一、中央对互联网金融的整治

(一)专项整治的三个阶段

(二)互联网金融广告的整治要求

二、各地方对互联网金融的整治

(一)北京市对互联网金融的整治

(二)上海市对互联网金融的整治

(三)深圳市对互联网金融的整治

(四)重庆市对互联网金融的整治

(五)江苏省对互联网金融的整治

互联网金融风险特征篇二

互联网金融风险与监管

[摘要] 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行业风险不断加大,亟待加强监管。2006~2014年间宏观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显示,国家监管将对行业健康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力,信用风险是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最主要风险。应加快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建设,建立适合跨界监管的监管机制,完善互联网金融的配套服务机制等。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体系

[中图分类号] f8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6623(2016)03-0101-04

[作者简介] 刘斐(1976 ―),河南南阳人,南开大学国际金融学博士,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研究人员,研究方向:区域经济金融。

一、问题的提出

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可以说是金融业的一次历史性革命,“长尾理论”和“大数据效应”在互联网金融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互联网金融通过网上交易,交易信息和过程都被记录在金融大数据之中,提高了交易成功率和交易过程的透明度,极大地丰富了投融资渠道和方式,对现有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互联网金融逐步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中最具创新和活力的战略型产业,进而成为推动经济飞速发展的重要力量。

与国外发达经济体相比,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2008年以来,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不但出现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p2p网络借贷、大数据金融、众筹和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等六种发展模式,而且交易规模、用户规模急速扩大。其中,网络银行用户规模从2010年的13948万人增长到2015年6月的30696万人,用户规模增长率从30.50%发展到46%;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从2010年的10105亿元增长到2014年53730亿元,2014年实现的交易规模是2010年的五倍多; p2p借贷行业的市场规模更是从2010年的19.5亿元,快速增长到2014年的2528亿元①。但是,作为互联网技术和金融业相结合的新兴产业,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相较于传统的金融风险更加隐蔽和复杂,其可能对客户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也更大。以p2p借贷行业为例,2014年1~12月每个月都有问题平台,在最多的12月,问题平台达到了惊人的79家②。从中国遭遇坏账网民的p2p资金损失情况看,p2p用户中有资金实际损失的达到了近80%高的比例,即使在有担保的损失中,仍然有13%左右的p2p用户遭受损失。因此,对互联网金融行业进行监管势在必行。

二、国外互联网金融风险与监管实践

从世界范围看,由于互联网金融正处在起步发展中,系统完整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和理论研究还需要不断完善。国外互联网金融的理论研究基本上都是通过对其风险产生的根源进行分析,从而提出监管重点。如,chiou and shen(2012)认为互联网金融风险从整体上讲包括金融风险和互联网技术的风险,需要从这两个方面进行监管;eil and david(2014)则认为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分析应该更多地立足于对金融风险的分析,因为互联网金融的理财产品都来源于传统的金融业;martins and tiago(2014)在分析互联网金融的起源之后,认为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应该基于原有的金融服务、流程和运作方法,其次是外部金融环境的净化和规范。这些理论研究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提供了实践基础。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通过不断补充新的监管法律法规,使得原有的金融监管规则逐步适应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需求及风险防范要求,初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和风险监测系统。

美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的突出特点是:注重法律的规范、联合监管和对消费者的保护。首先,在现有法律法规基础之上,美国根据互联网金融自身发展所体现出的特点,对原有的监管准则不断完善和修补,使之更加适用。如已经将网络信贷纳入《证券法》监管的范畴,《证券法》监管侧重于市场准入的监管和信息的披露;2012年美国还通过了《促进初创企业融资法案》,这一法案放开众筹股权的融资,并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作出详细规定。

其次,美国法律对于什么时候适用行业监管和什么时候适用企业监管有着明确的和详细的规定,通行的企业级监管是次重要程度的监管,只要开展提供互联网金融服务的企业都要受其监管,监管的重点在于风险的防控,消费者信息的保护以及网络安全的维护等方面。相对于企业级监管,重要程度最高的就是行业监管,监管的重点在于排查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业务安全,对国家金融安全所带来的风险评估,及完善国家金融调控政策。同时,美国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也涉及多家监管机构,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跨行业运行,美国逐步建立了联合监管模式。美国为了强化其自身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能力,借助于原有的监管机构,例如美国财政部通货监理署、美联储(即美国中央银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等,建立起联合监管的模式。

欧盟在较长时间互联网金融实践基础之上,总结了一套独特的监管体系,将欧洲多容并包、开放透明的理念贯穿其中,极为重视保护客户的财产和信息安全,也促使欧盟采取极为谨慎和严格的监管策略。如,在交易和信息公开透明问题方面,欧盟要求交易必须在百分之百的监控之下进行,完全杜绝损害客户利益的私下交易和暗箱操作发生;在服务质量和服务能力方面,欧盟更加注重网络银行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和产品真实性,一旦发现网络诈骗,必将严格处理。同时,欧盟有着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来确保行业的安全。如在网络信贷方面,欧盟与网络信贷相关的法律主要包括《消费者信贷法》,同时欧盟还建立起了一套完善的信息透明公开机制,将真实准确信息向客户免费且定时公开并不断更新。在具体监管行为方面,欧盟有着一套严格完善的规定。例如,欧盟在准入门槛的设置上有着极为苛刻的条件,只要有任意一条不满足就不能进入该行业,在这样严格的准入条件之下,杜绝了缺少资质的不良企业进入,从而净化了网络信贷环境。与此同时,欧盟还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和准则,相比于传统信贷形式,欧盟更加注重网络信贷的信息披露和交易安全,严格控制网络金融风险。在实践中,欧洲网络信贷市场上的欺诈和网络信贷违法案件均低于其他经济体。

三、国内互联网金融风险与监管

与国外相比,我国正处在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和发展阶段,缺乏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风险较多。主要有:信用风险、系统风险、信息风险、法律风险、货币政策风险、期限错配风险和最后贷款人风险七种。从类型上看,法律风险、货币政策风险属于政策层面的风险。信用风险、最后贷款人风险、期限错配属于业务层面的风险,信息风险和系统风险属于技术层面的风险。

针对这些风险,国内理论动态研究也提出了不同的见解:如,叶冰(2012)、王石河(2012)、沈丽(2014)等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种动态的融资行为,即应该将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重点放在金融活动传统的三大业务上,即融资、支付和交易环节上面;孟祥轲(2013)和熊建宇(2010)在研究后更加强调人作为参与主体的角色定位上面,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核心是人的行为,而不是一种技术的驱动,因此,应该将对人的参与行为作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重点。总之,国内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研究思路,基本上也都是从风险发生的原因入手来研究行业监管问题。但笔者认为,由于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现实数据,完全可以尝试从实证入手,来研究各种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易发性程度,根据易发程度,从另一研究角度有的放矢地提出风险监管建议。

本文利用中国宏观面板数据对我国互联网金融各风险分别进行了实证分析①。

根据回归结果显示,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一是监管力度和法律法规两个二值变量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用户规模这一控制变量也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说明政府的政策导向对于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影响力不可低估。对比去掉时间虚拟变量的第(1)列和加上时间虚拟变量的第(2)列,我们发现时间虚拟变量并不显著,y08、y10、y12的系数均很低,且不显著,说明国家目前并无重大政策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干预。

二是信用风险系数为2.02,t统计量是19.40,根据回归结果,信用风险在1%的显著性水平之下最显著,说明目前我国的信用风险最高,在现实中,这与我国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缺失有密切的关系。影响显著的风险还有最后贷款人风险、法律风险、货币政策风险和系统风险,其中最后贷款人风险、法律风险和货币政策风险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影响着互联网金融市场,系统风险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未来,我国需要首先加强风险监管。

三是期限错配风险和信息不对称风险对互联网金融的影响并不显著。可能的原因是市场中的消费者更多的关心所购买的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及其回报率,而对于用以购买金融理财产品的资金成本并不关心,用储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绝大多数消费者目前的状况,其次,数据的误差以及变异性也可能会造成回归结果并不显著。

四、我国互联网

金融监管体系构建的思考

根据以上计量结果和发展实际,本文认为:国家应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目标,尽快加强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国目前互联网金融风险状况,借鉴国外监管实践,提出以下监管框架:

1.建立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和行业准则是构建监管体系的基础。从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立法现状来看,互联网金融立法迟滞,现有法律法规存在着大量的漏洞和不完善之处,监管机构缺乏依法监管的法律保障。我国可以从两个层次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一是制定统一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加大对投资者的保护;二是在统一的法律法规体系下,细分具体业态,制定具体业态监管办法。同时,及时修订现有法律法规中不适合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部分,对利用互联网实施犯罪的行为,明确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加大量刑力度。

2.建立适合跨界监管的监管机制是监管体系的主要手段。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已经超越了一般行业的发展理念和界限,这就需要我们利用金融大数据理论,云计算平台等新技术去进行准确的分析并及时跟进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运用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在危机或风险发生之前对其进行预警和处理,将互联网金融产生的风险降到最低。同时,针对互联网金融的跨界特性,应建立中央和地方两个层次的监管主体,设立高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的金融监管机构和包括一行三会、工商、工信、司法等相关部门在内的联席会议制度,作为高层次监管主体,主要负责宏观审慎监管。建立地方金融监管主体,负责微观审慎监管,在此基础之上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3.完善互联网金融的配套服务机制,降低信用风险。主要是要加强行业信息披露和信息安全保护,并完善互联网征信系统建设。完善互联网金融行业内部的信息披露机制,将有利于行业内部企业,加强行业自身的约束和自律,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能够在阳光下发展;信息安全是保障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基础,互联网金融虚拟化的服务方式、跨领域的业务开展、开放与透明的市场经营环境,使其具备了互联网所包含的信息安全的动态性、综合性等特点,应建立以国家安全战略为指导,包括国家金融行业主管部门、互联网服务机构和安全服务企业的信息安全服务保障联盟,在互联网金融信息安全标准规范下,指导互联网金融业务服务平台的安全建设和运营;在完善互联网征信系统建设方面,要以建立征信信息标准和共享机制为突破,加快构建个人和企业网络信息采集标准、征信服务标准等,通过利益激励机制,推进互联网征信条件下的信息共享。

[参考文献]

[1] 雷舰.我国p2p网贷行业发展现状、问题及监管对策[j].国际金融,2014(8).[2] 李博,董亮.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与发展[j].中国金融,2013(10).[3] 袁博,李永刚,张逸龙.互联网金融发展对中国商业银行的影响及对策分析[j].金融理论与实践,2013(12).[4] 黄海龙.基于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研究[j].上海金融,2013(8).[5] 龚明华.互联网金融:特点、影响与风险防范[j].新金融,2014(2).[6] 张启晨.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j].青年科学,2014(5).[7] 芮晓武,刘烈宏.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3)[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15] 谢平,邹传伟,刘海二.互联网金融手册[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risks and regulation of internet finance

liu fei

(china development institute,shenzhen,guangdong 518029)

abstract: the internet finance has been growing rapidly in it is still at the early stage,the regulation and surveillance on its risks is in on the empirical analysis on the data from 2006 to 2014,the thesis suggests that government regulation plays a positive role in the sound development of the internet is indicated that credit exposure is the biggest risk for the thesis proposes a series of suggestions including promoting law and regulation system,cross-sector regulation mechanism,and supporting service system of the internet ds: internet finance,risks of internet finance,regulation systems

(收稿日期:2016-05-23 责任编辑:靳叶)

互联网金融风险特征篇三

互联网金融风险源于什么?

随着互联网金融相关监管政策的相继出台,互联网金融行业开始从野蛮生长时代过渡到洗牌阶段。那么随着市场的发展,这场优胜劣汰的战争,互联网金融风险源于什么?下面相关人士作出解释。互联网金融风险

源于资产质量问题

业内人士表示,互联网金融投资的逾期风险,80%来自于资产端的项目质量,项目是否优质直接决定了平台的逾期和坏账情况。

梳理过去两年p2p问题平台的情况会发现,因为资产质量下滑而导致的流动性不足、提现困难等,正在成为平台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

调查发现,在这些“问题”平台中,有些是从外部“批发资产”,与小贷、担保、保理等公司合作引入他们的债权资产,这部分平台最主要的问题是没有把好第一道准 入关,急于获取资产,忽视了对合作公司的审核和监督;另外一部分平台是自建资产开发团队,通过线下获取个人或者中小企业的借款项目,自己实施风控和贷后管 理。由于团队和规模盲目扩张,以及国内个人征信体的不完善,逾期率、坏账率过高。

因此,p2p平台的安全性主要取决于资产的质量。优质资产的获取和筛选是p2p行业风险把控的第一道门槛,也是做好后续风险控制和平台稳健运营的基础。

多位p2p行业人士表示,资产质量永远是第一位的,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次级资产会导致平台经营难以为继,所以需要更加严格地把握资产端的风控。资产端成互联网金融平台争夺焦点

简单来看,p2p有资产端和理财端两大业务板块。然而,长期以来,整个p2p行业的创新主要集中在理财端,大部分平台比拼的是产品设计和营销获客能力。互联网金融新规出台后,平台定位于信息中介属性,资产本身成为核心,细分行业的资产类别或将得到迅猛发展。

相关业内人士称,垂直细分领域的p2p平台将迎来新一轮发展契机,优质资产的获取能力、风控把关能力将成为决定平台成败的关键因素。

目前,p2p网贷正面临转型困惑,尤其是在资产端。优质资产的获取越来越激烈,有的p2p转型为理财超市,涉足基金、保险、信托的销售,有的p2p则深耕垂 直细分领域,与产业链深度融合。资产质量已成为衡量平台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资产质量较差的平台,其生存空间将受到挤压,甚至有可能被提前淘汰出局。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整个p2p行业面临的最大问题不是来自理财端的投资人,而是源于资产端优质借款项目的严重匮乏。在他们看来,未来p2p平台的竞争,拼的不是资金也不是风投,而是平台的资产质量。拥有优质资产的p2p平台对风险的控制能力更强,也更易受到投资人和借款人的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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